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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完全操作指南

27837114家庭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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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保障理财规划操作指南

http://www.gzmama.com/thread-2790144-1-1.html

女性全面保障规划操作指南

http://www.gzmama.com/thread-2900653-1-1.html




   随着人们收入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除了比较传统的银行储蓄外,人们日益关注股票、债券、基金、信托、外汇买卖、房地产投资、商业保险等金融产品。



   就商业保险而言,已经逐渐成为家庭理财一个部分,好多朋友都有意向选择或者选择过商业保险的,对保险及所得到的保险合同的利益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与其他投资产品相比而言,保险不仅是一种投资储蓄,更是个人理财中的一种财务风险管理。保险产品一般在收益率方面并没有绝对优势,但它是种种投资方式中最能体现“雪中送炭”效果的理财工具。



   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应结合家庭所处的人生阶段来确定,因为不同的人生阶段,家庭面临的风险大小与种类不同,所应选择的保险保额与种类也应由所分别。下面就通过此贴的介绍,希望有助于各位朋友增强对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2011/09/19
精选回帖
一洗就出、一出就涨,一涨就追、一追就套。买股票是为了赚钱,不是做慈善捐款的!作为投资者,抓住买卖点是很重要的。但是如何准确的把握好买卖点?是每个散户最大的疑问!如果你对目前的大盘难以把握,那么选择我们:精锐的分析团队,可靠的内幕消息及强大的主流资金,还有什么理由不赚钱?如果你对自己把握不足--找专业机构   在线请联系【】九七三    一九九  二三九【】
2011/12/29回复
辛苦了,整理这么多保险资料出来。真的很用心。对各位也很有帮助。不过我还是比较支持原创的东西。呵呵,这东西整理出来也不错,可以去作为公司的培训资料,也可以让代理人系统的学习一下。
2012/06/21回复
全部回帖
您对保险也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如有遗漏或错误地方,希望不吝赐教。
2011/09/19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意外险篇

如何选择意外伤害险


   人身意外险(以下简称意外险)是我们的保险计划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它费率低廉,交上一两百元的保费,就能得到10万元的保额。


   意外险的保障主要分为两种,一方面对因意外造成的身故、残疾给予赔付,一方面是对因意外原因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意外医疗险一般作为附加险或者一个条款出现在意外险中,也有的意外险没有意外医疗保障。


   摸准需求选对险


   意外险的种类很多,如航空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普通意外险等。


   保障范围并不相同:


   普通意外险的保障期为1年,保障范围最大,涵盖了各种意外风险,而且不要求特定的出险地、出险期间。


   旅游意外险期限较短,一般为7天,只保旅行期间发生的意外,有些旅游意外险还可保像攀岩、潜水这样的危险性较高的活动。


   交通工具意外险只对在特定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汽车、轮船上,发生的意外给予赔偿。

   航空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最小、时间最短,只管乘坐航班时发生的意外身故和残疾。


   多重视意外医疗


   与意外伤害事故伴随而来的,往往是医疗费用。像割伤手指、扭伤脚这样的小事故,既达不到意外险的赔偿标准,又要由个人承担医疗费。


   像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这样的情况,虽然可以根据残疾程度得到一定的赔付,但巨额的医疗费用个人就难以承担了,况且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按社保的规定是不赔的。

   因此,选择有意外医疗条款的,或可以附加意外医疗保险的意外险,是很有必要的。


   意外医疗保险能报销意外住院医疗费用,还可以报销意外医疗门急诊费用,包括门急诊挂号费、药费、手术费、救护车费等。另外,还有些意外医疗保险能提供住院津贴补偿。



   选择意外医疗保险时,要注意保险条款中对医疗费用免赔额、自费比例及最高报销限额的规定。


对于自费比例,各产品的规定有很大不同,比如某保险公司规定客户要自负30%,而有的保险公司则可100%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在免赔额的规定上,除了免赔金额不同,比如有的是100元、有的是200元外,还要注意免赔额到底是按次计算还是按年计算,某些规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免赔额为100元/年,而有些产品则规定免赔额为100元/次。


   各公司对最高报销限额的规定也有不同,比如有些是2000元封顶,有些却能达到万元以上。选择的时候,应尽量选择免赔额低、报销比例大、报销限额高的意外医疗保险。


   多倍给付更贴心


   选意外险时,还要留意带有多倍给付功能的产品,因为这样的产品不要求投保人额外多交保费,更实惠。


   多倍给付条款出现最多的是在发生特定意外事故时,比如交通工具多倍给付意外险,即当被保险人乘坐合法营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机动车(如公交车)和自驾车发生身故或残疾时,保险公司会加倍给付。也有产品将在医院、学校发生的火灾纳入特定意外事故的范围,给予多倍赔偿。


   很多人都有“残了比死了更可怕”的担忧,对此某些保险公司也给出了更人性化的产品,可给付双倍于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2011/09/20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意外险篇

意外险应按职业最高类别选择

   

   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我们如何承受?我们可能在目标未达成之前身故,尚依赖我们收入生存的家人如何继续生活?也可能我们丧失了劳动的能力,靠着之前的积蓄生活能否继续?


