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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天和温泉灯柱漏电,人伤狗亡,至今未收到任何道歉

40698270休闲旅游

11月26日那天,兴高采烈的带宠物,还有孩子们(一个2岁未到,一个9岁)到中山天和温泉度假村游玩,由于当时跟的是宠物团,度假村的人已经说了,狗狗不能进入公共温泉区,我们在公共温泉区游玩完毕后,回来别墅时,帮我家NONO(英国可卡犬)洗了澡,由于我们一行8人,住在两个别墅(31栋及32栋),途中需经过5-6灯柱,都是路边的,我像往常那样,带着它散步踱去32栋,突然,NONO大叫一声,在一个电柱旁倒下了!!我马上去拉NONO,谁知一碰到它,马上触电了,情急之下马上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去抱它,谁知衣服也有点湿,第二次触电,我在一边大喊大叫,一边冲进房拿干毛巾,才把NONO抢回来,当时NONO已经断气!我们马上叫医生,马上给NONO做人工呼吸,可是NONO的身体还是在我们怀中慢慢变冷了。。。。。

..后来发生的事情,包括此度假村死不承认错误,还逃避问题,到公安到场证实他们公司路灯会漏电,他们还不肯面对自己的错误......凌晨时,还有满车的彪形大汉在我们进大门后,按喇叭示警,到后续公安对此置之不理,且暗示这事没法解决,就算到法院也无法立案对此我已经无语了。


我失望,度假村的人明知道那个灯柱有电,也不承认错误,难道政府就允许这样的恶徒为非作歹吗??

我无奈,这么一个大的安全隐患,公安部门来了后,只是简单的围了起来。

我庆幸,当时2岁和9岁的小朋友没有跟着一起过来,如果他们也在身后,后果将不堪设想!2岁的小儿子,碰到电柱上的灯笼都要摸一摸,有时候跑步,也会躲到灯柱后面,难道一定要出人命你们才会紧张吗??

我感激,NONO的牺牲拯救了我们!只有不知廉耻的度假村工作人员,才会躲在黑暗里偷偷的笑,笑我们为一只狗狗哭得死去活来!!


(NONO体重 18 KG左右,相当于一个4/5岁的小朋友,平时身体健康活泼,可以在瞬间被电死,可想而知)

我承诺,如果该度假村有一点悔改之意,愿意承受经济赔偿(说真的,赔一百万我都觉得不够!!!),所有的款项将捐入红十字会或流浪狗救助中心,当时没有想过要他们赔偿,只是想让他们送我们回广州让NONO入土为安,想不到他们这么过份!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还觉得我们在讹钱!


NONO,我们永远爱你。。。你就是我们最亲密的家人,你给我们带来的欢乐,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



