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注意事项,觉得还是有必要讲一下
1988867房产楼市
201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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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回复
feifeimamam17楼
本帖最后由 feifeimamam 于 2016-10-31 11:00 编辑 借号请教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请教LZ。问题好复杂,唔知有没机会拿回这一部分房产。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2016/10/31回复
chrisvince31楼
楼主你好,我有个问题需要你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忙。事情是这样的,老婆是独生女,她的母亲在10年前去世,父亲一直单身,由于她母亲去世前,名下有一股票账户,但由于父亲忘记了密码,现在证券所说无法进行过户到我老婆名下。她父亲说,如果要过户资料,还需要找到她奶奶(在世,重症住院ing),舅们,姨们,进行公证才能改资料。但按照目前家庭关系,她不可能再找这些人出来说清楚了,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她爸说,等他不在了,迟早都是她的,这是有什么依据吗?
2016/1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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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宝楼沙发
最后的一点,是扫盲一下关于“父债子还”的问题。现代法律中并没有如此朴素的情感,所以只规定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母亲名下还有1000万税款和债务未清,继承这二十六套房就应当先对这1000万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不大,差不多有1个亿,超出了房子的现金价值综合,超出部分就不能再要求其子女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继续清偿了。
2016/10/30回复
我们家当初没有常识去公证,现在一头烟亲戚不配合 一直都没再去搞证
2016/10/30回复
MARK
2016/10/30回复
org016楼
谢大宝:
之前一时兴起发了关于房产继承的帖子,但一开始没有编排好,所以好像结束得比较匆忙。之后在公号的留言,都发现很多人不止是对法定继承,对遗嘱继承的理解也有不少误区。所以把这部分的内容,转过来给大家看一下,互通有无。
查看原文看得好晕!最后结论,都是遗嘱作用不大,只起到阻碍不孝子女抢遗产的作用,但也是无卵用,对吧?
那请教大神,A的父亲再婚育有一子,若A去世,那遗产分配中,他父亲另外的儿子有继承权吗(属于兄弟)?谢谢!
那请教大神,A的父亲再婚育有一子,若A去世,那遗产分配中,他父亲另外的儿子有继承权吗(属于兄弟)?谢谢!
2016/10/31回复
猪包包妈妈9楼
谢大宝:
最后的一点,是扫盲一下关于“父债子还”的问题。现代法律中并没有如此朴素的情感,所以只规定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母亲名下还有1000万税款和债务未清,继承这二十六套房就应当先对这1000万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不大,差不多有1个亿,超出了房子的现金价值综合,超出部分就不能再要求其子女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继续清偿了。
查看原文请教楼主,从1994年在一个公司20多年,但是到2000年才开始买的社保(有6年没买)。如果离职或被炒可以追讨吗?1994年户口在外省,大概98年迁到番禺。万分感谢!
2016/10/31回复
feifeimamam10楼
借号请教关于房产遗嘱的问题请教LZ。问题好复杂,唔知有没机会拿回这一部分房产。
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
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2001年爷爷去世,留下房产并有留下遗嘱,做了公证。把一栋3层的自建留给3个儿子(我爸 两个伯父),每人一层,但今年奶奶去世,留有口头遗嘱说,把要3楼分一部分(50%)给孙子(即是本人,大儿子离婚再娶,是爸爸跟前妻的儿子),去年刚开始得知奶奶发病的时候,奶奶把全部儿子女儿都叫回去交待身后事的时候讲的,说是爷爷当年也有讲过的,大家亲戚都知道的,
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和我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我有没其他办法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呢?
2016/10/31回复
jessicacham11楼
楼主表达欠清晰,虽然也能看明白,人称谓转换不一致😀😀
2016/10/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