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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家长把我给气炸了!

25480138家有小学生

我是广州所谓“老教育强区”的一位小学老师,今天遇见了一件事,在如何处理上和家长产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不知道如果站在家长们的角度遇到同样的事会如何处理,我想看看是否我的做法有失偏颇。

事件回放:

我所任教的班级为六年级,孩子每天分配任务,拿送早餐、午餐,轮流担任。昨天,学校的清洁工阿姨对我说,我班的学生DHC在下课送早餐时和同学追逐打闹跑到学校的天台(ps:天台学校明文规定不准在没老师的情况下前往,并到处贴有提示),把早餐桶乱甩。由于阿姨工作很累,也没有一个固定的办公室给她们休息,所以阿姨就坐在通往天台的楼梯那里歇息。孩子当时甩桶的时候就不小心打到阿姨的眼睛。当时孩子知道闯了祸,马上就跟阿姨道歉,阿姨当时很疼,但也让他们离开了。我知道这件事后,批评了孩子,也带着孩子给阿姨道了歉,孩子也表示知道了错,保证以后不会这样做了。这一天的故事到这里为止。

但第二天,事情发生了变化。我上班后见到阿姨,见到他整个眼眶都青紫了,阿姨还说看东西模糊。我坚持带她去医院看病,说眼睛可大可小。阿姨估计担心医药费,坚决不肯去,我说医疗费我出,我带你去。但阿姨还是坚持不肯去,估计是担心被学校发现她坐在楼梯,说她偷懒,不想把事情闹大。我请教了级长的意见,级长意思是让我告知家长,希望家长可以带阿姨去看病。于是我拨通电话,先表扬了孩子知错能改,继而提出让家长送阿姨去看眼睛……

如果您是家长,您认为:

A.觉得孩子不对,马上带阿姨去医院,及早治疗以免产生更严重的后果,也让孩子知道做错事需要负责任。

B.觉得孩子不对,但不想负责任,毕竟阿姨不是重要人物,而且发生在学校,学校也应该负相应责任。

C.觉得孩子没错,阿姨坐在楼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虽然那里是不准孩子取得,但孩子还小,学校发生事情应该学校负责。


我真的很郁闷,以下是我和家长的电话对话:


我:不知道您是否方便带阿姨去医院看看,好让阿姨得个安心。

家长:我没空,不方便,凭什么让我带她去医院啊?这件事是清洁工讲得一面之词,我凭什么相信?

我:当时还有两位同学在场。那您觉得怎样处理合适?

家长:你们学校带她去医院啰,这是你们学校的事。

我:孩子很懂事,打到阿姨后马上就道歉,是个懂个负责任的孩子。

家长:为什么阿姨会坐在楼梯,楼梯是给人走的。

我:那里是通往学校的天台,学校明文规定不许孩子上去 ,怕没有老师发生危险。阿姨工作累了,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坐坐也是可以理解的。

家长:累了就坐楼梯,学生要走路的嘛,那是不是累了就可以坐马路中间啊?那死了也没得赔的。

我:那里不准学生玩耍的,学校多次做过安全教育。

家长:走廊又说不能跑,天台又说不能上,中午不睡觉看书做作业又说不行,诸多规定,学生还有没有自由啊?

我:学校有操场可供孩子玩耍。天台有安全隐患,所以我们不让学生过去。

家长:小孩子会顽皮,不是你说它就会听的嘛,清洁工是大人,会想到学生可能会上去的嘛,怎么会坐在那里?(严重双重标准,我晕菜)

我:我觉得小孩并不是不懂事,他打到阿姨懂得道歉,很尊重阿姨。这件事上他处理的很不错。

家长: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不会处理啦?!

我:我没有这样说。

家长:你就是这个意思,你的语气让我这样认为。

我:因为我们班一些孩子不懂得尊重学校的工友,所以我觉得应该借着一件事的契机来教育孩子人人平等,做错事要承担责任。

家长:你说什么呀,前后矛盾,刚才又说我儿子懂得尊重阿姨,现在又说他不尊重。

我;我是说一些孩子,并不是你儿子。

家长:可能是你的语气让我误解啦。(讽刺)

我:但阿姨现在受了伤,我们还是要解决的。

家长:我要跟我孩子验伤,我怎么知道这次事件有没有受伤,被清洁工打?

