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我劳动仲裁的经验,一点也不难,也不麻烦,争取我们自己应得的!
94815167谈天说地
我是刚在本版看到一贴,说她的没签劳动合同七个月,现在被炒是否应该去仲裁,我觉得绝对要!作为支持,我开了本贴,分享我去劳动仲裁争取我权益的经历!
很多人在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哑忍,甚至看到别人主张自己权利的时候,还踩一脚:“谁叫你不戴眼识公司?”“这样就打官司?不至于吧?”“这也太想钱了吧?”(以上评论都是来自真实的其他关于劳动仲裁的回复)
我想说是,法律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如果劳动者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还不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那没有人可以帮助你,那你就继续哑忍下去吧,这个帖子就不必看了,绕道吧。长此以往,无良单位就会越来越嚣张。我自己觉得说上段评论的话的人,只有一种情况,就是本身就是无良单位的老板。
本层是目录
1、我的情况和单位的情况——2楼
2、我的案例经过——3楼
3、开始我的劳动仲裁——4楼
4、仲裁相关表格——13楼-15楼
5、法律依据——16楼
6、结果——17楼
7、以我之见,劳动仲裁注意事项——18楼
8、特别讨论:
A、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认定证据——31楼
B、1个月的代通知金——44楼
C、加班的认定证据
D、劳动仲裁需要多少时间?——129楼
E、仲裁和诉讼在法律程序上的关系——135楼
2012/07/12
精选回帖
shirleyhuhu107楼
当初一毛钱没花哈,最后企业该赔的该给的都给了。虽然是法院最后强制执行的。要算我运气好,那时候正严厉打击非法务工什么的。
2012/10/02回复
Fayfay7788130楼
楼主真棒!我今天刚上庭仲裁完,现在等仲裁结果。那个烦啊!我有点问题想请教楼主。快到年末了,公司为了节省大量的年终奖,找各种理由辞退一批员工,我是其中一位。他们口头通知我后笫二天要求我签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面写着只赔一个月工资,我糊涂地签名了!呜呜呜!现在想想那个后悔啊!按劳动法他们应赔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共两个月的工资!但我已签字了!在庭上他们的授权律师说我没交接好工作,是我个人离职,拒绝支付我应得的赔偿,事实上他们当时并没要求我做任何交接,那是不是他们默认我无须做工作交接?另外我当场并没书面的证据说明这一切!我只能口头说我有做交接!等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我败诉了我要再上诉(我现在有不好的预感),那我应如何证明我有做工作交接并讨回自己应得的赔偿呢?我现在心好乱,向你们诉诉苦了!另外我发现在仲裁庭上我能发表的机会较少,感觉仲裁员偏向公司的律师多一点,你们有这种情况吗?
2013/01/09回复
全部回帖
nikita8楼4楼
仲裁相关表格——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大概样式,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区都是一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书
致:广州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情 况:
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 公民身份号码:X
身份证地址:X
邮政编码:X 联系电话:X
工作单位:广州市X有限公司 职业:X
被 申 请 人 情 况:
名称:广州市X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X
(实际办公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首席执行官
联系电话:X
后附:申请书正文2页
申请人签名:
2012年X月X日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从X年X月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X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元。
4、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X元。
以上合计: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职位为X,入职当日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为X人民币。工作日被申请人时常要求申请人加班。每月X日发放上月工资。试用期间与试用期过后,申请人多番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均不予以理睬,且并未购买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以本人不胜任工作为理由通知本人一个月后离开公司,本人于X年X月X日完成工作交接并离开。
具体计算公式:
1、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X元:
计算过程
小计:X元。
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元:
计算过程
理由: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指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支付加班费X元
计算过程
(大概样式,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区都是一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书
致:广州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情 况:
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年X月X日 公民身份号码:X
身份证地址:X
邮政编码:X 联系电话:X
工作单位:广州市X有限公司 职业:X
被 申 请 人 情 况:
名称:广州市X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X
(实际办公地址)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首席执行官
联系电话:X
后附:申请书正文2页
申请人签名:
2012年X月X日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从X年X月X日起到X年X月X日止存在劳动关系。
2、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X元。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元。
4、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X元。
以上合计: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年X月X日入职被申请人处工作,职位为X,入职当日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为X人民币。工作日被申请人时常要求申请人加班。每月X日发放上月工资。试用期间与试用期过后,申请人多番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均不予以理睬,且并未购买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以本人不胜任工作为理由通知本人一个月后离开公司,本人于X年X月X日完成工作交接并离开。
具体计算公式:
1、被申请人支付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X元:
计算过程
小计:X元。
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元:
计算过程
理由: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指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支付加班费X元
计算过程
2012/07/13回复
nikita8楼5楼
仲裁相关表格——证据清单
证 据 清 单
提交方:申请人
案号:
序号 | 名 | 证据来源 | 证 | 页数 |
1 | 工作证 | 本人持有 | 盖有公章和姓名工作证,证明申请人是该公司员工。 | 1 |
提交人:
提交时间:2012年X月X日
2012/07/13回复
nikita8楼6楼
仲裁相关表格——加班明细表
加班明细表 | ||||
提交方:申请人 | 案号: | |||
基本工资 | 工作日 | 休息日 | 法定节假日 | 加班工资 |
| X |
|
|
|
提交人: | 提交时间: |
2012/07/13回复
nikita8楼7楼
结果
还没等到上庭,原公司的代表律师就联系我,协商庭外和解。后来协商了很久,我同意了2/3总数索赔金额的和解。原因如下:
1、我那时候已经找到下一份工作并且在上班了,如果仲裁不服上诉,需要花时间,我新的工作是打算长做的
2、社保单位那部分钱,是交到劳动局去的,我宁愿折价自己袋进口袋 :P
和解也需要到庭和解,有和解员,很均真的,在庭上交钱给我,双方签订和解书,承诺以后不得就此事追究,全程2个小时
还没等到上庭,原公司的代表律师就联系我,协商庭外和解。后来协商了很久,我同意了2/3总数索赔金额的和解。原因如下:
1、我那时候已经找到下一份工作并且在上班了,如果仲裁不服上诉,需要花时间,我新的工作是打算长做的
2、社保单位那部分钱,是交到劳动局去的,我宁愿折价自己袋进口袋 :P
和解也需要到庭和解,有和解员,很均真的,在庭上交钱给我,双方签订和解书,承诺以后不得就此事追究,全程2个小时
2012/07/13回复
nikita8楼8楼
以我之见,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
有很多单位很奸诈,运营的公司是境外注册,譬如香港注册的,则不能提出仲裁了,因为仲裁庭不受理,难听地说,就是咬它不入!