   即使社保齐备,也只有因工意外,才能从工伤保险项目中得到赔偿,非工造成的不在社保保障范围内。而这样的结果对我们和家人造成的伤害是无法逆转的。


   意外伤害保险的作用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相对于寿险产品,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只针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

   

   不过,寿险的残疾责任通常特指高残、全残,意外险则还可以涵盖各项残疾等级,适用性较广。

   

   身故保险金能对家人的后续生活提供部分扶持。残疾保险金则可以对治疗、康复时的支出进行补偿,也能提供再次投入工作获得收入前的生活费用。


   意外伤残的保险金是根据伤害程度按比例支付的,这个标准明确地附注在保险条款上。同时,意外残疾和意外烧伤在实际的保险产品中常常是被拆开的,不是所有意外险产品都包含对意外烧伤的责任。


   另外,从《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可以看出,其中涉及的伤残几乎都是与四肢和五官有关的,鲜有与内脏有关的。

   

   在生活中,诸如被歹徒袭击导致脾脏、肾脏等脏器摘除的事件时有耳闻,而类似情况是无法获得意外险的理赔,除非是有附加意外医疗保障,则可以为治疗提供费用报销或住院津贴补偿。


   作为附加险的意外医疗,在产品中的额度一般是1万至5万。由于医疗保障总体费用较高,投保人可以通过额外投保住院医疗类保险,尤其是那些提供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和非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的险种,如此可一定程度规避意外伤害带来的医疗成本。


   人身意外险的投保是跟被保险人的职业相关的。将日常工作划分为不同等级通常是6个,一般意外险最高承保4个职业类别。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按出险时正进行的活动来判定职业类别。建议投保时按自己平时常从事的最高类别项目来投保,避免理赔障碍。


2011/09/21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健康险篇

健康险“混搭”更实惠

   面对各家保险公司频繁推出的种类繁多的健康险产品,消费者不防学着“混搭”。在选择险种时,可根据是否有医保和自己的保费预算,将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报销型保险或医疗津贴型保险搭配。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还可将储蓄型的长期险和消费型的短期险搭配。


   三类健康险保障保额各异

   在商业保险中,能为消费者生病花销提供补偿的健康险一般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报销型保险及医疗补贴型保险三类险种。


   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一些特定的重大疾病而设计的保险。从保障范围来看,只有当被保险人罹患某类特定的疾病时,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从保险金给付来看,其给付多是一次性的,并且一次性的理赔额度通常较大。


   医疗报销型保险,即以意外事故或疾病产生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按约定的比例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和手术费用报销型保险,也有一些门急诊费用报销保险。


   医疗补贴型保险,即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时,由保险公司提供补偿的收入保障保险。


   混搭更实惠


   各类健康险的保障侧重和保险金给付特点各有不同,每个人视情况不同所需要的健康险不同,而根据自己的特点将不同的健康险作不同方式的“混搭”,可让健康保障更全面。


   首先,应考虑是否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有社保,那么投保商业健康险就是一个补充,使医疗保障更加全面。对于这部分消费者来说,通过个人医保账户和社保统筹部分,通常每年估计大约有70%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社保报销。如果没有参加社保,则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提供全部的医疗保障。


   其次,要考虑保费预算


   一般原则是,每年的医疗保险费是年收入的5%-8%,如果没有社会医疗保障的话,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最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社保和预算情况来确定“混搭”的险种


   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主要包括储蓄型的长期保险和消费型的短期保险。储蓄型长期险每年所缴保费一样,保障时间可长达20年、30年或者终身,消费型短期险的保险期间则通常为1年或5年,可通过不断地续约延长保险期间。

   对不同的消费者来说,储蓄型长期险和消费型短期险其实各有优势。消费型重疾险期间较短,在短期的保费开支方面,消费型短期险比较有吸引力。由于保险期间短,消费型短期险通常是每1年或每5年续保一次,保费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根据公开数据,一般在35岁后,消费型险种在保费方面的优势已不再明显,而过了40岁,消费型重疾险的保费更是迅速增长。投保人如果持续投保消费型重疾险,保险期间没有储蓄型重疾险长,总保费支出却可能高于储蓄型重疾险。


   同时,虽然一般消费型重疾险规定,投保人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或之前缴付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但一些保险公司并不承诺一定接受续保,这将使消费者未来可能会面临无保可续的尴尬。


   因此,对于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的消费者来说,还是应优先考虑选择储蓄型的长期重疾险。而对于经济承受能力有限的消费者,则可以考虑在不同的年龄段,将两类产品按比例搭配选择。


   具体来说,20岁到30岁的消费者,事业处于成长期,消费开支较大,可加大保费低廉的消费型重疾险的比例,甚至可以将该比例控制在95%以上。

   到35岁后,身体素质开始下降,相对于消费型重疾险,储蓄型重疾险的保费提升比例不高,可逐渐增加储蓄型重疾险的比例。而到了45周岁后,若家庭经济许可,储蓄型重大疾病险的比例应考虑提高到95%以上。



2011/09/24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健康险篇


健康险如何更保险 如实告知避免纠纷


   健康是幸福理财的基石所在。为了好好享受幸福人生,安然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压力,为自己精心构建好一份合理的健康医疗保险计划,撑起一把足以遮风挡雨的健康保护伞。