2011/11/28
精选回帖
chenron88chenron88220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8 11:07 编辑 hushengci 发表于 2011-12-7 17:26 狗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但人是有高级思维的动物,站在动物的立场,你这样说是不是一己私利呢?是不是因为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你说:“狗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但人是有高级思维的动物,站在动物的立场,你这样说是不是一己私利呢?是不是因为狗不能带给你们好处,就不给予狗一个生存空间呢,那为什么猫又可以得到你的认同呢?是因为猫可以抓老鼠对你有好处吧?”我答:自己宠爱的动物就系宠物,不分猫和狗,鸟和鱼。你认为宠物的不一定在其他人眼里是宠物。你认为系你的宠物你自己就要对它负起责任,它的生存空间有几大,系社会决定,吾系你决定。因为系你自己的宠物,在你自己空间里,可以完全由你控制,但在公共的空间里,就要遵守公共秩序。你说:“你不过是现行自然界中的强者,只希望人能在某一刻,在丧尽天良后能被打回原形,回复到原始人时代,也作为大自然的动物,被动物强者追杀,让他们也体会一下无助的感觉。”我答:“强者就系强者,你的假设不成立。人类虽为强者,但还是有大把人处在无助之下。你说:“当四川地震,我们的狗狗为拯救人类而工作累死的时候,你~在哪里呢?”我答:“四川地震后,为了活着的人继续生存杀了多少猪、鸭、鸡,为什么你不这样问?请不要拿四川地震说事啦,你这样太不尊重死者。”你说:“你???~~我??~~他?都极之有可能,我们报道这件事,只是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公共场所户外电灯柱漏电,是对游客人生安全的一个极大的威胁。”我答:“你说的很好,但从头到尾,在贴子中所体现的都是为了宠物作为出发点,你的悲愤和你的情绪都是为了狗,包括你回我的贴子。”你说:“只有在假日里我们才能把他们从郁闷中带出来,为免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才带他们远行,而为顾及公共利益,协议明确规定,小狗不得进入公共泡澡区,我们也没有带他们去公共泡澡区,当时只是帮它在房间的浴室里洗澡,怎么可以上升到影响公开安全/利益/一已之私上呢???我答:“你住的房间浴室里给狗洗澡,我想问一下你住完那个房间退房后还会给其他游客住吗?你的狗是在自己的房间电灯柱电死的吗?这些都是发生在公共的空间,不是你私人的空间,你这样做不是”影响“、”损害“了公共利益吗?你说:“我们根本不敢奢望狗会有公平的对待,但如果我们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破坏公共利益,甚至危害社会的话,我们觉得非常无奈且气愤!我答:“破坏、危害这是要看到达什么程度,但你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最起码是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chenron88239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9 14:48 编辑 李小乖乖 发表于 2011-12-8 23:35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我再看您前面的言论 觉得您的思维还真是挺混乱的:既然我们的宠物狗都能在公安局交 ...以下是《广州养犬条例》中部分内容,你应该看看第二十三条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者遗弃犬只。 第二十四条下列区域,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一)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幼儿园; (二)少年宫等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三)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和体育场馆; (四)餐厅和食品商店; (五)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 (六)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 第二十九条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用犬绳牵领犬只; (二)为犬只佩戴犬牌; (三)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四)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五)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 (六)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用犬绳牵领时,犬只体重不满二十公斤的,应当用长度为两米以下的犬绳;犬只体重二十公斤以上的,应当用长度为一点五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口罩,由成年人牵领。
2011/12/09回复
chenron88chenron88240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9 15:07 编辑 hushengci 发表于 2011-12-8 16:16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按这位大姐的理论,如果是电死了个人,就只能怪他为什么手多多,去摸电灯柱了吧? ...在我全部回复的贴子里,我从来没说过温泉漏电事情的对与错,是因为发生这起事故,温泉方面要负起绝大部分的责任是不争的事实,很多妈妈回贴都说了很多支持和鼓励的话,所以我没必要重复,这是你对我的误会。我回贴的目的只是想养更多养狗的人肩负起养狗的责任,就象你要温泉对这起事故负责任一样。通过你们的帖子,我对整个事件的了解,我发现你的一个明显过错是:户外活动时,没用犬绳牵领你的狗,而是让你的狗随处溜。这是违反了《广州养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规定。
2011/12/09回复
chenron88chenron88247楼
本帖最后由 chenron88 于 2011-12-10 01:04 编辑 malyhu 发表于 2011-12-9 18:24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我发现楼上钻牛角尖钻得可以。我没有钻牛角尖,凡事都是讲证据的,以下是你自己发帖说的经过:“带着它散步踱去32栋,突然,NONO大叫一声,在一个电柱旁倒下了!!我马上去拉NONO,谁知一碰到它,马上触电了,情急之下马上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去抱它,谁知衣服也有点湿,第二次触电,我在一边大喊大叫,一边冲进房拿干毛巾,才把NONO抢回来,当时NONO已经断气!”从你的说明可以看出你当时应该没有牵狗绳,如果你有,我相信当时你第一时间应该是去拉你的狗绳,而不是去拉你的狗。我相信拉绳是人的第一反应。
2011/12/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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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ron88chenron88沙发
一个温泉,一个公共的地方,点可以带自己的宠物进去呢?还要带去洗澡?如果我系果个温泉管理人,就一定吾会给你进入。
你喜欢自己的宠物就应该留在自己的家里。你根本就没有顾及公共环境卫生,一己私利。
结果就是即损害大众利益,又伤害自己的利益。
2011/12/07回复
malyhumalyhu板凳
chenron88:
一个温泉,一个公共的地方,点可以带自己的宠物进去呢?还要带去洗澡?如果我系果个温泉管理人,就一定吾会给你进入。你喜欢自己的宠物就应该留在自己的家里。你根本就没有顾及公共环境卫生,一己私利。结果就是即损害大众利益,又伤害自己的利益。
查看原文
你好

