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反感没有契约精神的人!换位思考,买家让你耽搁了一段时间,人家还可以用同样价格买到同样的房子吗?你以为赔违约金大晒?合同法有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履行合同!之前租房子也是遭遇到不遵守合同的房东,反感至极!建议立法把这些无良没有契约精神的人打入黑名单,永远贷不了款,办不了卡,信用为零的人,甚至连租房都成问题,加重违约的成本,看谁还敢轻易违约?
痛苦的卖一买一
23188189房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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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了很多买家与卖家的言论,感觉很同意你的说法,最近准备起诉,所以知道关于二手房法律的问题,二手房买卖不是你说违约就能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拿赔偿,不过建议拿赔偿,主要是时间上比较短,同时避免买卖双方继续纠缠下去。
2016/12/06回复
真不明白楼主,房产证都没有就去卖,卖了现在又不愤楼价升卖平了~本来卖一买一就是一个非常考验人的差事,也有着很大的风险,其实还是要求一个字~快~
上年7月份开始楼价也一直在涨,怎么都没这个意识呢
上年7月份开始楼价也一直在涨,怎么都没这个意识呢
2016/12/06回复
拖着呗,一直说证,未出。
2016/12/06回复
yiyimami:
我是律师,从专业人员的角度来给你意见:第一,要有契约精神,即然签了合同,最好按照合同履行。(妈网大部分妈妈的三观还是很正的)第二,如果现在意识到合同签得对自己不利,可以跟买家好好协商。当然,要拿出点诚意来,往中间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有可能谈判成功。合同的条款再好好研究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对方的违约之处,可以作为谈判的筹码。第三,大部分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10%和定金赔偿,两者可以择一行使,不能两者都主张。当然,选择权在守违方,不在违约方。第四,如果违约方愿意赔偿违约金或定金,能否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法律上有小小争议,英美法系国家是支持的(比如欧美,是允许的,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但会让违约方付出足够的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单纯从利益的角度,违约方占不到便宜);大陆法系国家(比如中国德国)是倾向于不支持的,因为更强调尊重契约。目前国内的判决,如果违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大多数是支持继续履行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关于违约赔偿的数额不好评判,一般法官也不太敢判决太高的违约金。第五,如果我是买家的律师,我会要求继续履行,除非考虑到卖家很难缠,收楼很困难。中国的现实是,碰到赖皮的违约方,肯闹肯折腾,人人都怕。如果要做违约的一方,心理要强大,足够横肯折腾,估计对方也怕了(我不是教大家这样做,一个良人,是做不到这一步的,但现实中确实有这样的人)。第六,关于赔偿,即使赔了10%违约金,理论上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赔偿因房屋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有可能获得支持(要看具体情况以及违约的程度等)。第七,关于违约责任,对双方是公平的。如果买家违约,卖家也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第八,如果对方要起诉,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房产,你不可能再卖掉了。最后说一句,诉讼有成本,也有风险,能好好协商解决的问题,不要搞到最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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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