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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小悦悦的父母必须入狱

52864405谈天说地

先别拍我

在我们这个社会 有一些人  是必须要生儿子的

但国家的计划生育  会让他们的愿望落空

于是乎  某些禽兽  生了女孩不要紧   养到2,3岁   

带到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去

自己到路边的店买东西

总有那么一次  

孩子会如小悦悦一样

然后呢   父母不受法律惩罚   只有同情 还有赔款   

然后呢   合法的再生一个   生到男的出来为止

........

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吧     

某些禽兽是主脚:后妈,想要孙的愚昧老人.......

所以  必须完善儿童保护法   把虐待,失职,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行      所以我说   小悦悦的父母必须入狱

否则    会如同朋老太案一样带来恶劣的社会效应的

说完了  谁拍我?
2011/10/20
精选回帖
http://www.gzmam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07387&page=1#pid43813361这个贴子不开药方了嘛。1.婴幼儿必须保护,立法规定父母的责任  (所以小悦悦的父母一定要入罪)2.学童的保护,靠的是环境,学校及幼儿园周围应该立法禁止车辆通行第3,对开车的,应立法禁止在菜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开车,停车。因为不撞到小孩,也会撞到老人。第4,多设置行人专用区,老城区拥挤的地段严禁车辆行走还有就是多一些收费低或者不收费的一些机构可以照顾无人看管的儿童.
2011/10/20回复
五年五年92楼
本帖最后由 五年 于 2011-10-20 20:25 编辑 ggii 发表于 2011-10-20 12:54 如果这孩子是保姆带的,保姆收个衣服,孩子就跑出去被车撞了,保姆要不要承担责任?如果法院判这个案子, ...这例子的方向好像.....有点道理。就好比家里人被外面的人打了,那是民事案件;如果被自家人打了.....那是内部矛盾。
2011/10/20回复
本帖最后由 candyhuang020 于 2011-10-24 09:38 编辑 泽林老爸 发表于 2011-10-22 18:15 怪悦悦父母的那些人,不一定是脑残族,但至少能够肯定,他们比那18个路人,更加的冷血。他们就是小悦悦事件 ...是我们冷血还是你们冷漠!为什么父母不要起到监管的责任。我们只是痛定思痛,在反思。司机绝对是脱不了法律和其内心的惩罚的。路人也应该会受到自己内心的惩罚,但是我们只是在说一个事实:父母的监管是极其重要的,不想大家恶语相向甚至进行人身攻击。
2011/10/24回复
本帖最后由 十四婆姨 于 2011-10-25 13:08 编辑 liyifan 发表于 2011-10-25 13:02 妹妹,你太天真了你真以为大家匆匆走开是因为怕被讹么?只是一个掩饰自己冷漠和极度利己的冠冕堂皇的借 ...肯定不是所有被扶的跌倒老人都讹诈了施救者,可只要有一个徐老太,就会有无数个彭宇变成了十八路人,政府不保护施救者,还会有十九路人,二十路人
2011/10/2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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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ifanliyifan沙发
1.小悦悦事件,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原因清晰的普通交通事故;

2.父母监管不严是造成车祸的原因,但和路人见死不救是2个范畴的东西,而让人触目惊心引发热议的原因,是因为路人看见血磷磷的孩子居然能路过绕行的冷漠和没人性;

3.如果这次事件的主角不是2岁小悦悦,而是成年人,老人,结果有区别么?能改变事件性质么?

4.你的推理逻辑阴暗得令人发指,近于禽兽,甚至可以认为禽兽不如,让我不禁联想,你必然是路人19,如果你如果是小悦悦父母,说不定就这么干了。因为一个人的想法反应了她常态下的思维方式,否则怎么会如此不惮用最阴暗的方式去揣测别人;

5.对于政府来说,最乐意看到的是话题都转向大家都问责父母去了,把事件变成父母监管失察的个案,而不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败坏;

