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eyan2016 的帖子也可以这样理解:不管交易双方是亲人,还是互不认识的(真正的房屋交易),房屋中心最终是看你递交的材料,至于交易的房屋多少钱,是交易双方自行商定。
例:情况1、亲人之间的交易,如果你按当时的房款来交易也可以,交税也是按这个房款来计税费。如果你房产证是和家人共有的(即房产证有你名字的),但没有明确份额的,你就可以以最低的1平方的价格转给家人,计税就以当时房款的1平方价格来交税。如果有明确份额的,就按你所占的份额来计税。如:当时房屋价格是30W的(要看当时的购房发票),1平方=30W*0.01=3000元,就按3000元计税(无房产是1%税,已有一处房产的3%税)
情况2、你看中房子,想买,就以和业主商定好房屋价格来交易,交税就按商定的价格来计税费。
房屋中心是不管房子交易的双方是什么人,你提交的资料正确、齐全,他们就会帮你办理。至于后果,就由本人自行承担的。
以上解释应该很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