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过户,买家工行贷款。现5月了贷款发放还是没下文,就是回复个可能5月份放款。伤心,5月份还有半个多月呢!就找了合同出来看有没有利的条款。一看吓一跳,原来合同里写着:买家因故贷款审批不过的话,买卖双方还是要按合同支付中介费用。签合同时,根本没留意这些文字,就简单的看了几个时间金额,太大头虾了!!当然,买家贷款审批过了,过户当天我把中介费也全部付完,实际没有产生风险。苦恼的是3个月了还没放款。想表达的是假如卖家贷款审批不通过的话,我们买卖双方还是要无条件支付全额中介费,不合理啊!太粗心了!以后签合同一定要仔细看!
benben72:理论上合同签了就算促成交易了,除非你合同规定过户后才付查看原文实际上只完成了合同的一部分,佣金全收也不合适吧?再者这种模式显然有很多弊端,各种坑蒙拐骗、威逼利诱,签完合同给完钱人家就是爷。就是买个保险也有犹豫期是不?买个房出了点事中介都撇的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