6.继续在这个时候扩大父母问责,却淡化路人责任,潜台词就是自己孩子自己保护,别人无责任,索性连所谓怕诬赖的借口也不用了,一句话:又不是我的孩子,我干吗要管.....,路过走开无压力。
2011/10/21回复
变色猪变色猪板凳
叶子格格:
电视台应该来妈网看看,别只一味的谴责路人,树立道德标准。应该谴责一下小孩的父母。
查看原文
赞同。电视天天在遣责路人,还要说立法惩治那些见死不求的人。当然,见死不救当然应该受到道德的遣责,但父母呢?他们小孩出事的时候在哪?
2011/10/21回复
WYX020WYX0204楼
xibi_1208:
我都认为小悦悦的父母是要负主要责任,路人见死不够固然可恶,但孩子是自己的,且又甘细个,父母首先要做好监护的责任~~~
查看原文
赞同!!!
2011/10/21回复
liyifan:
1.小悦悦事件,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原因清晰的普通交通事故;2.父母监管不严是造成车祸的原因,但和路人见死不救是2个范畴的东西,而让人触目惊心引发热议的原因,是因为路人看见血磷磷的孩子居然能路过绕行的冷漠和没人性;3.如果这次事件的主角不是2岁小悦悦,而是成年人,老人,结果有区别么?能改变事件性质么?4.你的推理逻辑阴暗得令人发指,近于禽兽,甚至可以认为禽兽不如,让我不禁联想,你必然是路人19,如果你如果是小悦悦父母,说不定就这么干了。因为一个人的想法反应了她常态下的思维方式,否则怎么会如此不惮用最阴暗的方式去揣测别人;5.对于政府来说,最乐意看到的是话题都转向大家都问责父母去了,把事件变成父母监管失察的个案,而不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败坏;6.继续在这个时候扩大父母问责,却淡化路人责任,潜台词就是自己孩子自己保护,别人无责任,索性连所谓怕诬赖的借口也不用了,一句话:又不是我的孩子,我干吗要管.....,路过走开无压力。
查看原文
这次我不支持李版了

父母监管不严是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如果追究责任,这责任比肇事司机还要大。
放任一个两岁的孩子在人来车往的批发市场,这样的父母怎么说都是失职的

至于说那十来个路人,他们当然有责任
但是有孩子的父母和司机的责任重么?
2011/10/21回复
这社会当然是道德败坏
所以才需要当父母的更加小心看护孩子
而不是将孩子推出去测试社会道德到底有多败坏
2011/10/21回复
我赞同楼上的,司机和父母应该负法律责任,路人的冷漠是道德层面,道德是高于法律的,法律上的事都没理清,怎么能奢谈道德
2011/10/21回复
路人应该谴责,可父母和司机更应该法办
2011/10/21回复
TYDTYD9楼
家长是有责任!!!

但可以想像小悦悦的父母那种心痛

在外国,他们是要坐牢的
2011/10/21回复
liyifan:
1.小悦悦事件,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原因清晰的普通交通事故;2.父母监管不严是造成车祸的原因,但和路人见死不救是2个范畴的东西,而让人触目惊心引发热议的原因,是因为路人看见血磷磷的孩子居然能路过绕行的冷漠和没人性;3.如果这次事件的主角不是2岁小悦悦,而是成年人,老人,结果有区别么?能改变事件性质么?4.你的推理逻辑阴暗得令人发指,近于禽兽,甚至可以认为禽兽不如,让我不禁联想,你必然是路人19,如果你如果是小悦悦父母,说不定就这么干了。因为一个人的想法反应了她常态下的思维方式,否则怎么会如此不惮用最阴暗的方式去揣测别人;5.对于政府来说,最乐意看到的是话题都转向大家都问责父母去了,把事件变成父母监管失察的个案,而不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败坏;6.继续在这个时候扩大父母问责,却淡化路人责任,潜台词就是自己孩子自己保护,别人无责任,索性连所谓怕诬赖的借口也不用了,一句话:又不是我的孩子,我干吗要管.....,路过走开无压力。
查看原文
您 不是小悦悦妈            
我 不是那19个之一        
您别激动    慢慢说啊
是您太天真?还是我太现实 ?   
我是相信 有某些禽兽会以此为范本  
有目的 有计划的
令些无辜的生命被“车祸”的



呼吁完善儿童保护法 和 谴责无德路人不冲突啊?



