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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家长把我给气炸了!

21623138家有小学生

我是广州所谓“老教育强区”的一位小学老师,今天遇见了一件事,在如何处理上和家长产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不知道如果站在家长们的角度遇到同样的事会如何处理,我想看看是否我的做法有失偏颇。

事件回放:

我所任教的班级为六年级,孩子每天分配任务,拿送早餐、午餐,轮流担任。昨天,学校的清洁工阿姨对我说,我班的学生DHC在下课送早餐时和同学追逐打闹跑到学校的天台(ps:天台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在没老师的情况下前往,并到处贴有提示),把早餐桶乱甩。由于阿姨工作很累,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室给她们休息,所以阿姨就坐在通往天台的楼梯那里歇息。孩子当时甩桶的时候就不小心打到阿姨的眼睛。当时孩子知道闯了祸,马上就跟阿姨道歉,阿姨当时很疼,但也让他们离开了。我知道这件事后,批评了孩子,也带着孩子给阿姨道了歉,孩子也表示知道了错,保证以后不会这样做了。这一天的故事到这里为止。

但第二天,事情发生了变化。我上班后见到阿姨,见到他整个眼眶都青紫了,阿姨还说看东西模糊。我坚持带她去医院看病,说眼睛可大可小。阿姨估计担心医药费,坚决不肯去,我说医疗费我出,我带你去。但阿姨还是坚持不肯去,估计是担心被学校发现她坐在楼梯,说她偷懒,不想把事情闹大。我请教了级长的意见,级长意思是让我告知家长,希望家长可以带阿姨去看病。于是我拨通电话,先表扬了孩子知错能改,继而提出让家长送阿姨去看眼睛……

如果您是家长,您认为:

A.觉得孩子不对,马上带阿姨去医院,及早治疗以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也让孩子知道做错事需要负责任。

B.觉得孩子不对,但不想负责任,毕竟阿姨不是重要人物,而且发生在学校,学校也应该负相应责任。

C.觉得孩子没错,阿姨坐在楼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那里是不准孩子取得,但孩子还小,学校发生事情应该学校负责。


我真的很郁闷,以下是我和家长的电话对话:


我:不知道您是否方便带阿姨去医院看看,好让阿姨得个安心。

家长:我没空,不方便,凭什么让我带她去医院啊?这件事是清洁工讲得一面之词,我凭什么相信?

我:当时还有两位同学在场。那您觉得怎样处理合适?

家长:你们学校带她去医院啰,这是你们学校的事。

我:孩子很懂事,打到阿姨后马上就道歉,是个懂个负责任的孩子。

家长:为什么阿姨会坐在楼梯,楼梯是给人走的。

我:那里是通往学校的天台,学校明文规定不许孩子上去 ,怕没有老师发生危险。阿姨工作累了,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坐坐也是可以理解的。

家长:累了就坐楼梯,学生要走路的嘛,那是不是累了就可以坐马路中间啊?那死了也没得赔的。

我:那里不准学生玩耍的,学校多次做过安全教育。

家长:走廊又说不能跑,天台又说不能上,中午不睡觉看书做作业又说不行,诸多规定,学生还有没有自由啊?

我:学校有操场可供孩子玩耍。天台有安全隐患,所以我们不让学生过去。

家长:小孩子会顽皮,不是你说它就会听的嘛,清洁工是大人,会想到学生可能会上去的嘛,怎么会坐在那里?(严重双重标准,我晕菜)

我:我觉得小孩并不是不懂事,他打到阿姨懂得道歉,很尊重阿姨。这件事上他处理的很不错。

家长: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不会处理啦?!

我:我没有这样说。

家长:你就是这个意思,你的语气让我这样认为。

我:因为我们班一些孩子不懂得尊重学校的工友,所以我觉得应该借着一件事的契机来教育孩子人人平等,做错事要承担责任。

家长:你说什么呀,前后矛盾,刚才又说我儿子懂得尊重阿姨,现在又说他不尊重。

我;我是说一些孩子,并不是你儿子。

家长:可能是你的语气让我误解啦。(讽刺)

我:但阿姨现在受了伤,我们还是要解决的。

家长:我要跟我孩子验伤,我怎么知道这次事件有没有受伤,被清洁工打?