我:我已详细了解过情况,纯粹是孩子单方面用桶打到阿姨。您可以晚上向孩子了解情况。

家长:孩子说我也未必信的,怎么知道你们怎么教我孩子说。

我:我们学校有摄像头,事情的经过都有记录的。

家长:(占不了便宜,转移话题)你以为我们不用搵食啊?你叫我来就来。

我:(已发现说下去没用了),于是我说:好的,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既然这样,我带阿姨去医院,我出钱。但事情后续有什么发展,我会跟您再联络的。

家长:(见我态度强硬,就恐吓我)你不要打算对我儿子怎样啊,我跟你没完。

我:我什么时候让你感觉我会对你儿子怎样呢?

家长;你的态度让我这样觉得。

我:我们都是成年人,受过高等教育,不会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处理方法意见不同就迁怒孩子。恰好,我觉得孩子虽然成绩不好,也调皮,但是很正直,也知错能改,勇于承担,我还要好好表扬他呢!

然后两人就不欢而散挂了电话。

后来我实在太气愤,把事情告诉教导主任和办公室的老师,最后大家总结一句:“多余,居然还跟他说那么久!”

2011/12/08
精选回帖
未成年人犯杀人等八项罪,14周岁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14-18岁从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六年级只有13岁,对于这一次这件事,我认为道歉已经可以了。我也同意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但是学校是管理上的责任,家庭是教育上的责任,从这次这件事来说学校责任占大头。
2011/12/09回复
86楼
1970/01/01回复
redhywredhyw105楼
本帖最后由 redhyw 于 2011-12-17 12:02 编辑 maggie_wu 发表于 2011-12-16 09:47 我们都不是圣人,遇到事情处理问题都难免会有偏颇之处,但是可否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量一下呢?即使是在网络 ...我也同意你说的,无必要把大家逼到如此地步,老师是人、家长也是人,是吧?!但我看这贴开始是楼主逼家长、后来网友提出异议,楼主言辞也很不善,就是说善,感觉也是打着善的旗号去掩盖自己的不是。“即使是在网络,有些MM的言语也大可不必如此咄咄逼人,”这句话我倒不同意,现在时老师先逼家长,逼也罢了,还摆上网络叫人以家长的角度去讨论,那么人家以家长的角度去说了,有说人家咄咄逼人。做事的方法每个人不同,那么说话的方法更加是百样的,有什么可非议的呢?而且楼主的说话语气也不见得怎么样。
2011/12/17回复
本帖最后由 泉水响叮咚 于 2011-12-29 21:47 编辑 amei1166 发表于 2011-12-29 19:29 不是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是在自己教育好孩子的同时,要追究第三方责任,绊倒别人的那个人,他的家长要 ...就你孩子被绊倒的事情,负主要责任的是绊倒你孩子的同学和他的家长,如果因为学校的管理不当,没有教育学生或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那学校也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反之,学校没有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1/12/2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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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i1166:
很赞同这位妈妈的说法。我是一位家长,我的小孩在班里因为追逐时不小心被同学绊倒了,摔伤了脸,那班主任和对方家长除了解释和口头道歉之外,也没有其他什么表示。要是这么说,我是该追究学校的责任喽。如果班主任有意息事宁人,那我是不是该生气呢?我头一天很生气,现在想想,没发生大事就算了,那些纵容自己小孩的家长,始终有一天会明白,这个世界真的不是你一个人的
查看原文
很明显,这里有很多类似绊倒你孩子的同学的家长,出了什么事情,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不是应该第一时间认清自己的责任,再去考究别人的责任么?
2011/12/26回复
amei1166amei1166板凳
泉水响叮咚:
很明显,这里有很多类似绊倒你孩子的同学的家长,出了什么事情,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不是应该第一时间认清自己的责任,再去考究别人的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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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是在自己教育好孩子的同时,要追究第三方责任,绊倒别人的那个人,他的家长要不要好好教育孩子?学校要不要负一定的责任?现在只要是学生,在学校发生任何事情,学校都是有责任的。这是和你在公共汽车上摔跤摔伤,汽车公司是有责任要赔偿你的一样,明白吗
2011/12/29回复
amei1166:
不是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是在自己教育好孩子的同时,要追究第三方责任,绊倒别人的那个人,他的家长要不要好好教育孩子?学校要不要负一定的责任?现在只要是学生,在学校发生任何事情,学校都是有责任的。这是和你在公共汽车上摔跤摔伤,汽车公司是有责任要赔偿你的一样,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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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我的观点是和你一致的,绊倒别人的家长应该首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应该第一时间追究学校、老师和被绊倒的孩子的责任。
你说过的一句话我很认同“那些纵容自己小孩的家长,始终有一天会明白,这个世界真的不是你一个人的”。
2011/12/29回复
amei1166 发表于 2011-12-29 19:29
不是第一时间找别人的责任,是在自己教育好孩子的同时,要追究第三方责任,绊倒别人的那个人,他的家长要 ...


