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一直给娘家钱,我该怎么办
158873503情感.婚姻.家庭
我是来自山东农村,家庭条件不好,目前在广州,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打工者,和我湖南的妻子在一起已经7年了,3年前有了我们的宝宝。现在宝宝3岁了,在外婆家,妻子和我一起在广州打工。说实话,无法给妻子和女儿创造一个舒适安定的家,是我最大的苦恼。我们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也不过6000多快,生活的很艰难,以前总以为,凭我们的努力,总有一天会好起来的,可是,我错了。从我妻子工作的那天起,她就不停的给她家里汇钱,今天是盖房子了,明天要买电器了,一年多的时间,已经寄回几万块了,每次我提出异议,她就说孩子在那,是当做带孩子的报酬或者其他什么理由,或者干脆就说,那是她自己挣的钱,不要我管。我想说,我们才是一家人,你不可能跟你父母生活一辈子,我为自己这个小家考虑的多一点,这有错吗。我们都是普通打工者,挣的不多,我负担大多数的房租水电什么的日常开支,除去这些,已经剩不下多少了,妻子的钱又基本给了娘家。到现在,已经没什么钱了(其实一直也没存下多少钱),可最近问题又来了,她说家里太热,要给娘家那装空调,因为孩子毕竟在那,所以我也没怎么反对,但是,她又说她爸爸生日的时候要买台大平板回去。在妻子的打算里,她还要为她那个娘家花好多钱。孩子3岁了,马上要上幼儿园,她自己的社保也需要1万多,这才是更加迫切需要钱的地方,可她听不进去。我想请问各位妈妈,我为自己的小家多考虑一些,多为将来打算一些,这有错吗?一家人是不是应该有商有量,劲往一处使?这样我们这个家才会有希望,才能为孩子将来尽可能的创造一个比较好的成长环境。你们说我妻子的这种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她是妈网的会员,我相信她一定会看到这个帖子,我也希望她看到!我已经阻止不了她做任何事,希望她能听大家的!谢谢!
2011/07/29
精选回帖
刘畅飞妈妈441楼
hgjzsu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hgjzsu 当前离线 金币0 精华0 帖子4803 经验值22085 注册时间2008-11-16 最后登录2011-7-31 妈币10183 维尼硕 士硕 士, 积分 2291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087 积分 地区:达道路、寺右新马路街道:达道路、寺右新马路帖子4803 经验值22085 注册时间2008-11-16 最后登录2011-7-31 BB生日2011-01-01 12楼 发表于 2011-7-30 21:22 |显示全部帖子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岳父生日,女儿花自己的钱买个电视做礼物,做女婿的还要在那里唧唧歪歪。那真是养女儿不如养块叉烧回复 引用 举报 返回顶部 hgjzsu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hgjzsu 当前离线 金币0 精华0 帖子4803 经验值22085 注册时间2008-11-16 最后登录2011-7-31 妈币10183 维尼硕 士硕 士, 积分 2291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087 积分 地区:达道路、寺右新马路街道:达道路、寺右新马路帖子4803 经验值22085 注册时间2008-11-16 最后登录2011-7-31 BB生日2011-01-01 13楼 发表于 2011-7-31 17:49 |显示全部帖子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本帖最后由 hgjzsu 于 2011-7-31 17:55 编辑 焱爸爸 发表于 2011-7-31 02:03 下班回来,再次看大家的回帖,真没想到能引起这么多的讨论,先谢谢大家了!我想再次表明下,我完全没有埋怨 ...果然如此,结婚比较匆忙简单,没要聘礼,没办酒席。做女儿的总会于心不安。趁父母还健在,能回报的就回报吧。像前面的刘畅飞妈妈,讲话太冲了,本来大家说的好好的,一来就挑起战火。