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过后,BB一岁前,上班妈咪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但是,最近我的一个朋友提醒我,劳动法也有规定,怀孕7个月后,每天都有一个小时的工间休息。后来我自己在百度输入“产假”后也有这个内容。
但是,现在问题是:我们公司很多过来人,包括刚休完产假回来上班的同事都不知道这个,就更不用说休这一个小时了。
我翻阅了公司的员工手册,发现里面对产假的规定也只有产后的,产前的没有提到。
下面就是我在网上看到的。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现在我想知道的是,关于“这个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一个小时的休息。”是否有附加条件才可以休?怎么以前没有人知道呢?现在JM们知道的多吗?你们公司可以休这个吗?这个是硬性规定还是公司可以给也可以不给呢?有知道的,请说一说,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