首先,进这个度假村之前,我们和度假村是签有协议的,是允许带宠物进去,但不可以进入公共温泉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被安排住在别墅,就是不想影响别的游客。

其次,该度假村有钱赚时就可以带宠物去,有事发生时,不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将错误推在狗狗身上,个人认为,实在不是一间这么大的企业该做的。

最后,还是希望该度假村能够正视自己的问题,还是那句话,感谢NONO,至少他为了我们挡了一劫,如果是我儿子碰到的话,我不知道后果会怎样。。

或许你不明白,NONO和我就像一家人,就是我的孩子的感觉,如果有一天,你明白了,就会知道狗狗真的很无辜。

我的朋友看了你的留言,很激动,不过我是可以理解他的想法,因为我的想法和他的一样,有时候,真正自私的是谁?
2011/12/07回复
hushengci 发表于 2011-12-7 17:26
狗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但人是有高级思维的动物,站在动物的立场,你这样说是不是一己私利呢?是不是因为 ...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



你说:“狗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但人是有高级思维的动物,站在动物的立场,你这样说是不是一己私利呢?是不是因为狗不能带给你们好处,就不给予狗一个生存空间呢,那为什么猫又可以得到你的认同呢?是因为猫可以抓老鼠对你有好处吧?”

我答:自己宠爱的动物就系宠物,不分猫和狗,鸟和鱼。你认为宠物的不一定在其他人眼里是宠物。你认为系你的宠物你自己就要对它负起责任,它的生存空间有几大,系社会决定,吾系你决定。因为系你自己的宠物,在你自己空间里,可以完全由你控制,但在公共的空间里,就要遵守公共秩序。



你说:“你不过是现行自然界中的强者,只希望人能在某一刻,在丧尽天良后能被打回原形,回复到原始人时代,也作为大自然的动物,被动物强者追杀,让他们也体会一下无助的感觉。”

我答:“强者就系强者,你的假设不成立。人类虽为强者,但还是有大把人处在无助之下。



你说:“当四川地震,我们的狗狗为拯救人类而工作累死的时候,你~在哪里呢?”

我答:“四川地震后,为了活着的人继续生存杀了多少猪、鸭、鸡,为什么你不这样问?请不要拿四川地震说事啦,你这样太不尊重死者。”



你说:“你???~~我??~~他?都极之有可能,我们报道这件事,只是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公共场所户外电灯柱漏电,是对游客人生安全的一个极大的威胁。”

我答:“你说的很好,但从头到尾,在贴子中所体现的都是为了宠物作为出发点,你的悲愤和你的情绪都是为了狗,包括你回我的贴子。”



你说:“只有在假日里我们才能把他们从郁闷中带出来,为免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才带他们远行,而为顾及公共利益,协议明确规定,小狗不得进入公共泡澡区,我们也没有带他们去公共泡澡区,当时只是帮它在房间的浴室里洗澡,怎么可以上升到影响公开安全/利益/一已之私上呢???

我答:“你住的房间浴室里给狗洗澡,我想问一下你住完那个房间退房后还会给其他游客住吗?你的狗是在自己的房间电灯柱电死的吗?这些都是发生在公共的空间,不是你私人的空间,你这样做不是”影响“、”损害“了公共利益吗?



你说:“我们根本不敢奢望狗会有公平的对待,但如果我们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破坏公共利益,甚至危害社会的话,我们觉得非常无奈且气愤!

我答:“破坏、危害这是要看到达什么程度,但你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最起码是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2011/12/08回复
malyhu 发表于 2011-12-7 18:31

你好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


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象你家人,象你的孩子。在你自己空间里你对你的狗狗做什么,怎么做都没人管你。


你把它带到公共空间后,就要考虑些问题,这个世界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狗,你有没有想过对狗有恐慌症的人是怎样的?你有理解他们的感受吗?还有公共环境卫生等等问题。


其实我所说的就是:它是你的宠物,不是大家的宠物,不要把你自己的心态都放到大家的脑子里。多考虑其他人的利益,这个社会才会有更多的利益。

2011/12/08回复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

NONO已经离开了我们,我们只是想希望通过他的牺牲能唤醒此度假村对安全问题的漠视!!

