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签合同,我遇到问题了,请教一下各位!
1565491谈天说地
2015/01/06
全部回帖
不要签就对了
2015/01/07回复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 ...
2015/01/07回复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 ...
2015/01/07回复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里哪些是符合你自己实际情况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015/01/07回复
千万不要签啊
到时分分钟炒佐你都得啊。
到时分分钟炒佐你都得啊。
2015/01/07回复
回复 zhouzyw 的帖子
这位MM说的基本工资的问题,我也根据之前做劳动仲裁时遇到的情况做一下说明。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签一个比较低的基本工资,但实际上要求补偿和赔偿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我刚才发的47条里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值来计算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这个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
看合同里的金额肯定是吃亏的,当然不能选。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一个是打银行流水,显示之前的十二个月你从公司得到的每月收入,二是到税局打单,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缴费记录反推你的实际收入。这两种证据仲裁委一般都认的。
2015/01/07回复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 ...
2015/01/07回复
茵茵寶寶:
我们公司是3年前换公司名字,买断工龄(1年赔1个月),现在也是10年(10年签过5次合同),但是公司给我们签的是8年(2015-2022)的合同,有问题吗?感觉怪怪的又说不出来。
查看原文就是一共在职18年了,期满也近50岁了吧。在尴尬的年龄会不会被炒?
2015/01/07回复
XIXIBABYCHEN: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简易劳动合同。时间是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薪金,职位,工作地点,全是空白。就让我签。我了解过,超过十年以上的员工,可以要求签那种无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没马上签,跟人事部说了,却迟迟没回复。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查看原文无固定合同一样可以炒,就是公司赔偿得比较多,按在职年限计算,每年赔一个月。
2015/01/07回复
colorsun:
不要一竿子打一船人。什么叫人事这类人
查看原文不好意思得罪了你,估计你也是人事,希望你是个好人事!我并无一竹竿打一船人,我话好的人事不多,这是事实,但并非所所有人事都不好。点解这行会被人诟病甘多,不要去封住别人把嘴,好好去反思一下,人事站的立场很难把握得好,没有相当专业水平和人文关怀及处事技巧的,就容易犯众憎!这个网站有好多人受过房产中介的苦,所以不少人发帖对房产中介吐糟反感,这就是同样的道理。世间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
2015/01/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