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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家长把我给气炸了!

25473138家有小学生

我是广州所谓“老教育强区”的一位小学老师,今天遇见了一件事,在如何处理上和家长产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不知道如果站在家长们的角度遇到同样的事会如何处理,我想看看是否我的做法有失偏颇。

事件回放:

我所任教的班级为六年级,孩子每天分配任务,拿送早餐、午餐,轮流担任。昨天,学校的清洁工阿姨对我说,我班的学生DHC在下课送早餐时和同学追逐打闹跑到学校的天台(ps:天台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在没老师的情况下前往,并到处贴有提示),把早餐桶乱甩。由于阿姨工作很累,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室给她们休息,所以阿姨就坐在通往天台的楼梯那里歇息。孩子当时甩桶的时候就不小心打到阿姨的眼睛。当时孩子知道闯了祸,马上就跟阿姨道歉,阿姨当时很疼,但也让他们离开了。我知道这件事后,批评了孩子,也带着孩子给阿姨道了歉,孩子也表示知道了错,保证以后不会这样做了。这一天的故事到这里为止。

但第二天,事情发生了变化。我上班后见到阿姨,见到他整个眼眶都青紫了,阿姨还说看东西模糊。我坚持带她去医院看病,说眼睛可大可小。阿姨估计担心医药费,坚决不肯去,我说医疗费我出,我带你去。但阿姨还是坚持不肯去,估计是担心被学校发现她坐在楼梯,说她偷懒,不想把事情闹大。我请教了级长的意见,级长意思是让我告知家长,希望家长可以带阿姨去看病。于是我拨通电话,先表扬了孩子知错能改,继而提出让家长送阿姨去看眼睛……

如果您是家长,您认为:

A.觉得孩子不对,马上带阿姨去医院,及早治疗以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也让孩子知道做错事需要负责任。

B.觉得孩子不对,但不想负责任,毕竟阿姨不是重要人物,而且发生在学校,学校也应该负相应责任。

C.觉得孩子没错,阿姨坐在楼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那里是不准孩子取得,但孩子还小,学校发生事情应该学校负责。


我真的很郁闷,以下是我和家长的电话对话:


我:不知道您是否方便带阿姨去医院看看,好让阿姨得个安心。

家长:我没空,不方便,凭什么让我带她去医院啊?这件事是清洁工讲得一面之词,我凭什么相信?

我:当时还有两位同学在场。那您觉得怎样处理合适?

家长:你们学校带她去医院啰,这是你们学校的事。

我:孩子很懂事,打到阿姨后马上就道歉,是个懂个负责任的孩子。

家长:为什么阿姨会坐在楼梯,楼梯是给人走的。

我:那里是通往学校的天台,学校明文规定不许孩子上去 ,怕没有老师发生危险。阿姨工作累了,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坐坐也是可以理解的。

家长:累了就坐楼梯,学生要走路的嘛,那是不是累了就可以坐马路中间啊?那死了也没得赔的。

我:那里不准学生玩耍的,学校多次做过安全教育。

家长:走廊又说不能跑,天台又说不能上,中午不睡觉看书做作业又说不行,诸多规定,学生还有没有自由啊?

我:学校有操场可供孩子玩耍。天台有安全隐患,所以我们不让学生过去。

家长:小孩子会顽皮,不是你说它就会听的嘛,清洁工是大人,会想到学生可能会上去的嘛,怎么会坐在那里?(严重双重标准,我晕菜)

我:我觉得小孩并不是不懂事,他打到阿姨懂得道歉,很尊重阿姨。这件事上他处理的很不错。

家长: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不会处理啦?!

我:我没有这样说。

家长:你就是这个意思,你的语气让我这样认为。

我:因为我们班一些孩子不懂得尊重学校的工友,所以我觉得应该借着一件事的契机来教育孩子人人平等,做错事要承担责任。

家长:你说什么呀,前后矛盾,刚才又说我儿子懂得尊重阿姨,现在又说他不尊重。

我;我是说一些孩子,并不是你儿子。

家长:可能是你的语气让我误解啦。(讽刺)

我:但阿姨现在受了伤,我们还是要解决的。

家长:我要跟我孩子验伤,我怎么知道这次事件有没有受伤,被清洁工打?

我:我已详细了解过情况,纯粹是孩子单方面用桶打到阿姨。您可以晚上向孩子了解情况。

家长:孩子说我也未必信的,怎么知道你们怎么教我孩子说。

我:我们学校有摄像头,事情的经过都有记录的。

家长:(占不了便宜,转移话题)你以为我们不用搵食啊?你叫我来就来。

我:(已发现说下去没用了),于是我说:好的,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既然这样,我带阿姨去医院,我出钱。但事情后续有什么发展,我会跟您再联络的。

家长:(见我态度强硬,就恐吓我)你不要打算对我儿子怎样啊,我跟你没完。

我:我什么时候让你感觉我会对你儿子怎样呢?

家长;你的态度让我这样觉得。

我:我们都是成年人,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方法意见不同就迁怒孩子。恰好,我觉得孩子虽然成绩不好,也调皮,但是很正直,也知错能改,勇于承担,我还要好好表扬他呢!