   “健康是数字1,财富是数字0;有了1,后面的0越多,就越富有。反之,没有1,则一切皆无。”这是现代人对健康和财富的理解。在我们追求人生幸福的旅途中,健康更是幸福理财的基石所在。


   健康医疗险助您减缓经济压力


   然而,在现代都市快节奏的生活中,来自健康方面的各种威胁无处不在。


   环境恶化、工作压力大、食品不安全……在这个人人都可能被带上“亚健康”帽子的时代,通过商业健康医疗保险来转移一部分医疗费用的压力和风险,是很有必要的。


   也许有朋友会问,我们大部分人都有社保啊,为什么还要选择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呢?这就好像是问明明食物中已经有各种营养成分,为什么还要补充些钙片、维生素片等等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原有的营养成分不一定满足各个年龄、各种体质的不同需求。


   保险亦是如此。社会保险只是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有点“保而不包”的感觉,对于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的人来说,有必要补充健康医疗保险,来加固自己和家庭的风险屏障。


   如今,医疗费用昂贵得吓人,许多原本小康的家庭就因为家人的一场疾病而家徒四壁。从“小康到赤贫”,活生生的例子不断出现在我们周围。


   根据卫生部2010年数据,我国治疗癌症的费用主要在5万元至20万元,平均值为12万元,而其他各类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还要高。加上现今不断上涨的CPI,治疗费用金额还会提升。


   另一方面,选择健康医疗保险不仅给家庭一种保障,以应对突发伤病带来的影响,还可以为养老金筹划减轻压力。


   选择健康医疗险如何更保险?


   商业健康医疗保险作为对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很好的补充方式,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不过,面对目前保险市场上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产品,人们往往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条款理解不足,选择的保险常常并非“量身定做”,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障作用,结果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因此,选择健康医疗险时必须掌握一定的诀窍,使得选择的产品更“保险”。


   从险种选择上来看。首先要考虑是否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不要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冲突。


   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避免重复投保,使用于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


   比如医疗费用保险,由于普遍要求提供 Fa Piao 才能向保险公司“报销”,因此不是买得越多,就赔得越多。千万记住,保险不是越多越好,也不存在贵贱之分,关键要看清楚产品条款的实际保障范围和具体赔付条件。


   其次,选择重疾险等长期健康险时,尽量选择缴费期长的形式。一是因为缴费期长,虽然看上去所付总额比一次性缴清略多些,但考虑到金钱的时间价值,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趸缴。同时,分期缴时每次缴费较少,可以减轻家庭的负担。


   而且,不少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缴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比如,如果被保险人缴费第二年身染重疾,若选择的是10年期缴,实际保费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期缴,才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分期缴费更能体现保障性。


   再次,相比于其他普通寿险产品,健康医疗险更为专业和复杂,所以一定要特别留心投保过程中的细节问题。


   一、要注意医疗险中的免赔额

   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所以有些较小的医疗费用损失,消费者如果可以自己承担,就不必再花钱选择保险。


   而有些产品有类似车险条款中的“无理赔优待条款”,即第一年没有发生赔付,第二年保费可降低,为此,对于小额损失,消费者可考虑不申请理赔。


   二、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


   要分清楚哪些疾病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哪些不在责任范围内,能请医生朋友看一下疾病保障范围最“保险”。


   三、注意健康和医疗保险的观察期


   观察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四、注意投保年龄限制


   根据险种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28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最高投保年龄在60至70周岁之间。不看清年龄限制而急匆匆投保,最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如实告知”避免日后纠纷


   此外,还要特别注意“如实告知”的问题。有数据表明,百分之七八十的健康险理赔纠纷都因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选择健康医疗险时务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消费者投保后,保险公司会对产生疾病的因素进行严格的审查。


   如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和既往病史,往往在投保之际就要求被保险人作如实告知,不得有所隐瞒。否则将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如果个人在投保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保险之前,正患有一些较为严重的疾病,或者一些对身体机能影响较大的疾病(如高血压等),却抱着侥幸心理,投保之际对健康告知书作了隐瞒,虽然侥幸通过了核保这一关,但最终会影响自己的保险利益。


   还不如在投保时就老老实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身体状况,因为如实告知并不一定产生被拒保的结果,很可能是可以做一些“除外约定”(如患有慢性胃病的,保险公司会和投保人约定将来不承担胃部各种疾病的保险责任),或是稍微加收一些保费(仍然承担原有的保险责任)等,这样才是对投保人利益最明确的保障。


   当然,消费者在遇到这类纠纷时也要切实维护自己的利益。根据我国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之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两年以后,若保险公司才发现投保人在当初有“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将不得以此为理由拒赔理赔申请。


   可以说,保险公司不可以遇到什么事情都“滥用”“投保者未如实告知”这一理由拒赔。


   健康险公司医疗险可单独选择


   最后,在选择健康医疗保险的过程中,还要给大家支一招,那就是不要将目光锁定在寿险公司,还可以多看看健康险公司和财险公司的产品。


   健康险公司在我国的历史还很短,但因为它是“专做健康险”的公司,因此在健康医疗保险产品上更有特色,不少产品还是比较有竞争力的,相关的产品线也更全面完善。


   而财险公司,同样可以经营短期的人身意外险和短期的健康医疗保险。比如,一年期的医疗费用保险、医疗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防癌险,还有全球医疗保险计划。