就你孩子被绊倒的事情,负主要责任的是绊倒你孩子的同学和他的家长,如果因为学校的管理不当,没有教育学生或事件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那学校也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反之,学校没有过错的话,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1/12/29回复
哦,学校在这方面倒是做得好的,在我们跟老师沟通之后,班主任及时地在班会课上重演了事情发生的过程,并且要求这个绊倒同学的学生向我的小孩道歉。当然,这是为了教育全班同学。考虑到班主任也重视这一件事,并且在班上展开了遵守秩序的教育,我们也就没有继续追究此事。就是对方家长除了口头道歉并没有任何表示,我觉得这当家长的也真是心安理得的很。要是我,无论如何要有点什么表示,毕竟因为孩子的过失伤害到另一位同学。
2011/12/29回复
老实说,我觉得这所学校也很不尊重清洁阿姨,连个休息的地方也没有,要坐楼梯。
受了伤还要害怕被学校罚偷懒,不敢去看病。
还有,这件事连教导主任也知道了,却不出面和家长沟通,要一个小小的班主任去处理这块硬骨头,摆明是对清洁阿姨的不尊重。
作为家长,有“XX看人低”的想法,也是学校的暧昧态度造成的。学校对员工的不重视,导致家长对老师也有种服务于他的感觉。有“老子就是上帝,到学校就是享受而不是服务”的感觉。
发生这样的事情,学校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下学期后勤应该在党政计划中提出一个方案,让阿姨有个休息场所,毕竟一个尊重人的环境才工作得更开心。
2011/12/29回复
支持老师!很不错的老师!大千世界 学生多了,什么样的家长也会接触到,老师也不要介意,但愿那位阿姨眼睛没事就好。
2011/12/29回复
之前的发言我没有看评论就直接回复了楼主,看了评论后,我还是要多嘴两句。
其实楼主当时也气胡涂了,家长问你会不会对我的孩子怎么样啊?你大可以回复他:你认为我会对你孩子怎么样呢?
冷静冷静,我觉得蜜糖的话应该听一下,责任方主要在学校,而不是孩子,当然孩子是做错事了。但如果学校有休息地点,而阿姨没有到那里休息的,责任就在阿姨。如果阿姨正常上下楼梯,而孩子冲跑撞到的,责任就在孩子。
从回复中,我知道这孩子肯定是刺头,三番五次地踢门,不是有暴力狂就是行为不受控制。既然如此,他的家长当然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没少被老师找过麻烦,一定有很多怨气。正好碰上你这星星之火,便燎起一大片了。对这样的家长便更要冷静,否则受伤害的可能是你自己。就算你的出发点多么好,别人也体会不到你的好意。
2011/12/3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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