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看上一电梯楼,当晚在广州某较有名气中介公司dch签约,当时开出中介费10w,还到8,由于业主证未过两年,三方合同约定7月某日,证到两年过户并于当日付清首付。签合同时才发现改中介公司名称并非挂牌dch,经理拿出授权书,说他们是分公司……当时也是急买房,就不计较了。合同写明带价私,业主当时口头承诺全部家私都给我们,但由于当晚在中介公司谈的较晚,没有立即抄家具清单,业主后来反悔,只给部分……,签合同时我们口头告知中介及业主,我们自己联系银行办理按揭,他们都表示同意。抄家私清单时,中介极力让我在他们公司做按揭,我拒绝了,两日后,在我多次催促下,中介把网签合同拍照发给我看,我发现居然存在丙方hh按揭公司,当时问中介,我说了自己做按揭,中介又唧唧歪歪说什么你们自己做按揭不安全,我们公司找的公司才能保障放款,还说要征询业主同意,不然不能自己做按揭(后来业主告诉我,中介多次警告他不要同意我们自己做按揭,会收不到放款之类)。我们当时直接联系银行做贷款,并未通过其他按揭公司,业主也觉得比较放心就同意了,然后问中介要网签做按揭的过程非常坑,扣着不给,折腾半个月才给了1份(网签是4份)。后来我叫上业主一起去银行签字办理按揭,中介知道后异常愤怒,以各种理由让我同意撤网签,我当然不同意,网签撤了万一业主买给别人我的定金就血本无归,中介的各种撤网签借口我到房管局咨询后,都是不成立的,中介又跑出来说要我另外支付1.3万按揭服务费,才能给余下网签,否则他们要撤回,我就火了,你们什么都没做,按揭还是我自己找银行做的,而且网签合同里还写明甲方乙方支付给丙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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