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呵呵,你觉得这里太安静了吧?我这个人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喜欢听我说的人觉得我说出了他们的心声,还会拍手称快!难道我还要考虑不爱听的人的感受?明眼人会觉得我说的百分百有道理!那些看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又喜欢断章取义人,给他们几句让他们清醒下未尝不是坏事哦!!我从来不认为女人一定要偏袒女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人不对事呢?再说了,我出言不逊也是某人自找的,谁让她非要做别人家庭的搅屎棍!!还有你这种人呢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痛!每个人经济情况不同,什么叫:岳父生日,女儿花自己的钱买个电视做礼物,做女婿的还要在那里唧唧歪歪。那真是养女儿不如养块叉烧?看餸吃饭你懂么?麻烦你有点良心给点耐性放下偏袒,好好看看事情的起因经过?首先,这件事根本不是一个电视的问题!再有,LZ只是拿来大家讨论下没有半点你所谓的唧唧歪歪!LZ老父亲70岁还在山上放羊,一年了生病才攒给了500元男家,怎样的不平等和差距呀!?全都是因为无休止的给女家钱,没有人觉得孝顺有错!但是能否量力一点,能否公平一点呢?回复 引用
2011/07/31回复
全部回帖
我老公一直说,男人养家是应该的,所以我们吃喝都是用他的收入。
ps:我自己曾经全职在家带孩子3年多,现在出来工作,我们2人收入共2万,我的工资比老公少一点点,我的工资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ps:我自己曾经全职在家带孩子3年多,现在出来工作,我们2人收入共2万,我的工资比老公少一点点,我的工资爱怎么花就怎么花。
2011/07/30回复
不管男女,都得先顾小家再顾大家。孝敬父母是要给的,但不能太过了。楼上有妈妈说了,把孩子接过来,看能不能约束一下。
2011/07/30回复
五味瓶7楼
我有个朋友以前也是很为娘家
后到自己结婚生子,生活压力大了,才发现自己以前太过了
因为有了自己的小家就得承担家庭重担.
现小孩子也是放在娘家
但自己赚得少,回去的钱也就少了
家人多少会有抱怨的
感觉这位妈妈也是有点过
后到自己结婚生子,生活压力大了,才发现自己以前太过了
因为有了自己的小家就得承担家庭重担.
现小孩子也是放在娘家
但自己赚得少,回去的钱也就少了
家人多少会有抱怨的
感觉这位妈妈也是有点过
2011/07/30回复
家的温馨8楼
农村其实空气很好很凉快的,一些不必要的开支就不要像有钱人那样吧,比如平板电视之类,可以买普通的,因为你们收入不高,在这个通货时代能少就省,而且孩子放在哪开支有多少呢?钱是要给的,但量力而行,而且你山东老家还有父母呢,我觉得应该平等对待,给娘家多少就给自己的父母多少,像你说的劲不能往一处使,这样家庭才不会有磨擦,小孩子三岁可以接回自己身边,除非真的很困难,否则不要让自己的孩子做留守儿童。你可以叫老人家来广州帮忙接送,比放在家离开你们夫妇要好几万倍。
2011/07/30回复
wyqhh10楼
首先,小孩子放在娘家是否给了必要的看护费用;我觉得这个应该要按月给些钱的,固定下来。因为请保姆也要出钱的啊。其次,孝敬父母是应该的,只是要量力而行,要切实改善了父母的生活处境就好。最后,夫妻之间好好商量,没什么事情解决不了的啊
2011/07/30回复
酸辣方便面12楼
说不定老婆是要给你多赚钱的动力,任何事都要从三方面看,说不定可以变为好事呢!
我觉得这种事不要站在谁的立场说话,这样都不利于往好的方面发展。
因为任何事都有三方面,你一方面,她一方面,还有事实真相一方面。谁又能说的清呢?
我觉得这种事不要站在谁的立场说话,这样都不利于往好的方面发展。
因为任何事都有三方面,你一方面,她一方面,还有事实真相一方面。谁又能说的清呢?
2011/07/30回复
ying-ying13楼
洛华如霜:
顶这个~妻子和丈夫省吃俭用,然后给丈夫在老家盖房子,大家觉得天经地义宝宝放在娘家,妻子给些钱外婆带小孩用,大家就觉得妻子自私了?你请个保姆也得两三千一个月吧很看不惯那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观点婆家是妻子的家,娘家也是妻子的家
查看原文支持这个!