我已经强调,NONO的体重相当于一个4/5岁的小孩,我更加担心的是,相同事情发生在小朋友身上!因为当天我还带着2岁的儿子和9岁的侄女,身为人母,你应该明白这事如果发生宝宝身上,会是什么感觉?

同时,如果你认为连遛狗都是在损害公共利益的话,则我觉得没有必要和你再磨嘴皮子。

因为你根本不懂得,我们的重点是放在哪里?

再次强调:

只是希望该度假村能够正视自己的问题,至少对我们说声道歉,而不是恐吓!

如果你认为我们这样的要求都属于过份的话,则,请绕道。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象你家人,象你的孩子。在你自己空间里你对你的狗狗做什么,怎么做都没人管你。但你把它带到公共空间后,就要考虑些问题,这个世界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狗,你有没有想过对狗有恐慌症的人是怎样的?你有理解他们的感受吗?还有公共环境卫生等等问题。其实我所说的就是:它是你的宠物,不是大家的宠物,不要把你自己的心态都放到大家的脑子里。多考虑其他人的利益,这个社会才会有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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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觉得楼主一方面心痛爱犬,另一方面想唤起正视,毕竟如果发生在孩子身上就是悲剧。

但这位网友总是揪住楼主带狗出街这件事来说,似乎曾经“深受其害”是吗?我都怕大型犬,更讨厌狗主纵容狗只随笔便溺,但一事归一事,楼主的遭遇确实值得正视。。。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象你家人,象你的孩子。在你自己空间里你对你的狗狗做什么,怎么做都没人管你。但你把它带到公共空间后,就要考虑些问题,这个世界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狗,你有没有想过对狗有恐慌症的人是怎样的?你有理解他们的感受吗?还有公共环境卫生等等问题。其实我所说的就是:它是你的宠物,不是大家的宠物,不要把你自己的心态都放到大家的脑子里。多考虑其他人的利益,这个社会才会有更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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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它带到公共空间后,就要考虑些问题,这个世界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狗,你有没有想过对狗有恐慌症的人是怎样的?你有理解他们的感受吗?还有公共环境卫生等等问题。

你怕狗难道就不允许人家养吗?难道就觉得电死是应该的吗?你似乎总想转移话题,我怀疑你与度假村的关系。。。
2011/12/08回复
感动,谢谢楼上的MM,真的感谢你的理解,这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多么重要。

我明白为何妈网会被人攻击,就是见不得我们还有一片纯净的天空。。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 发表于 2011-12-8 11:02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
...


