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遮挡、严重影响通风这些,都是属于一票否决的范围。
新的电梯技术规范里面对严重遮挡有个明确的说明,就是如果加装的电梯处于某个客厅、卧室等主要起居室的窗口正对出去(窗口两边垂直出去的方向)6米的范围内(就是所谓的正投影6米),就是属于严重遮挡,受到严重遮挡的业主不同意的话是可以一票否决的。

我家的楼栋一直在筹划加装电梯的事宜,至今都已经4年了。先讲讲大概情况:
我家的小区是属于拆迁安置小区,这个小区本来是商品房,有预留电梯井的。但是后来被政府买下,用于安置拆迁住户,并将1、2楼部分作为商铺补偿给了税务局、某公立中学等。导致我们如果想利用原有的电梯井的话,就必须占用这些商铺的面积作为等候间、过道等地方。跑了几个部门挺长时间的了,得到的批复都是购买商铺的难度很大,一是产权人不愿意卖,二是购买的成本非常高(占地估计20多平方的商铺,并且同时影响3个商铺)。迫于无奈组委会只能另想他法,得出了这么一个电梯的建造方案(上图)。
然而4楼的09和10房不同意了,他们认为本方案影响了他们采光和通风,坚决反对,说是厕所因此经常要开灯,一天多1块电费的话50年也要2万电费了,而且门外走廊黑黑的影响心情。的确连廊建立起来之后,会对公共走廊和厕所的光线造成相当的影响,但是厨房、阳台应该是影响极小的。我们反复沟通,表示会在连廊加装照明、通风换气设备等,依然不同意,要索要赔偿,谈判了几次都没成功。
本来好好的邻里关系突然间就变得很差了,因为这2户老去规划局投诉,导致加装电梯的进度一直很缓慢,有些业主就路过的时候就故意在门口说不好听的话。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批前公示,并将协商意见由街道居委会出具了证明,递交上去规划局了。
现在施工许可能不能下来我心里完全没底,到底严重遮光、影响通风这种是由谁来界定的,是否加装电梯只要有一户反对就没法进行?不管你理由是否充分?也请大家评评理这种反对理由是否合理....
我都烦死了为了这个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