   有些时候,财险公司的产品可能更有吸引力,一来这些短期保险产品在不少寿险公司无法作为主险单独选择,财险公司却可以;二来部分财险公司因为国际背景,在一些医疗险产品上也颇有特色。





2011/09/26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健康险篇

选择健康险需留意的六个重要条款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健康险开始受到更多消费者的重视。消费者选择健康险时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条款。


   一、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


   二、比例给付条款


   比例给付条款也称为共保条款。比例给付条款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


   三、给付限额条款


   给付限额条款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规定了费用或服务量的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由保险人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四、等待期条款


   等待期条款即观察期条款。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般情况下,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至180天。


   五、受益人条款


   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身,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六、体检条款


   体检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在提出索赔后,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接受由保险人指定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体检,以便保险人确认索赔的有效性和具体赔付金额。



2011/09/27回复
这只是平常学习和工作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文章。尽可能客观的阐述关于保险方方面面的内容。

希望对有需要了解的朋友有所帮助。同时亦希望有更多的有识之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此贴的内容。
2011/09/27回复
您言重了,这些文章并非本人所写。

“学习和工作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文章”意思是将分散的文章通过整理、归类。然后按照不同的类别依次序分类发表。

仅此而已,并不是本人原创的意思。请不要误会。
2011/09/27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重疾险篇

如何选择重大疾病保险


   梅艳芳、沈殿霞、罗文、傅彪、郭昶等众多家喻户晓的中青年明星因重大疾病而去世,令重大疾病保险受到更多关注。


   目前医学科技不断在进步,使得越来越多的重大疾病都已经可以治疗和控制了。但让人头疼的是,这些先进的医疗器械和药物虽然能给我们带来治疗,但随之而来的也有天价的账单,而且大都还需要自费。要解决这个问题,选择重大疾病保险则是其中一个很好的办法。


   重疾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均衡保费型的长期险种,一种是自然保费型的短期险种。具体来看,投保均衡保费型重疾险,从投保之日开始,保费年年都一样,这种重疾险通常是保险期间较长的储蓄型险种。

   而投保自然保费型的重疾险,年轻时的保费非常少,但随着年龄递增,保费也逐渐提高,一年一续保的短期消费型重疾险通常是此类产品。


   那么选择重疾险产品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第一:保险额度及范围


   保监会宣布已初步完成了对25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划定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7至10种“核心疾病”,重疾险产品有望成为标准化的产品。因此,普遍的重疾险基本都包括25种以上的重大疾病。


   第二:理赔


   这是十分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赔偿标准,赔偿有什么要求等等都要清楚明白,一定要仔细研读理赔条款,不明白的时候一定要多问,千万不能以自己的理解来当作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


   第三:价格问题

   主要是指重疾险投保的费用。不管保险公司怎么宣传或者保险代理人怎么说,价格总是硬道理。这个是可以货比三家的,只要上网搜索一下或者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的客服问一问,对比一下就可以锁定出一个大致的价格来选择产品。


   第四:公司资质及口碑


   现在的网络十分发达,随时都可以搜索到您想选择的重疾险产品,再结合媒体的报道、网友的评论一起参考,对想要选择重疾险来说是十分有帮助的。


   在选好了适合自己的重疾险后,就可以订立自己的投保计划了。


   对于长期的储蓄型重疾险来说,缴费期限的选择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一般来说,长期储蓄型重疾险缴费期选择非常灵活,而从经济的角度综合考虑,缴费期不宜太短,通常40岁以下的人群,不妨选择20年缴费期。


   具体来看,缴费期越短,总的保费支出绝对数额会越少,然而将缴费期适度拉长,获得的好处可能更多。

   第一:拉长缴费期,年交保费比较少,每年的负担相对较低


   第二:一旦短期出险,如果附加豁免功能,免交余下各期保费,所以缴费期长更划算


   例如A和B两个同龄人同时购买了一款重疾险,保额10万元,A的缴费期为10年,年缴9000元,B的缴费期为30年,年缴3000元。两年后,假设A和B同时出险,均获得10万元理赔,但A已交的保费为18000元左右,而B交的保费只有6000元左右。而且如果附加豁免功能,还可以免交余下各期保费。所以相对之下,我们不妨选择长期缴费。

   另外,对于均衡保费型和自然保费型这两种保费情况来说,我们不妨进行一些组合。采用“储蓄型+消费型”的重疾保障组合也是不错的选择。


   比如,对20岁到30岁的投保人而言,由于经济能力有限,而消费型短期险种的费率优势比较明显。而在35岁后,随着年龄的增长,消费型险种的费率优势逐渐缩小,此时可相应提高储蓄型险种的占比。


   到45岁之后,短期消费型险种所提供的保障占比可逐步降低到10%,甚至不再选择,转而由储蓄型长期险种来提供全部的重疾保障。


   这么一来,我们就能拥有一份既适合自己,又有保障,还能节省保费的的重疾保单了。


   目前市场中重疾险,可以分为消费型产品和返还型产品两个类别。返还型产品又分为三类,分别是:满期退还保费、满期返还保额、终身期限的产品。



2011/09/28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重疾险篇


选择重大疾病保险应结合自身需求


   过去的老百姓存钱防病养老,现在的人们则通过选择保险来转嫁、抵御风险。人的一生免不了得病,根据统计,一般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2.18%。

   不过,得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庞大的医疗费用。治疗重大疾病往往需要用手术、化疗、放疗相结合的综合疗法,相应地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元。


   因此,选择一款重大疾病保险往往可以解除患者和家庭的后顾之忧,降低家庭的财务风险。


   那么,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保险呢?