我:我已详细了解过情况,纯粹是孩子单方面用桶打到阿姨。您可以晚上向孩子了解情况。

家长:孩子说我也未必信的,怎么知道你们怎么教我孩子说。

我:我们学校有摄像头,事情的经过都有记录的。

家长:(占不了便宜,转移话题)你以为我们不用搵食啊?你叫我来就来。

我:(已发现说下去没用了),于是我说:好的,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既然这样,我带阿姨去医院,我出钱。但事情后续有什么发展,我会跟您再联络的。

家长:(见我态度强硬,就恐吓我)你不要打算对我儿子怎样啊,我跟你没完。

我:我什么时候让你感觉我会对你儿子怎样呢?

家长;你的态度让我这样觉得。

我:我们都是成年人,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方法意见不同就迁怒孩子。恰好,我觉得孩子虽然成绩不好,也调皮,但是很正直,也知错能改,勇于承担,我还要好好表扬他呢!

然后两人就不欢而散挂了电话。

后来我实在太气愤,把事情告诉教导主任和办公室的老师,最后大家总结一句:“多余,居然还跟他说那么久!”

2011/12/08
精选回帖
未成年人犯杀人等八项罪,14周岁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14-18岁从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六年级只有13岁,对于这一次这件事,我认为道歉已经可以了。我也同意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但是学校是管理上的责任,家庭是教育上的责任,从这次这件事来说学校责任占大头。
2011/12/09回复
86楼
1970/01/01回复
redhywredhyw105楼
本帖最后由 redhyw 于 2011-12-17 12:02 编辑 maggie_wu 发表于 2011-12-16 09:47 我们都不是圣人,遇到事情处理问题都难免会有偏颇之处,但是可否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量一下呢?即使是在网络 ...我也同意你说的,无必要把大家逼到如此地步,老师是人、家长也是人,是吧?!但我看这贴开始是楼主逼家长、后来网友提出异议,楼主言辞也很不善,就是说善,感觉也是打着善的旗号去掩盖自己的不是。“即使是在网络,有些MM的言语也大可不必如此咄咄逼人,”这句话我倒不同意,现在时老师先逼家长,逼也罢了,还摆上网络叫人以家长的角度去讨论,那么人家以家长的角度去说了,有说人家咄咄逼人。做事的方法每个人不同,那么说话的方法更加是百样的,有什么可非议的呢?而且楼主的说话语气也不见得怎么样。
2011/12/17回复
本帖最后由 泉水响叮咚 于 2011-12-29 21:47 编辑 amei1166 发表于 2011-12-29 19:29 不是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是在自己教育好孩子的同时,要追究第三方责任,绊倒别人的那个人,他的家长要 ...就你孩子被绊倒的事情,负主要责任的是绊倒你孩子的同学和他的家长,如果因为学校的管理不当,没有教育学生或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那学校也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反之,学校没有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1/12/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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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a28elva28沙发
昔我往矣:
阿姨受伤,学校管理不善占主要责任:阿姨没固定地方休息,平台没有锁上。孩子的问题,他作为未成年人,向阿姨道歉已经足够了,如果家长希望进一步教育自家孩子,可以承担小部分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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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问题,他作为未成年人,向阿姨道歉已经够了.---不赞成这句话,未成年人杀了人是否不用受罚?

孩子送到学校是学习文化知识的,但是其行为应由监护人负责.
2011/12/09回复
elva28elva28板凳
elva28:
孩子的问题,他作为未成年人,向阿姨道歉已经够了.---不赞成这句话,未成年人杀了人是否不用受罚?孩子送到学校是学习文化知识的,但是其行为应由监护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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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学校要负担一定的责任,家长作为监护人也要承担责任的。
2011/12/09回复
有没有想过让社区民警来跟进一下这件事呢?
警方可以对当事各方进行询问,把事情弄个明白,谁该负什么责任、负多少责任由调查结果来判断。
当务之急是应该带清洁阿姨去医院,身体是不能耽搁的。医药费暂时由学校垫付,如何追索以后再说。
2011/12/09回复
elva28:
孩子的问题,他作为未成年人,向阿姨道歉已经够了.---不赞成这句话,未成年人杀了人是否不用受罚?孩子送到学校是学习文化知识的,但是其行为应由监护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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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杀人等八项罪,14周岁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14-18岁从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