怎么就那么极端呢?
2011/10/21回复
哇  没看清  版主来了啊?
2011/10/21回复
坦然坦然12楼
十三娘子:
先别拍我在我们这个社会 有一些人  是必须要生儿子的但国家的计划生育  会让他们的愿望落空于是乎  某些禽兽  生了女孩不要紧   养到2,3岁   带到车水马龙的大马路上去自己到路边的店买东西总有那么一次  孩子会如小悦悦一样 然后呢   父母不受法律惩罚   只有同情 还有赔款   然后呢   合法的再生一个   生到男的出来为止........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吧     某些禽兽是主脚:后妈,想要孙的愚昧老人.......所以  必须完善儿童保护法   把虐待,失职,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行      所以我说   小悦悦的父母必须入狱否则    会如同朋老太案一样带来恶劣的社会效应的说完了  谁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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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2011/10/21回复
支持判刑!!!
2011/10/21回复
十三娘子:
您 不是小悦悦妈            我 不是那19个之一        您别激动    慢慢说啊是您太天真?还是我太现实 ?   我是相信 有某些禽兽会以此为范本  有目的 有计划的令些无辜的生命被“车祸”的另 呼吁完善儿童保护法 和 谴责无德路人不冲突啊?您怎么就那么极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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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不是没有实例,二十几年前,我邻居家有个弱智女,她哥当兵去了,还有个弟,她妈妈经常给她很认真的说,你哥回来了要讨老婆,房子不够住,你出去找辆车去撞,最好找公家的小车,这样,人家就会赔很多钱给妈妈。她妈还有句话没说,撞伤了我有钱,死了我解脱了。这个母亲的恶真是令人发指,她说这些不是一次,也不是开玩笑,也不避着邻居。可是,弱智女分不清公家私人,小车大车,在现在还活着。
2011/10/21回复
西西小妈:
孩子出事了,当父母的心里一定也是后悔之极的。但现实生活中,如果父母又要工作养家,又要做家务、又带孩子,难免有疏忽的时候,就算在家里,也有各种安全隐患呀。特别是经济不好的情况下,很多孩子是没法得到精心的、全面的照顾的。很多家庭不可能做到让一个大人专职来带孩子,就算专职带,有时都还是会防不胜防呀。没有多少父母真的是因为怕伤了孩子要去坐牢,才不伤孩子,父母和孩子之间不应该是这种赤裸裸的法律规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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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对!抱着孩子,不方便打字,这位妈妈说出我的心声。
LZ等不能雪中送炭,又何必雪上加霜呢?自己也是做妈妈的人,可以换位思考一下。
2011/10/21回复
对不起,我不太赞同liyifan 这位版主的说法,每一位将孩子带来这世上的父母都是必须肩负起这孩子在末成年时在这世上能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的责任的!
2011/10/21回复
即使是亲生母亲,有善的,也有恶的
2011/10/21回复
法律就是道德的底线,法都不能保证,怎么奢谈道德
2011/10/21回复
irislamirislam19楼
liyifan:
1.小悦悦事件,之所以成为一个事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原因清晰的普通交通事故;2.父母监管不严是造成车祸的原因,但和路人见死不救是2个范畴的东西,而让人触目惊心引发热议的原因,是因为路人看见血磷磷的孩子居然能路过绕行的冷漠和没人性;3.如果这次事件的主角不是2岁小悦悦,而是成年人,老人,结果有区别么?能改变事件性质么?4.你的推理逻辑阴暗得令人发指,近于禽兽,甚至可以认为禽兽不如,让我不禁联想,你必然是路人19,如果你如果是小悦悦父母,说不定就这么干了。因为一个人的想法反应了她常态下的思维方式,否则怎么会如此不惮用最阴暗的方式去揣测别人;5.对于政府来说,最乐意看到的是话题都转向大家都问责父母去了,把事件变成父母监管失察的个案,而不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败坏;6.继续在这个时候扩大父母问责,却淡化路人责任,潜台词就是自己孩子自己保护,别人无责任,索性连所谓怕诬赖的借口也不用了,一句话:又不是我的孩子,我干吗要管.....,路过走开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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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这次我支持李版了
2011/10/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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