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我签合同,我遇到问题了,请教一下各位!
1564791谈天说地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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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BHLQL:
不是任职满十年就自动转为无限期合同的吗?你千万不要乱签任何合同,要不然,吃亏死了。先问一问相关的法律人事
查看原文是的,所以我也不想签,她这样给份空白合同我,本来已经是违反劳动法。
2015/01/06回复
蛋炒饭配泡菜:
如果一直不回复,请保留好你催促回应的邮件或者其他记录,超期视为默认。另外,续约也有时限要求的,如果你这段时间没有合同在身,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申请2倍工资的补偿,时间为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如果他们提出解除,你可以申请补偿金。
查看原文谢谢亲的建议,真的很有用!
2015/01/07回复
cecifeng:
签5签固定·其实真系5紧要架·我公司有的同事都做了10年,临签之际·都自己走了·····其实我都签了无固定合同,但真系无咩5同的感觉,当你还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算一年一年签,距都依然喜欢你继续就职系呢个公司,但当你无利用价值,甚至生厌的时候,就算签左就会有办法令你自行离职的,就系甘现实的。最重要的不是签什么合同,而系积极点令自己保持价值。可能说话有点直接,只系表达个人观点,不要介意。
查看原文是的,自己保值很重要,但面对这种那么明显的坑,也不要被他推进去。真要被他逼走,也要拿回自己应得的才走。这是工薪阶层最基本的自我保护。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我曾经是执业律师,现在做公司法务。楼主应该已经完全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额会很高,所以不要随便签任何空白文件。即使给合同你续签,都要一个个字看清楚。
查看原文谢谢您的专业意见。真的很有用。谢谢!
2015/01/07回复
蛋炒饭配泡菜:
你最好将自己工作10年相关证明搜集下,比如原来的合同,以及什么获奖证书、或者工作记录等等。
查看原文我用同一个公司名,连续买社保已经有十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证据。但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给我留底。都是由公司全部收走。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里哪些是符合你自己实际情况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查看原文谢谢各位美妈的热心,把劳动法也找出来了。我太爱你们了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这位MM说的基本工资的问题,我也根据之前做劳动仲裁时遇到的情况做一下说明。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签一个比较低的基本工资,但实际上要求补偿和赔偿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我刚才发的47条里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值来计算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这个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 看合同里的金额肯定是吃亏的,当然不能选。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一个是打银行流水,显示之前的十二个月你从公司得到的每月收入,二是到税局打单,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缴费记录反推你的实际收入。这两种证据仲裁委一般都认的。
查看原文他们很精的,一部分走银行,一部分发现金
2015/01/07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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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事部新来的是个草包,连丧假休几天也要问人。
2015/01/07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