   目前市面上可供选择的重大疾病险种很多,几乎每一家都有相应的重疾产品。与国外不同,国内的重疾险在保监会的监控下各家产品的保险责任和费率区别不会太大,承保的疾病范围则在十种到二十七、八种不等。


   建议消费者在投保时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自身的生理特点(性别、年龄、家族遗传病史等),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大病保险


   经济能力允许的话,建议选择适合不同特定人群的大病险。女性重点考虑针对女性设计的重疾险、少儿重点考虑针对少儿的重疾险。

   由于同类型的重疾险在条款设计上差别并不很大,因此消费者首先应根据自身的生理特点来进行选择。


   例如,男性和女性的生理结构不同,易患疾病也有所区别,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见于15-40岁女性,其并发症狼疮性肾炎会影响和损害肾功能。再比如类风湿性关节炎、恶性葡萄胎也是女性的特有疾病,但一般的重疾险却没有包括此两种疾病,因此女性消费者在选择重疾险时就应考虑专门针对女性设计的重疾险。


   而且,一些女性健康保险还提供部分女性常患疾病的医疗保障,如骨质疏松症、尿失禁症手术、女性原位癌,以及意外整形手术。


   同样,再生障碍性贫血、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川畸病是儿童的高发疾病,通常只会在少儿重疾险产品中列出,而一般重疾险种中常有的心肌梗塞、中风等疾病儿童患病的概率极小,父母在给儿女选择重疾险时就应选择专为少儿设计的险种,以免花了冤枉钱。

   保障不是越多越值


   60岁以后身体状况开始不好,因此在年轻时就要给自己做重疾险的规划,重疾险越早选择越好。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要求,重疾险必须包括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之所以把这些列为必保疾病,主要是因为这些疾病发病率高,危害性大。此外,还有19种可保疾病。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最少都对25种重大疾病进行保障。在这个基础上,部分保险公司纷纷扩充,将保障的疾病最多扩充到三十多种,可保的重大疾病一家比一家多。


   在大多数消费者的观念中,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数量应该越多越好,全面保障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自己的风险。正是在消费者这种贪多心理的刺激下,在新规实施之后,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基本类似,有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消费者,不断扩充保障疾病的数量,可以理解。


   其实综合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极低,投保这样的重疾险,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包括了重大疾病保险定义的25种疾病,保障就比较全面了。


   保障的疾病数量多,保费自然也会水涨船高。消费者可能为此变相多掏了保费。重疾险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


   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来说,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选择的意外险中已经能够保障到的某些创伤类疾病,那么就没有必要花钱再去选择有交叉保障项目的重疾险。


   第二:经济承受能力,选择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后,自己应该花多少钱才是没有财务压力的

   

   建议包括意外险、医疗险等健康险的总保费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5%到7%,加上养老险、万能险等不要超过10%。


   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一些专门险。鉴于目前肿瘤疾病呈高发趋势,而且是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针对癌症保障的防癌险,消费者罹患癌症后除可以获得癌症保险金外,还可以补偿一部分手术医疗费用。

   第三: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人提供的服务水平


   在选择重疾险时消费者还要考虑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保险公司在投保后的服务情况可以从理赔、交纳续期保费、保单保全变更等方面是否便捷、合理来考查。

   消费者在投保前可以多和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各家保险公司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可以向保险代理人索取保险公司赔钱的案例来了解更多未来索赔的资料。


   另一方面,业务员的专业化程度也将影响保单的质量。消费者应考察业务员是否对险种条款、投保理赔须知作出了详尽的介绍,同时不可轻易相信业务员的一面之辞,避免受到个别业务员的误导。


   多选择一些提供通俗化条款的保险公司,即专业术语更少的保险合同,一般人都能看得明白的保险合同,不过,一般的保险公司合同与条款都经过保监会认可的,都可以放心。


   第四:仔细阅读条款


   不要只交钱,完全相信保险代理人的一面之辞,不看选择了什么东东,利用好十天的犹豫期的权益,不合适就立即退保,可取出所有保费。


   消费者在选择重疾险前要仔细阅读条款,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避免索赔时因不理解条款而被拒赔。


   比如条款中规定非侵入性的原位癌、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不属于赔付范围,投保时消费者就一定要搞清楚原位癌的含义。


   原位癌一般指癌变仅限于粘膜或皮肤表皮的鳞状上皮内,尚未破坏基底膜的癌症,例如子宫颈、食管和皮肤的原位癌。原位癌属于早期癌,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完全康复。

   显然它既不够“重”,也不够“大”。所谓不够“重”是指原位癌并不是十分严重的疾病,通常不会危及生命。所谓不够“大”是指原位癌的治疗并不复杂,与一般良性肿瘤的治疗差不多,算不上大手术,治疗费用也不算高。

