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注意事项,觉得还是有必要讲一下
1982967房产楼市
201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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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回复
feifeimamam17楼
本帖最后由 feifeimamam 于 2016-10-31 11:00 编辑 借号请教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请教LZ。问题好复杂,唔知有没机会拿回这一部分房产。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2016/10/31回复
chrisvince31楼
楼主你好,我有个问题需要你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忙。事情是这样的,老婆是独生女,她的母亲在10年前去世,父亲一直单身,由于她母亲去世前,名下有一股票账户,但由于父亲忘记了密码,现在证券所说无法进行过户到我老婆名下。她父亲说,如果要过户资料,还需要找到她奶奶(在世,重症住院ing),舅们,姨们,进行公证才能改资料。但按照目前家庭关系,她不可能再找这些人出来说清楚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她爸说,等他不在了,迟早都是她的,这是有什么依据吗?
2016/1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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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宝楼沙发
说实话我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帮助解决继承道路上的所有问题。只能不停啰嗦,自己家的事情自己要多想,别指望别人会替你如何上心。在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家里有人员变动的,最好跟人事部门确认一下登记的事情。档案不归单位保管的,最好也能找机会了解一下自己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是否完善清楚。让世界对你更有善意,很多时候得由你自己做起。
2016/10/30回复
谢大宝楼板凳
公号发过篇文章讲法定继承,之后有不少小伙伴给我留言,说法定继承这么麻烦,遗嘱继承就好了嘛。噢,图样图森破。我要郑重提醒一件事,有遗嘱的继承,一样要提交被继承人的亲属证明!!也就是说,即使母亲遗嘱上说了,所有的钱和房子只归我大宝贝儿子,前面的三个姐姐全部没份!得意洋洋的大宝贝在去房管局办母亲名下房屋的遗嘱继承时,也必须提供母亲的所有亲属证明,外公、外婆、父亲、大姐二姐三姐是否在世,不在世的请提供死亡证明,在世的请证明其劳动能力和经济情况。缺一、杯具。
2016/10/30回复
谢大宝楼4楼
所以,独生子女,妈妈留遗嘱把房子留给你一个固然HIN好,但除了你的爸比外,你还是要找到妈妈的妈妈爸爸,证明他们的相关情况。那么,图样的各位明白了吧,和法定继承比起来,遗嘱继承以最大的好处并不是能够少交资料,而是能够将一些本来有权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排除在外。比如早早嫁出去的三姐,和家里反目几十年,老母亲生病时也没看过一眼。如果没有遗嘱只能通过法定继承的话,三姐作为子女还是有权主张分母亲的房子。当然在继承的时候,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出,因为没有对老人尽过赡养义务,也没有对房子进行过出资或维修,三姐在继承时应该少分或不分,而不是与其他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子女分得同等份额。但这种诉讼打起来耗时耗力,最后什么结果也比较难以预测,当然没有一纸遗嘱直接宣告“You are out!”来得简单明了。
2016/10/30回复
谢大宝楼5楼
法律也许残酷,但法律也不会完全不考虑人情。所以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被遗嘱排除在继承之外的法定继承人,如果确实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收入的,应当在遗产中为这类继承人先保留适当份额,再根据遗嘱确定的原则进行遗产分配。所以,像上面的例子中,如果父亲或者大姐年事已高,符合法律上关于没有劳动能力的认定。那么只要这两个人证明自己确实没有经济收入的,母亲的遗产中就必须先分一部分出来,给这两个人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剩下的才可以由儿子按照遗嘱确定的内容进行继承。
2016/10/30回复
谢大宝楼6楼
很多人也会问,遗嘱是不是一定要公证。客观的说,只要遗嘱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立遗嘱人神志清醒、意志自由,并不是因为受欺诈或者胁迫而写下的遗嘱,在法律上就具有效力。只是说,公证会起到一个把关的作用,因为公证处在做遗嘱公证时会要求立遗嘱人当面完成相关手续,并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作为辅证,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大多也要求提供产权证明以确认其归属。因此,公证过的遗嘱,真实性容易得到更大的保证,所以房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才会更加认可。
2016/10/30回复
谢大宝楼7楼
另外还要提醒一点,遗嘱中没有列明的遗产,还是要进行法定继承。举个例子,母亲立遗嘱的时候尚在创业,因此只在遗嘱中确认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在百年后只归宝贝大儿子继承。立完遗嘱后,母亲创业失败,丧失斗心后开始消极炒房。过世时,母亲名下没有任何存款及其他动产,但有二十六套房产散落于全国各地,却没有再立新的遗嘱。因此,宝贝大儿子只能按照遗嘱继承其中列明的那一套房子,其他二十五套,要由第一序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2016/10/30回复
谢大宝楼8楼
最后的一点,是扫盲一下关于“父债子还”的问题。现代法律中并没有如此朴素的情感,所以只规定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母亲名下还有1000万税款和债务未清,继承这二十六套房就应当先对这1000万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不大,差不多有1个亿,超出了房子的现金价值综合,超出部分就不能再要求其子女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继续清偿了。
2016/10/30回复
我们家当初没有常识去公证,现在一头烟亲戚不配合 一直都没再去搞证
2016/10/30回复
dotaman_201411楼
MARK
2016/10/30回复
org0112楼
谢大宝:
之前一时兴起发了关于房产继承的帖子,但一开始没有编排好,所以好像结束得比较匆忙。之后在公号的留言,都发现很多人不止是对法定继承,对遗嘱继承的理解也有不少误区。所以把这部分的内容,转过来给大家看一下,互通有无。
查看原文看得好晕!最后结论,都是遗嘱作用不大,只起到阻碍不孝子女抢遗产的作用,但也是无卵用,对吧?
那请教大神,A的父亲再婚育有一子,若A去世,那遗产分配中,他父亲另外的儿子有继承权吗(属于兄弟)?谢谢!
那请教大神,A的父亲再婚育有一子,若A去世,那遗产分配中,他父亲另外的儿子有继承权吗(属于兄弟)?谢谢!
2016/10/31回复
猪包包妈妈15楼
谢大宝:
最后的一点,是扫盲一下关于“父债子还”的问题。现代法律中并没有如此朴素的情感,所以只规定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母亲名下还有1000万税款和债务未清,继承这二十六套房就应当先对这1000万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不大,差不多有1个亿,超出了房子的现金价值综合,超出部分就不能再要求其子女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继续清偿了。
查看原文请教楼主,从1994年在一个公司20多年,但是到2000年才开始买的社保(有6年没买)。如果离职或被炒可以追讨吗?1994年户口在外省,大概98年迁到番禺。万分感谢!
2016/10/31回复
feifeimamam16楼
借号请教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请教LZ。问题好复杂,唔知有没机会拿回这一部分房产。
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
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
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2016/10/31回复
jessicacham17楼
楼主表达欠清晰,虽然也能看明白,人称谓转换不一致😀😀
2016/10/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