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并未明确工程验收标准、验收人员、验收手续、时间程序等,容易产生争议,建议予以明确;
2、施工期限为“现场符合开工条件进场开工起120天”,这里的“现场符合开工条件进场”并不明确,容易出现我们认为符合开工条件了,而对方认为未符合,从而产生争议,导致无法追究对方以各种借口迟延开工或延误工程的违约责任,建议予以明确;
3、付款方式有点不妥,因为未竣工验收通过已支付全部款项的90%,对我们缺乏保障,建议可分4期支付,签约后可付10%,第二期可付35%,竣工验收通过后50%,最后的5%作为工程竣工后运行一年的质保金(具体百分百可再商议),同时,保修期1年内,仅说了免费上门维修,但未明确上门维修响应的时间,以及维修哪些项目是收费,哪些项目是免费,具体标准如何,建议具体明确;
4、不可抗力情形并未规定,容易成为乙方借口不可抗力而推卸违约责任,建议也予以明确;
5、因发生争议而管辖,建议也明确是提交海珠区法院诉讼管辖;
6、乙方的相应资质文件未作为合同附件附上,建议补充或在合同中明确乙方保证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
7、违约责任有缺失,如乙方未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如何处理,如果乙方在施工期间因其他理由提出增加费用等如何处理等,这些合同都没有约定清楚;
8、乙方是公司,款项应支付至公司账而非个人账,为何合同约定的是支付入个人账户,如何保障资金安全。
吐糟加装电梯遇到的糟心事之二
428421房产楼市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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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律师姐姐的意见,楼主觉得合同最离谱的是60多万的工程款竟然支付到承建商的一个员工的个人账户上!但现在业委会威胁大家,合同是不修改的,要不就签,要他们就不做业委了,你们自己找人做,合同签订系少数服从多数。目前为止,已经有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签。
2017/12/01回复

我们的业委会没有正式成立的,没有任何公示文件和证明是那几个人是业委,只是一个口头成立的组织。另外我们授权委托去签订合同的业委代表是两个分别80岁和82岁的老人家。以后出事再追究责任,我怕真系太迟了😂
2017/12/0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