   因此,国内绝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而消费者在选择前就应搞清楚这些专有名词的含义,以免日后索赔时发生麻烦。



2011/09/29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重疾险篇

选择重疾险应避免4个误区


   消费者在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应避免以下误区:


   误区一:所有疾病重疾险都能保


   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因此,消费者在选择重疾险产品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同时应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以免将来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误区二:保额越高越好


   重疾险投保金额的高低应根据自身需要、经济能力和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而且,保额并非越高越好。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10万元左右,因此保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较为适中,但最好不要低于10万元。


   误区三:趸缴更划算


   在选择重疾险时,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期缴方式,其好处在于:首先,选择期缴方式,消费者虽然所付保费总额比趸缴略多一点,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较大经济压力。其次,有的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误区四:退保损失不大


   重疾险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退保的损失大约相当于投保人所缴的保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大约只是所缴保费的3成多,即如果在投保两年后退保,投保人所缴保费的6成多将被扣除。



2011/09/30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重疾险篇


     重大疾病治疗康复费用一览表

序 号疾 病 名 称治疗康复费用
1恶性肿瘤12-50
2急性心肌梗塞10-30
3脑中风后遗症10-40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20-50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10-30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10万/年
7多个肢体缺失10-40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4-5万/年
9良性脑肿瘤5-25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3-7万/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3-5万/年
12深度昏迷8-12万/年
13双耳失聪20-40
14双目失明8-20
15瘫痪5-8万/年
16心脏瓣膜手术10-25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5-8万/年
18严重脑损伤4-10万/年
19严重帕金森病5-10万/年
20严重Ⅲ度烧伤8-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10-20万/年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6-15万/年
23语言能力丧失8-15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5-40
25主动脉手术8-20
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4-10万/年
27严重的Ⅰ型糖尿病5-10万/年
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女性)8-20
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女性)10-20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8-20

2011/10/08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医疗险篇

如何选择住院医疗险


   什么是住院医疗险?


   通常所谓的住院医疗险,就是指专门针对因为疾病或意外要住院治疗而发生医疗费用报销相关保险产品,一般常见的险种有住院定额保险,住院津贴险、手术津贴险等。


   现在市面上这些保险大都是一年期的消费型的险种,别小看这一年期的住院医疗险,选择起来也是大有门道。


   选择住院医疗险要注意的六个问题:


   1、首先看是否是主险(是作为主角,单独销售还是作为配角要搭配销售的附加险)

   主险是什么呢?主险就是可以单独选择的险种。附加险则必须在选择主险之后才能选择。

   医疗险只能作为寿险的附加险来选择,让不少只想选择医疗保障的朋友望而却步。想必选择过保险的朋友都有体会,寿险就是价格比较贵,用的比较少的那种。


   在这里大家可要看好了,有保单的朋友可以拿出保单看看,绝大多数保险合同上都写的很清楚,当主险缴费期结束时,保险公司将不再接受续保。您的主险是几年,附加险续保也是几年。以后只能重新投保,到那时再看您的身体状况了。所以选择保险时一定看好了。


   2、看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条款:在保险条款中,记载保险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范围的条款。即在保险中,排除特定危险与保障范围之外的条款。


   例如:被保险人拘捕、两年内自杀、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引起的人身风险等。据了解不同的保险公司除外责任有不同规定,例如大部分保险公司除外责任中没有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意外产生的整容费用等。但是有些保险公司视为除外责任,选择保险时可要看好了。想选择医疗险,必须睁大眼睛,仔细观察再下手不迟。

   3、看是否保证续保


   所谓“保证续保”,是指当客户续保时,保险公司不能因个人健康发生变化而拒绝客户续保,(或提高保费、增加除外责任,也不能延期承保,更不能拒绝续保)即只要按时交纳保费,被保险人患病后仍能继续享受健康(医疗)保险至最高保障年龄,并且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承保。


   国内的医疗险因为大部分都是一年一核保,也就是说,下一年度续保时,保险公司说了算。(例如某客户选择了一份住院医疗,过了几年不幸得了慢性病(心脏病、糖尿病等等总之就是也就是需要长期花钱治疗的病),下一年度保险公司通常会重新核保,结果通常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加费(多交钱);除外(此病不保);拒保(终止合同)。


   也有一些保险合同“保证续保”条款是,被保险人须连续数年(如三年或五年)投保后,主动提出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才能进入保证续保,而不是连续投保几年就可自动保证续保。


   还有一些就是保险公司承诺一定期限(例如五年)内保证续保,五年末重新核保(也就是说五年内客户说了算,五年后保险公司说了算)。


   当然还有保险产品约定,并不需要经过一定期限(如三年或五年)才提供保证续保,只需通过首年的投保审核,便可直接享有保证续保权,这也是一种新的保证续保条款,含有这种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则不易产生纠纷。“保证续保”条款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4、看最高续保年龄


