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同公司司龄>10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8年以后同公司签定两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即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3、合同期满后(不论1次还是2次)1个月内未续签书面合同,即自动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所以楼主不用捉急,这合同签也是无固定期限,不签也是无固定期限,只要你能出示之前的合同,或通过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10年司龄即可~公司不能肿么样!
公司跟我签合同,我遇到问题了,请教一下各位!
1566391谈天说地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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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炒饭配泡菜:
如果一直不回复,请保留好你催促回应的邮件或者其他记录,超期视为默认。另外,续约也有时限要求的,如果你这段时间没有合同在身,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申请2倍工资的补偿,时间为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如果他们提出解除,你可以申请补偿金。
查看原文谢谢亲的建议,真的很有用!
2015/01/07回复
cecifeng:
签5签固定·其实真系5紧要架·我公司有的同事都做了10年,临签之际·都自己走了·····其实我都签了无固定合同,但真系无咩5同的感觉,当你还有利用价值的时候,就算一年一年签,距都依然喜欢你继续就职系呢个公司,但当你无利用价值,甚至生厌的时候,就算签左就会有办法令你自行离职的,就系甘现实的。最重要的不是签什么合同,而系积极点令自己保持价值。可能说话有点直接,只系表达个人观点,不要介意。
查看原文是的,自己保值很重要,但面对这种那么明显的坑,也不要被他推进去。真要被他逼走,也要拿回自己应得的才走。这是工薪阶层最基本的自我保护。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我曾经是执业律师,现在做公司法务。楼主应该已经完全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额会很高,所以不要随便签任何空白文件。即使给合同你续签,都要一个个字看清楚。
查看原文谢谢您的专业意见。真的很有用。谢谢!
2015/01/07回复
IOU2013:
不好意思得罪了你,估计你也是人事,希望你是个好人事!我并无一竹竿打一船人,我话好的人事不多,这是事实,但并非所所有人事都不好。点解这行会被人诟病甘多,不要去封住别人把嘴,好好去反思一下,人事站的立场很难把握得好,没有相当专业水平和人文关怀及处事技巧的,就容易犯众憎!这个网站有好多人受过房产中介的苦,所以不少人发帖对房产中介吐糟反感,这就是同样的道理。世间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
查看原文好多员工觉得人事部是独立分出来的部门,感觉上好似比老板还大的感觉,实际上现在很多企业包括大企业,人事部门都要听令老板的,企业不大,员工续签或签什么合同要询问老板意见,大企业的话,各部门员工的合同就要和各部门经理主管沟通过才行,人事部不能擅作主张越过老板或部门经理们去决定。一些没有专业水平的人事人员真的会犯众憎,或者根本有后台撑着无法无天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也有一些人事知识不足乱给老板打主意的。但人事部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夹心部门,对上对下对内对外分分钟看脸色,做得好功劳不是人事部,做得不好绝对就是人事部的错。LZ公司的人事给这份无效合同,可以直接跟自己领导沟通,要么给份正规合同,要么约定为无固定期。
2015/01/07回复
蛋炒饭配泡菜:
你最好将自己工作10年相关证明搜集下,比如原来的合同,以及什么获奖证书、或者工作记录等等。
查看原文我用同一个公司名,连续买社保已经有十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证据。但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给我留底。都是由公司全部收走。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里哪些是符合你自己实际情况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查看原文谢谢各位美妈的热心,把劳动法也找出来了。我太爱你们了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这位MM说的基本工资的问题,我也根据之前做劳动仲裁时遇到的情况做一下说明。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签一个比较低的基本工资,但实际上要求补偿和赔偿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我刚才发的47条里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值来计算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这个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 看合同里的金额肯定是吃亏的,当然不能选。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一个是打银行流水,显示之前的十二个月你从公司得到的每月收入,二是到税局打单,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缴费记录反推你的实际收入。这两种证据仲裁委一般都认的。
查看原文他们很精的,一部分走银行,一部分发现金
2015/01/07回复
:
那人事部新来的是个草包,连丧假休几天也要问人。
2015/01/07回复
IOU2013:
不好意思得罪了你,估计你也是人事,希望你是个好人事!我并无一竹竿打一船人,我话好的人事不多,这是事实,但并非所所有人事都不好。点解这行会被人诟病甘多,不要去封住别人把嘴,好好去反思一下,人事站的立场很难把握得好,没有相当专业水平和人文关怀及处事技巧的,就容易犯众憎!这个网站有好多人受过房产中介的苦,所以不少人发帖对房产中介吐糟反感,这就是同样的道理。世间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
查看原文可能所处的行业不一样吧,我所处的行业大多都是按法规操作,所以接触到的很多hr不说有多好,起码不存在坑人的情况。妈网不也有很多热心解答难题的hr?只是觉得做这行经常被人误解心有不甘~~~
2015/01/07回复
我们公司也有这样一个人事总监,老总级经理级别的他不敢动,整天屁颠屁颠的出谋划策,对于经理级以下的就各种压榨,这些年福利是越来越少,越来越差,老板很喜欢他,老总经理级不鸟他,员工很讨厌他。经理级以上吃的饭菜和员工的都一样,老板还以为我们的饭菜一样。很多油水都到他那了,所以我们叫他死猴子,早点滚出公司。
2015/01/07回复
ruokenie:
楼主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同公司司龄>10年,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8年以后同公司签定两次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即为无固定期限合同;3、合同期满后(不论1次还是2次)1个月内未续签书面合同,即自动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楼主不用捉急,这合同签也是无固定期限,不签也是无固定期限,只要你能出示之前的合同,或通过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有10年司龄即可~公司不能肿么样!
查看原文谢谢美妈回复。真心感谢各位的热心

2015/01/07回复
XIXIBABYCHEN:
我在公司任职已经超过十年,签过三次合同,社保也买够十年,但今年来了个新的人事。给了一份只有任职时间的简易劳动合同。时间是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薪金,职位,工作地点,全是空白。就让我签。我了解过,超过十年以上的员工,可以要求签那种无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没马上签,跟人事部说了,却迟迟没回复。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查看原文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LZ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与LZ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没按期跟你续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请LZ淡定。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我曾经是执业律师,现在做公司法务。楼主应该已经完全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额会很高,所以不要随便签任何空白文件。即使给合同你续签,都要一个个字看清楚。
查看原文人事部帮你换一下劳务公司,你10年又可以从新计算了
美妈,真的是这样吗?有什么办法证明实际没有换公司呢?我们公司每年一签,每次都是从入职时开始签到次年(例如前年是签2006起-2014.6.30止,去年签2006起-2015.6.30止),有影响吗?
美妈,真的是这样吗?有什么办法证明实际没有换公司呢?我们公司每年一签,每次都是从入职时开始签到次年(例如前年是签2006起-2014.6.30止,去年签2006起-2015.6.30止),有影响吗?
2015/01/07回复
谢大宝:
这位MM说的基本工资的问题,我也根据之前做劳动仲裁时遇到的情况做一下说明。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签一个比较低的基本工资,但实际上要求补偿和赔偿的时候,是可以按照我刚才发的47条里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值来计算的。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按照这个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 看合同里的金额肯定是吃亏的,当然不能选。有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一个是打银行流水,显示之前的十二个月你从公司得到的每月收入,二是到税局打单,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缴费记录反推你的实际收入。这两种证据仲裁委一般都认的。
查看原文公司劳动合同里签的是一部分工资,另一部分工资发的是现金,银行流水里也没有公司发的这部分现金的记录,唉
2015/01/07回复
你已经满足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015/01/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