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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注意事项,觉得还是有必要讲一下

1983567房产楼市

之前一时兴起发了关于房产继承的帖子,但一开始没有编排好,所以好像结束得比较匆忙。之后在公号的留言,都发现很多人不止是对法定继承,对遗嘱继承的理解也有不少误区。所以把这部分的内容,转过来给大家看一下,互通有无。
2016/10/30
精选回帖
11楼
1970/01/01回复
本帖最后由 feifeimamam 于 2016-10-31 11:00 编辑 借号请教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请教LZ。问题好复杂,唔知有没机会拿回这一部分房产。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2016/10/31回复
楼主你好,我有个问题需要你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忙。事情是这样的,老婆是独生女,她的母亲在10年前去世,父亲一直单身,由于她母亲去世前,名下有一股票账户,但由于父亲忘记了密码,现在证券所说无法进行过户到我老婆名下。她父亲说,如果要过户资料,还需要找到她奶奶(在世,重症住院ing),舅们,姨们,进行公证才能改资料。但按照目前家庭关系,她不可能再找这些人出来说清楚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她爸说,等他不在了,迟早都是她的,这是有什么依据吗?
2016/11/01回复
假设这位家公立了遗嘱房子只留给儿子,家公走后其实也没办法收楼的,继母有权继续住这个房子到百年终老。是这样的吗?
2016/12/0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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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帮助解决继承道路上的所有问题。只能不停啰嗦,自己家的事情自己要多想,别指望别人会替你如何上心。在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家里有人员变动的,最好跟人事部门确认一下登记的事情。档案不归单位保管的,最好也能找机会了解一下自己在派出所的户籍档案是否完善清楚。让世界对你更有善意,很多时候得由你自己做起。
2016/10/30回复
公号发过篇文章讲法定继承,之后有不少小伙伴给我留言,说法定继承这么麻烦,遗嘱继承就好了嘛。噢,图样图森破。我要郑重提醒一件事,有遗嘱的继承,一样要提交被继承人的亲属证明!!也就是说,即使母亲遗嘱上说了,所有的钱和房子只归我大宝贝儿子,前面的三个姐姐全部没份!得意洋洋的大宝贝在去房管局办母亲名下房屋的遗嘱继承时,也必须提供母亲的所有亲属证明,外公、外婆、父亲、大姐二姐三姐是否在世,不在世的请提供死亡证明,在世的请证明其劳动能力和经济情况。缺一、杯具。
2016/10/30回复
所以,独生子女,妈妈留遗嘱把房子留给你一个固然HIN好,但除了你的爸比外,你还是要找到妈妈的妈妈爸爸,证明他们的相关情况。那么,图样的各位明白了吧,和法定继承比起来,遗嘱继承以最大的好处并不是能够少交资料,而是能够将一些本来有权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排除在外。比如早早嫁出去的三姐,和家里反目几十年,老母亲生病时也没看过一眼。如果没有遗嘱只能通过法定继承的话,三姐作为子女还是有权主张分母亲的房子。当然在继承的时候,其他继承人可以提出,因为没有对老人尽过赡养义务,也没有对房子进行过出资或维修,三姐在继承时应该少分或不分,而不是与其他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子女分得同等份额。但这种诉讼打起来耗时耗力,最后什么结果也比较难以预测,当然没有一纸遗嘱直接宣告“You are out!”来得简单明了。
2016/10/30回复
法律也许残酷,但法律也不会完全不考虑人情。所以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被遗嘱排除在继承之外的法定继承人,如果确实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收入的,应当在遗产中为这类继承人先保留适当份额,再根据遗嘱确定的原则进行遗产分配。所以,像上面的例子中,如果父亲或者大姐年事已高,符合法律上关于没有劳动能力的认定。那么只要这两个人证明自己确实没有经济收入的,母亲的遗产中就必须先分一部分出来,给这两个人保障基本的生活需求,剩下的才可以由儿子按照遗嘱确定的内容进行继承。
2016/10/30回复
很多人也会问,遗嘱是不是一定要公证。客观的说,只要遗嘱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立遗嘱人神志清醒、意志自由,并不是因为受欺诈或者胁迫而写下的遗嘱,在法律上就具有效力。只是说,公证会起到一个把关的作用,因为公证处在做遗嘱公证时会要求立遗嘱人当面完成相关手续,并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作为辅证,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大多也要求提供产权证明以确认其归属。因此,公证过的遗嘱,真实性容易得到更大的保证,所以房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才会更加认可。
2016/10/30回复
另外还要提醒一点,遗嘱中没有列明的遗产,还是要进行法定继承。举个例子,母亲立遗嘱的时候尚在创业,因此只在遗嘱中确认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在百年后只归宝贝大儿子继承。立完遗嘱后,母亲创业失败,丧失斗心后开始消极炒房。过世时,母亲名下没有任何存款及其他动产,但有二十六套房产散落于全国各地,却没有再立新的遗嘱。因此,宝贝大儿子只能按照遗嘱继承其中列明的那一套房子,其他二十五套,要由第一序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2016/10/30回复
最后的一点,是扫盲一下关于“父债子还”的问题。现代法律中并没有如此朴素的情感,所以只规定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母亲名下还有1000万税款和债务未清,继承这二十六套房就应当先对这1000万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不大,差不多有1个亿,超出了房子的现金价值综合,超出部分就不能再要求其子女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继续清偿了。
2016/10/30回复
org01:
看得好晕!最后结论,都是遗嘱作用不大,只起到阻碍不孝子女抢遗产的作用,但也是无卵用,对吧?那请教大神,A的父亲再婚育有一子,若A去世,那遗产分配中,他父亲另外的儿子有继承权吗(属于兄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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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这样说,如果法定继承人里面,没有无劳动能力又没经济收入的,配偶子女是全部都可以排除的,哪怕是送给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就像现在有的老人留遗嘱把房子给保姆继承。情理上可能让人难以接受,但在法律上,是承认这种对自己产权的处分的。当然,如果属于欺诈或者胁迫才签遗嘱的,是另外一说。
法定继承人里,第一序列是父母、配偶、子女。只要这三类人里至少有一个还在,继承就只会停在这个序列。
但如果第一 序列继承人一个都没有,就会以第二序列的继承人作为法定继承人,那时候兄弟姐妹、祖父和和外祖父母,就有权继承了。当然,只有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才会法定继承。
2016/11/01回复
猪包包妈妈:
请教楼主,从1994年在一个公司20多年,但是到2000年才开始买的社保(有6年没买)。如果离职或被炒可以追讨吗?1994年户口在外省,大概98年迁到番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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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社保和公积金,现在很多离职人员还是会主张追讨,劳动仲裁委也会视情况支持。但即使胜诉,补交都不是太具备可操作性,只能给现金赔偿。