   最高续保年龄是指保险公司承包的本险种最高年龄,不管是否发生理赔,超过年龄则合同终止。


   目前,国内的保险公司一般都将“续保”的最高年龄限制在了65岁前,主要是因为60多岁以后的风险很大。老年人是风险高发群体,患病和遭受意外的几率最高。


   但是也有些保险公司,“续保”条款保证客户最高可续保至70周岁,更好的解决了老年保险不足的问题。


   5、看有无免赔额


   指保险公司对一定限度的被保险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的金额。保险公司在计算赔款时,应扣除免陪额,只赔偿超出免陪额的那一部分被保险损失。


   通常保险公司会规定一个绝对免赔额度,例如某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为100,超过免赔额按90%报销等等,当然,市面上也有些保险公司,没有免赔额,既所以符合合同规定的费用都进入理赔帐户。


   6、看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的最高保障额度,超过部分自负。

   选择保险是为什么呢?保障是吧?但是住院医疗的保险金额较低就起不到真正的保障作用。所以在自己经济允许的情况下,额度尽可能高一点,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



2011/10/09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医疗险篇

医疗保险险种多 选择技巧需知晓


   当前,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日益丰富。但是,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

   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商业医疗保险重复投保并不能得到重复理赔,因此消费者重复选择商业医疗保险既不必要也不划算。

   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和特种疾病保险等几种险种,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医疗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NO.1:住院医疗保险是首选


   消费者面临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而两者相比,住院医疗风险更为重要,因此消费在众多医疗保险险种中应该首选住院医疗保险。


   但是,目前市场上有些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身强体壮之时,续保问题不大,但是一旦发生赔付,再续保则可能要求增加保费,甚至拒保。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产品,从而不致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NO.2: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很重要


   除了上种分类,医疗保险险种还可以分为费用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理赔机制。

   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 Fa Piao ,赔付金额往往要低于实际花费。


   而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则是按照事前约定进行赔付,因此,可能会出现理赔金额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 Fa Piao 原件,手续相对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NO.3:投保年龄不容忽视


   对于不同的医疗保险险种与保险公司,最低投保年龄往往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最低投保年龄是在出生后28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


   此外,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道德风险以及保证自身利益,基本也都规定了最高的投保年龄,一般为不能超过70周岁。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收入水平以及实际需求等相关因素,再结合以上医疗保险险种选择技巧来确定与自身相适合的医疗保险,从而实现医疗风险的成功转嫁,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2011/10/10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医疗险篇

终身医疗险 无条件保证续保


   在保险产品日益回归保障的大趋势下,终身医疗险的大受欢迎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而终身医疗险的最大卖点还是在保证续保方面。

   无条件保证续保

   现在市场上比较常见的是短期医疗险,一般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一年一续保,不过这就面临一个问题,如果频繁理赔或者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转年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不给再续保或者加费。

   而且即使没有理赔情况,短期医疗险的费率也面临着周期的变化,可能在22岁的时候投保是一个费率,考虑到风险问题,在30岁的时候费率就有可能提高。

   不过,终身医疗险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终身医疗险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条件保证续保,免除客户担心因理赔后不能续保的后顾之忧。而且终身医疗险通常采用均衡费率,保费也不会受客户健康变化、年龄增长的影响而增加。

   附加险形式投保


   终身医疗险基本都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附加的主险可选择的范围也比较广泛,重疾险、两全保险、教育金、年金等都可以作为主险。


   不过,一般会建议消费者把终身医疗险附加在年金类产品上,因为如果附加在重疾险上,保额一旦提高,可能就会被要求体检,如果体检出现问题,可能会被拒保或者加费。

   但是附加在年金类产品上,因为此类产品是专门为今后养老做储备的,不存在体检的问题,因此比较合适。

   终身型产品有理赔上限


   选择保险产品,无论是短期医疗险还是终身医疗险还是要看自己的需要。一般女性客户更青睐终身型的产品,一方面对女性来说,感觉终身型产品更加省事,不用一年一续保;另一方面,女性会感觉终身的产品更加有保障。


   不过,也应该看到,终身型产品也面临着理赔上限的约束,一旦被保险人因住院、重疾等发生的给付达到保额,则保险合同终止。

   而且有的终身医疗产品只是津贴补贴类的,并没有包括住院报销的部分,所以在选择时也要再搭配其他种类的产品。因此,面对多种产品时,可以找专业的人士多咨询一下,然后再做出选择。



2011/10/11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定期寿险篇

定期寿险的定义和类型


   对于多数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经济收入较低,但同时面临着买房买车的生活压力。而对于那些刚刚组建新家庭的人士而言,更是如此。


   总体而言,这类人群虽然自身健康状况良好,但由于承担的责任较为重大,因此对保险保障有着非常迫切的需求。

   

   就这类人群而言,若直接选择高保费、高保障的保险产品,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给自身经济状况造成压力。

   因此,这类年轻人更适合选择一款既能提供充分保障又不需要缴纳过高保费的保险产品。“定期寿险”又称定期死亡保险,更具有保费低、保障全的特点,可以说是这类人群的最佳选择。

   什么是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对死亡或全残的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已满,而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需退回保险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短则1年,长则10年、20年,或者采取截止到某一年龄的方式,如到65岁或70岁。

   定期寿险的类型:

   定期寿险产品具体有以下三种,不同经济状况的人,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1、定期定额寿险:大部分的定期寿险都属于定额定期寿险。