这位过客,从您的文字上看并非一个思维混乱的人啊!!!为什么连这个主题都抓不住呢??难道是想刻意转移话题不成??? 这次事件中电死的虽然是你并不喜欢的宠物狗狗,但反映出的却是温泉度假村的安全隐患!!!你难道认为这个漏电的灯柱只对你不喜欢的狗狗有危害?那天你们竟然强调自己的地盘对人是安全的时候,让你们摸一下灯柱为什么大家都躲得远远的呢???
2011/12/08回复
而且,天和温泉为了获利既然协议允许广宠联盟带狗狗入住,凭什么要纠缠该不该带狗狗的问题呢??
2011/12/08回复
这个温泉 为了招揽顾客 允许带狗入住(是加收卫生费的),出了事竟然厚着脸皮问:谁让你们带狗狗来的!!!这就是常言的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吧!!!!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
我在这里回复是以事论事,不是跟你过不去,大家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理解你的宠物对于你来讲的重要性。你说:“狗是动物,人也是动物,但人是有高级思维的动物,站在动物的立场,你这样说是不是一己私利呢?是不是因为狗不能带给你们好处,就不给予狗一个生存空间呢,那为什么猫又可以得到你的认同呢?是因为猫可以抓老鼠对你有好处吧?”我答:自己宠爱的动物就系宠物,不分猫和狗,鸟和鱼。你认为宠物的不一定在其他人眼里是宠物。你认为系你的宠物你自己就要对它负起责任,它的生存空间有几大,系社会决定,吾系你决定。因为系你自己的宠物,在你自己空间里,可以完全由你控制,但在公共的空间里,就要遵守公共秩序。你说:“你不过是现行自然界中的强者,只希望人能在某一刻,在丧尽天良后能被打回原形,回复到原始人时代,也作为大自然的动物,被动物强者追杀,让他们也体会一下无助的感觉。”我答:“强者就系强者,你的假设不成立。人类虽为强者,但还是有大把人处在无助之下。你说:“当四川地震,我们的狗狗为拯救人类而工作累死的时候,你~在哪里呢?”我答:“四川地震后,为了活着的人继续生存杀了多少猪、鸭、鸡,为什么你不这样问?请不要拿四川地震说事啦,你这样太不尊重死者。”你说:“你???~~我??~~他?都极之有可能,我们报道这件事,只是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公共场所户外电灯柱漏电,是对游客人生安全的一个极大的威胁。”我答:“你说的很好,但从头到尾,在贴子中所体现的都是为了宠物作为出发点,你的悲愤和你的情绪都是为了狗,包括你回我的贴子。”你说:“只有在假日里我们才能把他们从郁闷中带出来,为免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才带他们远行,而为顾及公共利益,协议明确规定,小狗不得进入公共泡澡区,我们也没有带他们去公共泡澡区,当时只是帮它在房间的浴室里洗澡,怎么可以上升到影响公开安全/利益/一已之私上呢???我答:“你住的房间浴室里给狗洗澡,我想问一下你住完那个房间退房后还会给其他游客住吗?你的狗是在自己的房间电灯柱电死的吗?这些都是发生在公共的空间,不是你私人的空间,你这样做不是”影响“、”损害“了公共利益吗?你说:“我们根本不敢奢望狗会有公平的对待,但如果我们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破坏公共利益,甚至危害社会的话,我们觉得非常无奈且气愤!我答:“破坏、危害这是要看到达什么程度,但你带狗出外游玩或遛狗这样的行为最起码是影响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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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 如果摸到那个夺命灯柱的是你,即使没有当场毙命, 你的家人和熟人都不会也不应该在为你讨说法时风度翩翩的要求大家保持良好的心态的吧?
2011/12/08回复
那种所谓良好心态=冷血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
一个温泉,一个公共的地方,点可以带自己的宠物进去呢?还要带去洗澡?如果我系果个温泉管理人,就一定吾会给你进入。你喜欢自己的宠物就应该留在自己的家里。你根本就没有顾及公共环境卫生,一己私利。结果就是即损害大众利益,又伤害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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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您应该找温泉负责人而不是我们好好纠缠一下:为什么为了赚钱竟然不顾您这部分人的感受,签约让宠物联盟进入!而且我建议您为了这个原因带动您周围的人和您一起抵制去此温泉消费(当然,也可以抵制再在此温泉工作)!!就像我们为了安全因素以后会抵制该温泉一样!
2011/12/08回复
my-dogmy-dog16楼
人地都系签晒合约,获得泉区允许先光明正大带狗入去既,过D5知头5知路就乱甘UP既人,麻烦你地睁开对眼体晒张帖先来发表意见啦~~
2011/12/08回复
chenron88:
一个温泉,一个公共的地方,点可以带自己的宠物进去呢?还要带去洗澡?如果我系果个温泉管理人,就一定吾会给你进入。你喜欢自己的宠物就应该留在自己的家里。你根本就没有顾及公共环境卫生,一己私利。结果就是即损害大众利益,又伤害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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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說溫泉的管理問題,拜托,看清楚沒有。

如是是你的小孩在這家溫泉觸摸了有電的電線桿出事,有人在說,好好的不把小孩放在家裡,放出來出事了,怪誰!你會不會覺得說這話的人冷漠無情,至少心底不好吧。
2011/12/08回复
没看完。

不过这个什么88的ID,实在是让人讨厌,听起来似乎是灯柱漏电没事,楼主带宠物最大恶极,姑且不跟你讨论狗是人类的忠实朋友云云,估计你也不懂。只是想问你不如你也去灯柱那里摸摸,献身给你备赞的漏电灯柱如何??

反正我是记着这个地儿了,不会去帮衬他们的了。
2011/12/08回复
回复 chenron88 的帖子

我再看您前面的言论 觉得您的思维还真是挺混乱的:既然我们的宠物狗都能在公安局交钱上牌了(第一年500,之后每年300)养狗条例都允许他们在公共地方活动,为什么您就认定只要他们走出主人的家门就是对您的利益的侵害呢??
2011/12/0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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