2011/07/30回复
达坂城的姑娘14楼
3岁了孩子还留守给老人带,楼主应该知道留守儿童是最可怜的。而且老一辈的教育观念陈旧多是宠惯小孩,从教育方面来看,孩子就不应该长期和父母分开。
如果说经济能力有限,两口子收入6000元,很多民工还没有这个收入呢。如果租房住,应该还有剩余,两个人辛苦一点自己带孩子,3岁还不送幼儿园接受教育吗?想不通~
如果还不行,就让双方父母其中一方过来帮忙照顾接送小孩就可以了。
现在你们是积累财富的阶段,赡养父母没错,但现在自己温饱还没有解决谈何去孝顺父母?只有将自己的小家顾好,多积累财富,再汇报父母的养育之恩都不完。自己的小家顾不好,家散了,我想父母也不想看到这一点。
归根到底,孩子的教育放在首位,孩子入托、小学、中学还要更多的财力去支撑。夫妻本是同林鸟,相互扶持才能成长,共同支撑这个家和养大小孩为主。
如果说经济能力有限,两口子收入6000元,很多民工还没有这个收入呢。如果租房住,应该还有剩余,两个人辛苦一点自己带孩子,3岁还不送幼儿园接受教育吗?想不通~
如果还不行,就让双方父母其中一方过来帮忙照顾接送小孩就可以了。
现在你们是积累财富的阶段,赡养父母没错,但现在自己温饱还没有解决谈何去孝顺父母?只有将自己的小家顾好,多积累财富,再汇报父母的养育之恩都不完。自己的小家顾不好,家散了,我想父母也不想看到这一点。
归根到底,孩子的教育放在首位,孩子入托、小学、中学还要更多的财力去支撑。夫妻本是同林鸟,相互扶持才能成长,共同支撑这个家和养大小孩为主。
2011/07/30回复
达坂城的姑娘15楼
当然不排除,有些是这样的人,喜欢炫富。很多人都觉得子女到了广州发大财,赚大钱,总是问孩子要这要拿。孩子也想让父母过的更好,对于父母的要求从不SEE NO。这样的人大有人在,这叫“愚孝”
2011/07/30回复
alex201218楼
创:2:24
太:19:5 可10:7 弗5:31“
第一:人要离开父母
幸福婚姻的第一个要求「离开父母」,是我们中国人最难学的功课。
在教堂的婚礼中,证婚的传道人谆谆对新人引述这句话时,新人的父母如果不是基督徒,常诧异自己的耳朵,尤其是远从台湾、香港、大陆来参加子女婚礼的——这人在怎样蛊惑我们的孩子啊。但这个要求原是对谁而发的呢?对举行婚礼的子女,还是对他们的父母呢?让我们再回到圣经那句话罢。
神对亚当、夏娃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的时候,亚当、夏娃没有父母啊,神是他们的创造者!神在表示祂不会抓紧亚当、夏娃不放吗?在提示亚当、夏娃不要紧紧的仰望神吗?当然不是!
神创立婚姻,告诉亚当、夏娃,人一旦结婚要离开父母,是预备他们有一天作父母的时候,不能抓着儿女不放。作父母的,不是等孩子大了结婚以后才这样想,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应该记得,那怕还没有孩子就应记得:有一天,他们生命中最宝贝的人必须离开自己!这句话神原是教导作父母的!
作父母的,女儿要嫁时总是心酸难舍。但是我们要提醒自己,「人要离开父母」,我们要鼓励她,我们要让她知道,她要独立生活在神的面前。你越让他们走,他们越回来孝顺你。你硬要把他们抓在自己旁边,越是不让他们有任何独立、不让他们有任何事自己作决定,他们越要逃离。
什么叫「离开父母」?今天作父母的,在儿女结婚后是帮他们作到这点还是没有?也许有人会说,孩子们在美国结婚,我们两老守着在大陆(台湾、香港)的老家,或是虽然同在美国甚至同住新泽西州,但难得相聚一次,怎么没离开,早就离开了。真是离开了吗?不尽然。
离开是让已婚的儿女在心理上、感情上、认识上知道不再依赖父母,不再让父母替他们作人生中的决定,必须要独立的在神的面前直接向神负责,这叫离开。
这个独立,是感情上的、心理上的、情绪上的、经济上的独立。
我们中国人不也说结婚是成家吗?儿女结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
有多少父母,虽然和已婚的儿女不同住一起却有意无意的不帮助他们独立,远隔千里还是牢牢地遥控!