2016/11/01回复
feifeimamam:
借号请教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请教LZ。问题好复杂,唔知有没机会拿回这一部分房产。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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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房子的产权本来属于谁。属于爷爷的那部分,是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先的,他自己没有修改,别人口头说他说过有别的意思,是很难推翻公证遗嘱的。
如果还有一部分是属于你奶奶名下的,那她在没有其他遗嘱的前提下,你可以主张根据口头遗嘱来继承奶奶有权处分的那部分。但口头遗嘱因为没有固定证据,大多时候只能靠证人证言,法律效力和在庭上的对抗性比较差,通常胜诉的机率不会太高。
2016/11/01回复
wsl831001:
假若一家是同父异母的姐妹,父亲去世,妹妹和继母都在,这遗产应怎样分配?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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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看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第一序列继承人平分,父母、配偶、子女都有。
2016/11/01回复
玥玥妈2014:
你好,大宝,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亲戚母亲的房子,母亲已经过世,两兄妹继承!现在妹妹的亲属证明已经办好了,哥哥的户口因为早年从外省的家里迁出去,后父母和妹妹的户口迁到广州,今天妹妹去派出所办理亲属证明的时候就查不到哥哥的资料,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妹妹采用第二种过户方式,也就是不公证,直接办理过户给买方的方式可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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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继承的话,房子还在她母亲名下,她又怎么去交易过户呢?
2016/11/01回复
eliefan:
我只是觉得公证这个各个亲属的就业和收入情况比较难吧,怎么证明,就算有公司的,人家不愿意给你这些收入证明也是拿不到的,另外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又怎么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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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里,是由继承人提供亲属证明。如果有法定继承人被排除在遗嘱之外,而又属于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下,是要他自己举证他属于这种情况,所以要给他预留后才能按遗嘱进行分配的。不需要别人来举证他不属于这种情况。
2016/11/01回复
melodylu:
请教一下~本人独生女,父母有一套房,父母健在是不应该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去搞个继承公证还是遗嘱公证会好一点?如果不做这一过程,以后继承房子,会有难题么?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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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女的话,如果祖辈都已经不在世,法定继承也只是属于女儿一个人,如果当时已经结婚,就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对这个结果可以的话,现在也未必要先办公证,但最好确认一下父母的人事档案或者户籍档案,没有错漏。将来真的要用到的时候,很快就能拿到就可以。
2016/11/01回复
chrisvince:
楼主你好,我有个问题需要你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忙。事情是这样的,老婆是独生女,她的母亲在10年前去世,父亲一直单身,由于她母亲去世前,名下有一股票账户,但由于父亲忘记了密码,现在证券所说无法进行过户到我老婆名下。她父亲说,如果要过户资料,还需要找到她奶奶(在世,重症住院ing),舅们,姨们,进行公证才能改资料。但按照目前家庭关系,她不可能再找这些人出来说清楚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她爸说,等他不在了,迟早都是她的,这是有什么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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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证券都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去世之后是可以主张继承的。如果在妈妈名下,她又已经去世的话,法定继承人可以去主张。但我不太知道你所说的公证是什么内容。如果外祖父母在母亲前就过世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和你父母就是法定继承人。
2016/11/01回复
melodylu:
感谢你的专业答复“但最好确认一下父母的人事档案或者户籍档案,没有错漏”这个意思是,说核实她们没有其他子女的意思么?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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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见过一些错漏,比如登记的子女名字和出生证明或者身份证上有一两个字不一致,真正办起继承来也会有点麻烦的。
2016/11/01回复
org01:
您的意思就是,如果A的父亲已经去世,那A的父亲的所有子女,都可以分割A的遗产,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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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2016/12/05回复
bingbiing:
大宝你好,家公在家婆去世后,娶了一个女人,现有两处房产都是家公与家婆在世的时候买的,房产证都写了家公和老公名字,并有一处我和老公正在供,请问,待家公百年归老以后,我们需要分一部分房子产权给家公现在的老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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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公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他名下的那部分,经过婚姻登记的配偶是有权和子女一起继承的。
2016/12/05回复
两个房子你老公有名字就都有一半,家公那一半还有你家婆的呢,你家婆的遗产你家公和你老公都有份的,好复杂 ...
这个不是太准确。如果是成年后才有的继母和继子的关系,不存在抚养关系。家婆的遗产,你老公并不被视为和亲生子女一样的法定继承人。反之亦然
2016/12/0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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