2、如果有心通过法律追讨,必须平时细心收集证据,以备作为呈堂证供。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比普通民事诉讼时效2年要短。
1、用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
有很多单位很奸诈,运营的公司是境外注册,譬如香港注册的,则不能提出仲裁了,因为仲裁庭不受理,难听地说,就是咬它不入!
2、如果有心通过法律追讨,必须平时细心收集证据,以备作为呈堂证供。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比普通民事诉讼时效2年要短。
2012/07/13回复
florazeng8612楼
谢谢lz分享~收藏了
2012/07/13回复
tbcdelaopo14楼
谢谢分享,收藏备用!
2012/07/13回复
nikita8楼18楼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中第二条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有人会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不提供,或者根本没有(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虽说(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对于申请人来说,当然是证据越多,越充分,胜算就越大。
我们每一条来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公司发工资的时候,如果是代发工资的公帐对员工私人户口,基本上这个证据成立了。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私人户口对员工私人户口,则需要证明这个是工资,譬如摘要显示“工资”字样,或者其他证明,否则仲裁庭有可能认定这是私人资金来往,譬如还借款等,而不认为这是工资。
2、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我个人觉得真有点难,工资表在所有公司都是机密文件,除非该员工本身是HR
3、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如果公司帮你买了社保或者住房,基本上这个证据成立了。但我也能理解,闹上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很多是没有买社保或者住房的。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有些工作岗位是有这样的证明的,譬如出入商场或写字楼的出入证等。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也很难取得。
(四)考勤记录——根据每个公司管理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公司考勤是每个月打印汇总表给员工签字确认的,有的请假申请表是有公司抬头并且一式几联的,等等。我问过收仲裁申请的人说,比较弱或者不充分的证据,是否有效?他说,这要看仲裁官如何判决。我的意见是,有比没有好。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需要特别说明一下,仲裁庭说,如果用其他劳动者作证,需要证明此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他/她的证言是无效的。
(六)我的见解:其实我觉得,又盖有公章,又有你的名字的书面东西,已经有证明力。没错,公章是在老板那,你工作中总能找到点机会吧,譬如,如果你是收款员,收据上有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上面又有你的名字(当然你的名字是在工作人员的位置,譬如出纳、收款员或者经手人等,而不能是顾客),这也是一个证据;又譬如,外出办事,有时会需要授权书,据我所知去中国电信办公司的网络或者电话业务,就需要盖公章的授权书,等等。
28楼的朋友,以上唠叨了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启发,这需要你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留心,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你平时的工作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有人会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不提供,或者根本没有(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怎么办?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虽说(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对于申请人来说,当然是证据越多,越充分,胜算就越大。
我们每一条来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公司发工资的时候,如果是代发工资的公帐对员工私人户口,基本上这个证据成立了。但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私人户口对员工私人户口,则需要证明这个是工资,譬如摘要显示“工资”字样,或者其他证明,否则仲裁庭有可能认定这是私人资金来往,譬如还借款等,而不认为这是工资。
2、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我个人觉得真有点难,工资表在所有公司都是机密文件,除非该员工本身是HR
3、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如果公司帮你买了社保或者住房,基本上这个证据成立了。但我也能理解,闹上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很多是没有买社保或者住房的。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有些工作岗位是有这样的证明的,譬如出入商场或写字楼的出入证等。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也很难取得。
(四)考勤记录——根据每个公司管理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公司考勤是每个月打印汇总表给员工签字确认的,有的请假申请表是有公司抬头并且一式几联的,等等。我问过收仲裁申请的人说,比较弱或者不充分的证据,是否有效?他说,这要看仲裁官如何判决。我的意见是,有比没有好。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需要特别说明一下,仲裁庭说,如果用其他劳动者作证,需要证明此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他/她的证言是无效的。
(六)我的见解:其实我觉得,又盖有公章,又有你的名字的书面东西,已经有证明力。没错,公章是在老板那,你工作中总能找到点机会吧,譬如,如果你是收款员,收据上有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上面又有你的名字(当然你的名字是在工作人员的位置,譬如出纳、收款员或者经手人等,而不能是顾客),这也是一个证据;又譬如,外出办事,有时会需要授权书,据我所知去中国电信办公司的网络或者电话业务,就需要盖公章的授权书,等等。
28楼的朋友,以上唠叨了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启发,这需要你自己在日常工作中留心,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你平时的工作了。
2012/07/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