不是子女结婚后和父母分开就是离开,这样的离开只是形式上的离开。有和已婚儿女住得很近来往紧密的,但分得清关怀、照顾和干扰、牵绊的分际;有与已婚子女同住一起的,但知道在这个家里,自己是慈蔼的长辈不是作决定的主人,这是作到了实质的离开。
今天很多夫妻间有问题,就是因为没有离开父母——实质上的离开,许多婚姻问题常常因为双方父母引起。
有一对弟兄姊妹结了婚七年没有小孩,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的婆婆每天晚上还要进他们的房间给她的儿子盖被子!可怜啊,没有离开。
我们必须知道,幸福的婚姻,要离开对父母的依赖,离开父母的滥情。有时候,从小习惯了父母替我们作决定,遇到困难就要父母作决定。这是有很大问题的,不会作决定就不会长大;永远不会作决定,就永远不会长大。所以,离开父母是夫妻中很重要的事情,更是父母送给儿女最重要的结婚礼物。
中国人常会听到有人讲:「妈妈不能换的」,通常这句话还有下半段:「老婆可以换的」。中国人还有一句话:「娶了媳妇忘了娘」。这都是观念上的错误,许多悲哀的后果就是由这种观念而起。亲子和夫妻的爱不是相争的爱,是相续的爱。
圣经教导我们,人没有结婚以前,在地上跟父母的关系最亲密,人结婚以后,跟配偶最亲密,父母到第二位。
中国人认为这是大逆不道:养你这么多年,翅膀硬了就不要爹娘了。但是,作父母的如果不肯放手,不肯让你的儿子或者女儿跟你离开,你永远最多只有一个儿子或者一个女儿孝顺你。
什么时候按照圣经标准,让你的儿子、女儿独立,让他们离开你,让他们跟他(她)的配偶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关系的时候,就有两个人来孝顺你,不但有儿子,还有媳妇来孝顺你;不但有女儿,还有女婿来孝顺你。
对父母在感情上有过多的依恋,过多的依赖,常常混淆了对父母的爱和对配偶的爱,把本是接续的爱错为相争的爱,而又基于自以为是的孝道,认为对父母的爱当大过对配偶的爱,许多悲剧就这样酿成。中国人不是不自觉,自古就有以血泪控诉这种愚行的诗篇。
婚姻要幸福,人伦要美满,一定要把这个误谬改过来。
人不离开父母,就不能够有幸福的婚姻。因为神的要求,是要叫人离开父母,离开父母后才有第二步,才能与配偶连合。
离开父母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让我们长大成熟,以致于我们可以跟我们的配偶完全连合,好让我们可以和我们的配偶同心来孝顺双方的父母,爱双方的父母。如果没有这个离开的过程,永远不可能两个人同心合一的来孝顺双方的父母,就是达不到这个境地。
离开父母不是叫我们不爱父母;离开父母,不是叫我们不孝顺父母;离开父母,不是叫我们不要父母。难以接受离开父母这个教导的人——父母也罢,子女也罢,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认知。想想以弗所书第六章1~3节上的话罢:「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再想想主耶稣最后上了十字架时候的作为罢,在那样的光景里,祂把肉身的母亲托付给约翰。
这样的主耶稣会教导门徒不爱父母、不孝顺父母、不要父母吗?会要祂的门徒在父母欠缺时不供应、软弱时不扶持吗?当然不是!基督徒当是孝敬父母的。
明白了这点,不论是作父母的基督徒还是作子女的基督徒,就不该有那荒诞的怀疑了罢。
太:19:5 可10:7 弗5:31“
第一:人要离开父母
幸福婚姻的第一个要求「离开父母」,是我们中国人最难学的功课。
在教堂的婚礼中,证婚的传道人谆谆对新人引述这句话时,新人的父母如果不是基督徒,常诧异自己的耳朵,尤其是远从台湾、香港、大陆来参加子女婚礼的——这人在怎样蛊惑我们的孩子啊。但这个要求原是对谁而发的呢?对举行婚礼的子女,还是对他们的父母呢?让我们再回到圣经那句话罢。
神对亚当、夏娃说:「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的时候,亚当、夏娃没有父母啊,神是他们的创造者!神在表示祂不会抓紧亚当、夏娃不放吗?在提示亚当、夏娃不要紧紧的仰望神吗?当然不是!
神创立婚姻,告诉亚当、夏娃,人一旦结婚要离开父母,是预备他们有一天作父母的时候,不能抓着儿女不放。作父母的,不是等孩子大了结婚以后才这样想,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应该记得,那怕还没有孩子就应记得:有一天,他们生命中最宝贝的人必须离开自己!这句话神原是教导作父母的!