然后两人就不欢而散挂了电话。

后来我实在太气愤,把事情告诉教导主任和办公室的老师,最后大家总结一句:“多余,居然还跟他说那么久!”

2011/12/08
精选回帖
未成年人犯杀人等八项罪,14周岁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14-18岁从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六年级只有13岁,对于这一次这件事,我认为道歉已经可以了。我也同意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但是学校是管理上的责任,家庭是教育上的责任,从这次这件事来说学校责任占大头。
2011/12/09回复
86楼
1970/01/01回复
redhywredhyw105楼
本帖最后由 redhyw 于 2011-12-17 12:02 编辑 maggie_wu 发表于 2011-12-16 09:47 我们都不是圣人,遇到事情处理问题都难免会有偏颇之处,但是可否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量一下呢?即使是在网络 ...我也同意你说的,无必要把大家逼到如此地步,老师是人、家长也是人,是吧?!但我看这贴开始是楼主逼家长、后来网友提出异议,楼主言辞也很不善,就是说善,感觉也是打着善的旗号去掩盖自己的不是。“即使是在网络,有些MM的言语也大可不必如此咄咄逼人,”这句话我倒不同意,现在时老师先逼家长,逼也罢了,还摆上网络叫人以家长的角度去讨论,那么人家以家长的角度去说了,有说人家咄咄逼人。做事的方法每个人不同,那么说话的方法更加是百样的,有什么可非议的呢?而且楼主的说话语气也不见得怎么样。
2011/12/17回复
本帖最后由 泉水响叮咚 于 2011-12-29 21:47 编辑 amei1166 发表于 2011-12-29 19:29 不是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是在自己教育好孩子的同时,要追究第三方责任,绊倒别人的那个人,他的家长要 ...就你孩子被绊倒的事情,负主要责任的是绊倒你孩子的同学和他的家长,如果因为学校的管理不当,没有教育学生或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那学校也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反之,学校没有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1/12/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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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linayilina沙发
我上次说了下家长对困难生要自己多付点责任,被拍的两天都缓不过劲来. 网上拍砖高手太多了.
2011/12/16回复
yilina:
我上次说了下家长对困难生要自己多付点责任,被拍的两天都缓不过劲来. 网上拍砖高手太多了.
查看原文
亲,别生气了,我也知道你是好心,真心为那孩子担心焦急,得罪之处,多多包涵。

还有楼主老师,你也是出于好心,想解决问题。情急时谁都可能考虑不周,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对吧?别生气了,我言语之中有得罪之处,请多多包涵。
2011/12/16回复
我也讲讲我的看法“我所任教的班级为六年级,孩子每天分配任务,拿送早餐、午餐,轮流担任。”这本应是校工的工作为什么让孩子做?从这已能看出全责在学校,不管后来的伤害事件发生在何处,前因巳是学校不对,把本应校工做的事让孩子去做,楼主你还觉得孩子有错吗?而且校工在工作环境中受伤,就应算工伤,那也是学校的责任。
2011/12/16回复
我发现现在的家长都要求老师是神仙,是圣人
反过来,是不是这样要求自己呢,就不得而知了

我不是老师,不要拍我!
我只是觉得大家都不要严于律人,宽以律己
2011/12/16回复
LZ是好老师,只是还年轻,在方式方法上要学习,但是谁不是随着时间慢慢积累的,真正难得的是楼主老师的一份尽心和反思
2011/12/16回复
redhywredhyw7楼
我却不认为现在的家长都要求老师是圣人,反而现在的老师都要求家长是万能的人,什么事都应该由家长来承担责任。即使是那个蜜糖网友,她也是从家长的角度去分析这件事,我部觉得她言辞激烈,人家只是持不同的意见,我觉得楼主的说话从开始与她自己的家长的沟通到与网上的网友讨论,都非常生硬,自以为是。很奇怪,妈网通常有老师发表些什么东东,就要一群类似老师的在无条件的支持,是否有一些教育机构为了讨老师的欢心而作为?
2011/12/17回复
redhywredhyw8楼
有些网友提出一些论点,认为楼主还是好老师,还讲得过去,有些真的二话不说就说楼主是好老师,真是奇怪。跟家长如此的沟通,我从楼主发的贴上看不到她是一个怎样好的老师。
2011/12/17回复
redhywredhyw9楼
其实这件事真的需要家长陪去医院?真的需要家长负起全部责任?真的需要家长在电话里就答应老师的全部要求?这件事才可以得到解决吗?
2011/12/17回复
redhywredhyw10楼
maggie_wu 发表于 2011-12-16 09:47
我们都不是圣人,遇到事情处理问题都难免会有偏颇之处,但是可否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量一下呢?即使是在网络 ...