六年级只有13岁,对于这一次这件事,我认为道歉已经可以了。

我也同意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但是学校是管理上的责任,家庭是教育上的责任,从这次这件事来说学校责任占大头。
2011/12/09回复
elva28elva286楼
昔我往矣:
未成年人犯杀人等八项罪,14周岁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14-18岁从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六年级只有13岁,对于这一次这件事,我认为道歉已经可以了。我也同意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但是学校是管理上的责任,家庭是教育上的责任,从这次这件事来说学校责任占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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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担刑事责任不代表不用受监管啊. 我写的是'受罚'.8
2011/12/09回复
elva28:
不负担刑事责任不代表不用受监管啊. 我写的是'受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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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就另讲啦,我系觉得这件事学校责任更大,虽然学校撇得很清不关他事
2011/12/09回复
换个地点不是在天台,不是阿姨受伤,责任又另讲啦
2011/12/09回复
elva28elva289楼
昔我往矣:
杀人就另讲啦,我系觉得这件事学校责任更大,虽然学校撇得很清不关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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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学校有责任啊.
2011/12/09回复
有良心有道德的人都会选A,但是这个案列中,家长如此强硬的态度和回复,也不能说这个家长有错,毕竟孩子是在学校里发生的事,学校有责任也,老师有监管责任也,清洁阿姨的伤应该算是工伤,社保可以报销的啊,家长肯定不愿意出医疗费的,除非医保和工伤保险那里报销后,还有超出的部分,学校可以要求家长赔付
2011/12/09回复
如果是我会选A,但现在最要紧的是让阿姨去看眼伤,至于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三方协商.也许到时医疗费很少几十元就OK了,别为了这事搞得这么僵.
2011/12/09回复
nmgwjhnmgwjh12楼
楼主,你是老师,如果电话内容完全属实,你还是一位不错的老师。但是,公平的说,你不应该让家长承担全部的责任,不能把自己的看法强加于家长,家长有时面对老师也是很无奈的。
2011/12/09回复
继续各抒己见吧
2011/12/09回复
rmbabyrmbaby14楼
楼主是好老师。
但是孩子是发生在学校的事,责任三方都是有的。
我认为家长出现这样,1是在上午老师打电话,家长正在上班,有可能正处理工作事情,一听孩子出现问题,情况不太明,谈话语气促使进一步出现了不同效果。2责任问题,万一阿姨是会出现很严重的问题,家长如果就这样没了解情况,责任没分清楚就带阿姨去了医院,到时如果出现特大费用,学校又会怎样?家长又会怎样?话说回来,家长一听要请假带阿姨去医院是特大事情来的,会以为阿姨出现眼睛非常严重的问题了,才会有如此反应责任问题。
老师处理应是让家长到学校了解一下阿姨的情况,然后说明,在电话里直接叫家长带去那是越权行为了吧?
2011/12/09回复
看了一下,小孩的桶撞到阿姨好象并不是在天台上,孩子们并没上天台?与孩子的调皮、不听话好象无关。

任何人提着空桶上下楼梯,桶不可能不晃动,人走路自然会有手摆动的动作,上下楼梯摆动幅度自然会更大些。学校楼梯本来不宽,阿姨坐在楼梯上,被撞到的可能性非常大。一个成年人,应该比孩子更明白这些,更懂得保护自己。比如有A同学把水杯放过道上,被匆匆而过的B同学踢坏了,这责任能全怪到B同学吗?

我相信楼主是好老师,但在处理这件事上稍有欠妥帖,因为这个孩子及其家长并不应该负全责。你第一句话就是建议家长带阿姨去医院,把全责推给了家长,一开始就激怒了家长。如果楼主用商量的语气,说说阿姨家的实际困难情况,建议家长适当出一点医药费,如果家长经济情况不错的话,也许家长会很慷慨的出钱。
2011/12/09回复
孩子很懂事,家长却是这样。。无语。
想起我初中的时候打乒乓球不小心把一个男同学的脸打得满脸是血,后来送去医院缝针了,两家人都把这件事解决得很好,很和气。我们班主任也少操心
2011/12/09回复
过来看下了。。。
2011/12/09回复
再说,撞到一下青一块一般没什么事,过几天就好了。如果真带去医院要做检查,遇上医德不好的,光检查费都一两千搞不定。其实,楼主应该建议家长给个三两百给阿姨,阿姨去不去检查是她的事了。遇到这种学校和阿姨本身也有很大的责任,而且也没多大问题的事情,跟家长打交道时,一定要婉转。
2011/12/09回复
和这种人生气不值得,我昨天乜遇到了这类极品的人
2011/12/0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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