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事看中一房,正准备下定金签合同,发现对方的房产证上有7个人的名字。细打听,原来是上辈老人去世后这套房子由7个子女继承。据说这其中有几个子女自己还有房子。急问各位,这套房子算不算唯一住房?世事真是无奇不有。
如果房子证够5年 卖方即使不是唯一也是1%的税 起码目前政策下是这样新国5条细则出来就另计我刚买的一套也是这样 间屋是前业主继承+赠与得来的 过5年 不是唯一 卖方的税就是1个点不过如果有7个名字 要他们一起在房管局出现才能办手续 好热闹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