   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限内都保持不变。意思是说,如果客户投保了一份保险期限为10年的10万元定额定期保单,他在未来10年内死亡,且保单仍然属于有效保单,那么,保险人要支付保单受益人1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

   2、递减定期寿险:这类型定期寿险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内会不断减少。


   相对与定额定期寿险来说,该险种的保险金额在有效期内是不断递减的定期寿险。常见的有抵押贷款偿还保险、信用人寿保险和家庭收入保险。


   前两者都是为债权人的利益提供违约风险保障,而且保额都是随着债务的减少而降低的。家庭收入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后,保险人对其家庭一般消费以及子女教育费用提供的一种经济保障。


   通常,它会给出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然后根据保单规定的方法逐年减少。意思是说,如果客户投保了一份递减定期寿险,而这份保单第一年的死亡保险金为5万元的话,那么以后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都减少1万元,以此类推。


   3、递增定期寿险:通常这类型的定期寿险都会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证金,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递增。


   增额定期寿险的保险金额会在初始保额的基础上按约定的金额或比例逐期递增。与定额定期寿险产品相比,投保人购买增额定期寿险,可以将通货膨胀而导致的购买力下降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举个例来说,如果客户的保险单上初定的死亡保险金为10万元,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递增5%。一般情况下,递增定期寿险保费都是随保额的增加而增加的,而保单所有人也有权在任何时候固定递增定期寿险的保险金额。

   两重要条款不可少


   随着保险需求和经济收入状况的改变,只提供基本风险保障的定期寿险可能无法满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


   一般而言,针对投保人的这种顾虑,保险公司在定期寿险中还设计出两个重要条款,即可续保条款和可转换条款。但也有少数产品并不包括这两个条款,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时一定要加以注意。


   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经过体格检查,不论当时身体状况如何都可以续保一个期限和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只要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数没有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即可。


   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期寿险保单转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2011/10/12回复
券业券业18楼
谢谢LZ指点
2011/10/12回复

保险完全操作指南--定期寿险篇


定期寿险 保障需求的选择


   寿险首选定期无返还


   寿险品种繁多。但是定期纯消费类的寿险依然是投保者的首选。之所以首选定期纯消费类保险,归根到底是为了以尽量少的保费支出获得尽可能高的保额保障,以提高一款寿险在保障方面的性价比。


   纯消费型保险因为不具有储蓄的特征,因此在相同保费的前提下可以比储蓄型寿险提供数倍乃至十数倍的保额,从而在投保者可用于投保保费有限的前提下提供尽量多的保障。


   分批选择还是一次性选择

   因为是定期寿险,所以投保者可以自行选择保障年限。一般10年、20年、30年这三档是最常见的选择。那么对投保者而言,是应该一次性选择30年的投保期,还是先选择10年期待到期后再选择下一个10年的呢?


   从单纯的产品角度来看,一次性选择30年无疑是最佳选择。目前大多数寿险为了防范投保者的道德风险,一般会对投保首年的保障有额外的限制。


   如某保险公司规定: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而更多的定期寿险保险甚至仅返还保费。显然在第一年寿险的保障是不完全的。若直接选择30年期的,那么这个不完全保障也就是第一年,但若分三次选择10年期保障,就要面临三次各为期一年的不完全保障,显然会增加保障的风险。

   当然,考虑到部分投保者手头拮据,只选择保费最便宜的10年期实属无奈,那么为了规避上面提到的不完全保障问题,不妨在第一个10年期保障还剩1年的时候就开始投保第二个10年期,通过两份保险叠加的方式来避免相关影响。当然,这样的做法缺点就在于虽然选择了三个10年期保险,但实际保障年数仅为28年。


   死亡之外全残不可忽略

   传统的寿险,均属保死不保生。但对投保人而言,死亡导致收入带来的正现金流丧失固然可怕,但是因为高度残疾导致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带来的长期负现金流(仍需开支但无收入)其实更为可怕。


   正因此,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在它们的寿险产品中增加了对于全残的保障,而投保者最好也是选择全残和死亡均有保障的寿险。


   什么是全残?一般来说,大体便相当于《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第一级残疾,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保费:低的总是美的


   一般而言,保险产品因为条款复杂往往缺乏可比性,要选择一款性价比最高的保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定期无返还寿险,作为一款最简单的保险产品,除了是否保障全残、投保年龄上下限的轻微限制外,并无太大的差别。

   消费型定期寿险


   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具有 "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也可以免缴所得税和遗产税。在低收益高回报的风险管理下,每家保险公司的纯消费型定期寿险产品屈指可数。

   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一般只提供一项定期寿险作为主险产品,而一些小型保险公司也就索性直接放弃这个低收益,易亏损的保险产品。从某个角度来看,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对消费者来说,它的性价比是很高的。

   与储蓄返还型寿险相比,消费型定期寿险的优点是获取同样的保障额度,只需要用相对少很多的保费,并且是每年缴一次,无需强迫长期缴费,只是每年的保费不可以返还。

   和终身寿险相比,定期人寿保险只是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金。

   终身人寿保险则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如果在保险期限内退保,终身寿险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


   但是,因为保险期限的区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之间的费率相差较大。所以,仅仅是想要得到一份简单而优质的寿险保障的话,纯消费型的定期寿险绝对是价廉物美的选择。



2011/10/1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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