作父母的,女儿要嫁时总是心酸难舍。但是我们要提醒自己,「人要离开父母」,我们要鼓励她,我们要让她知道,她要独立生活在神的面前。你越让他们走,他们越回来孝顺你。你硬要把他们抓在自己旁边,越是不让他们有任何独立、不让他们有任何事自己作决定,他们越要逃离。
什么叫「离开父母」?今天作父母的,在儿女结婚后是帮他们作到这点还是没有?也许有人会说,孩子们在美国结婚,我们两老守着在大陆(台湾、香港)的老家,或是虽然同在美国甚至同住新泽西州,但难得相聚一次,怎么没离开,早就离开了。真是离开了吗?不尽然。
离开是让已婚的儿女在心理上、感情上、认识上知道不再依赖父母,不再让父母替他们作人生中的决定,必须要独立的在神的面前直接向神负责,这叫离开。
这个独立,是感情上的、心理上的、情绪上的、经济上的独立。
我们中国人不也说结婚是成家吗?儿女结婚了,他们有了自己的家。
有多少父母,虽然和已婚的儿女不同住一起却有意无意的不帮助他们独立,远隔千里还是牢牢地遥控!
不是子女结婚后和父母分开就是离开,这样的离开只是形式上的离开。有和已婚儿女住得很近来往紧密的,但分得清关怀、照顾和干扰、牵绊的分际;有与已婚子女同住一起的,但知道在这个家里,自己是慈蔼的长辈不是作决定的主人,这是作到了实质的离开。
今天很多夫妻间有问题,就是因为没有离开父母——实质上的离开,许多婚姻问题常常因为双方父母引起。
有一对弟兄姊妹结了婚七年没有小孩,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的婆婆每天晚上还要进他们的房间给她的儿子盖被子!可怜啊,没有离开。
我们必须知道,幸福的婚姻,要离开对父母的依赖,离开父母的滥情。有时候,从小习惯了父母替我们作决定,遇到困难就要父母作决定。这是有很大问题的,不会作决定就不会长大;永远不会作决定,就永远不会长大。所以,离开父母是夫妻中很重要的事情,更是父母送给儿女最重要的结婚礼物。
中国人常会听到有人讲:「妈妈不能换的」,通常这句话还有下半段:「老婆可以换的」。中国人还有一句话:「娶了媳妇忘了娘」。这都是观念上的错误,许多悲哀的后果就是由这种观念而起。亲子和夫妻的爱不是相争的爱,是相续的爱。
圣经教导我们,人没有结婚以前,在地上跟父母的关系最亲密,人结婚以后,跟配偶最亲密,父母到第二位。
中国人认为这是大逆不道:养你这么多年,翅膀硬了就不要爹娘了。但是,作父母的如果不肯放手,不肯让你的儿子或者女儿跟你离开,你永远最多只有一个儿子或者一个女儿孝顺你。
什么时候按照圣经标准,让你的儿子、女儿独立,让他们离开你,让他们跟他(她)的配偶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关系的时候,就有两个人来孝顺你,不但有儿子,还有媳妇来孝顺你;不但有女儿,还有女婿来孝顺你。
对父母在感情上有过多的依恋,过多的依赖,常常混淆了对父母的爱和对配偶的爱,把本是接续的爱错为相争的爱,而又基于自以为是的孝道,认为对父母的爱当大过对配偶的爱,许多悲剧就这样酿成。中国人不是不自觉,自古就有以血泪控诉这种愚行的诗篇。
婚姻要幸福,人伦要美满,一定要把这个误谬改过来。
人不离开父母,就不能够有幸福的婚姻。因为神的要求,是要叫人离开父母,离开父母后才有第二步,才能与配偶连合。
离开父母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让我们长大成熟,以致于我们可以跟我们的配偶完全连合,好让我们可以和我们的配偶同心来孝顺双方的父母,爱双方的父母。如果没有这个离开的过程,永远不可能两个人同心合一的来孝顺双方的父母,就是达不到这个境地。
离开父母不是叫我们不爱父母;离开父母,不是叫我们不孝顺父母;离开父母,不是叫我们不要父母。难以接受离开父母这个教导的人——父母也罢,子女也罢,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认知。想想以弗所书第六章1~3节上的话罢:「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再想想主耶稣最后上了十字架时候的作为罢,在那样的光景里,祂把肉身的母亲托付给约翰。
这样的主耶稣会教导门徒不爱父母、不孝顺父母、不要父母吗?会要祂的门徒在父母欠缺时不供应、软弱时不扶持吗?当然不是!基督徒当是孝敬父母的。
明白了这点,不论是作父母的基督徒还是作子女的基督徒,就不该有那荒诞的怀疑了罢。
2011/07/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