我也同意你说的,无必要把大家逼到如此地步,老师是人、家长也是人,是吧?!但我看这贴开始是楼主逼家长、后来网友提出异议,楼主言辞也很不善,就是说善,感觉也是打着善的旗号去掩盖自己的不是。“即使是在网络,有些MM的言语也大可不必如此咄咄逼人,”这句话我倒不同意,现在时老师先逼家长,逼也罢了,还摆上网络叫人以家长的角度去讨论,那么人家以家长的角度去说了,有说人家咄咄逼人。做事的方法每个人不同,那么说话的方法更加是百样的,有什么可非议的呢?而且楼主的说话语气也不见得怎么样。
2011/12/17回复
好老师呢
2011/12/17回复
有些网友说的也不无道理,是应该三方负责会好一点。
不过我觉得那个家长的说法真的很过分,还要带自己孩子去验伤,明显是猪八戒倒打一耙。至于这样吗?
我觉得楼主是个好老师,因为她也完全可以放手不管,阿姨自己都没有提出要上医院了。只是楼主体贴阿姨,觉得是自己班上的学生犯的错,才主动去沟通。这份心意就已经难得了。我不知道还要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遇到这样的老师,我会感激的。(也可能我的性格就是这样没出息的,比较易感动,哈哈)
家长没空,我觉得这不应该是理由。孩子闯了祸,再没空,也要抽时间去处理的,自己没时间,也可以委托老师帮忙去的,而不是首先就想到要推卸责任。甚至连“给孩子验伤”“谁知道你跟我孩子说什么,就说孩子说了我也不信。”这是正常人说的话吗?我是想象不出来自己会这样子说的。他的孩子不是一年级的学生,是六年级的学生啊!是威逼得了的吗?
我觉得应该让孩子学会承担责任。闯了祸就应该赔偿,而不是什么事都没有(至少应该赔医药费)。如果是我的孩子,我一定要让他知道后果很严重的。以后他才会知道应该多小心。
2011/12/17回复
我不会大骂孩子,我觉得这是他人生的一个宝贵的经历,是一个千金难买的教育机会,教育他怎样才可以避免犯严重的错误,怎样去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不想让我的孩子,以后也是这样,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首先就想着如何把错误和责任推脱给别人。这对我来说,将是最大的悲哀。
2011/12/17回复
我很少顶这类的贴,呵呵,今天忍不住多嘴了。看得不顺眼的MM,千万别记仇来拍我呀。我是胆小怕事的。
2011/12/17回复
hi-baba:
1、孩子在学校捅了篓子,主要是学校的事,老师的事。2、老师通知家长后,家长负责家庭教育,并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3、老师要求家长赔偿,是越权行为,家长有权拒绝。4、如果真要处理这件事,应该是扫地的阿姨要求学校赔偿。5、老师要求学生道歉是正常的教育行为。6、老师从旁帮助弱势的阿姨获得赔偿是做人的美德。
查看原文
很赞同这位妈妈的说法。我是一位家长,我的小孩在班里因为追逐时不小心被同学绊倒了,摔伤了脸,那班主任和对方家长除了解释和口头道歉之外,也没有其他什么表示。要是这么说,我是该追究学校的责任喽。如果班主任有意息事宁人,那我是不是该生气呢?
我头一天很生气,现在想想,没发生大事就算了,那些纵容自己小孩的家长,始终有一天会明白,这个世界真的不是你一个人的
2011/12/17回复
老师已经有自知自明的三条了,家长的态度也不至于全推光光吧
要的就是态度,对吧
2011/12/19回复
hi-baba:
1、孩子在学校捅了篓子,主要是学校的事,老师的事。2、老师通知家长后,家长负责家庭教育,并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3、老师要求家长赔偿,是越权行为,家长有权拒绝。4、如果真要处理这件事,应该是扫地的阿姨要求学校赔偿。5、老师要求学生道歉是正常的教育行为。6、老师从旁帮助弱势的阿姨获得赔偿是做人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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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老师!不过很多东西都要讲程序的!
2011/12/21回复
此事让我联想起上学期,正在工作期间接到数学老师电话,说我儿子和同学午休期间打闹,儿子用枕头把对方的眼睛碰到,发红了。叫我们立即去学校带对方孩子去看医生。我当时一听,挺纳闷,难道家长们都是随叫随到?。。。孩子们互相打闹造成的轻微碰撞,校医不能先代为解决吗?
不过我听完电话,二话没说,(电话里也说不清)立即放下工作回到学校。看到2个孩子时,老师说,没事了,孩子说眼睛不疼了,不用去医院了。。那孩子当时眼睛看上去确实正常。于是叫2个孩子互相道歉,这事就完了。但是,路上我开车回来费了1个多小时,当天的工作也没办成。。。
回来我问了我孩子事情经过,原来那孩子拿口水吐他,我孩子就拿枕头档,碰到对方的眼睛。我教育孩子,以后你们打闹不可避免,但是眼睛脑袋等重要部位要特别小心,包括自己的也一样。
这位老师的要求属于合理,家长这么不配合的比较少见哦。其实眼睛的周围皮肤薄弱,血管丰富,非常容易淤青,只要没有伤到眼珠,后果都不会太严重。买一点红霉素药膏涂在皮肤上过几天都会好起来的。老师不要太担心。
2011/12/2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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