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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的业主千万不要做公证(已经拿到赔偿了)

12918890房产楼市

留位留位

到今天才来和大家做总结报告

事情经过之前已经写了  这里再简单写一下:与疑似炒家签约后,买家付全款后,没及时去过户,而是找借口得到了全权委托书,承诺十多天后自己去过户。我们就以为她会自己去过户。

结果,9个月后我买房子,才发现卖家并没过户,因此唯一住房变成二套房,多交了1万多的税费。

然后就是发催告,和对方去过户,向对方追讨损失。

最后,对方赶在我们和律师签代理合同前与我们和解。赔偿了这1万多给我们。我们也不再计较她违约责任了。

感谢我的师兄,他是律师,由他做见证人,帮我们写了协议。

总算有个好的结果吧。

在这里告诫所有卖房人,一定不要给买家做全权委托公证。
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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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顶  
2012/03/21回复
郑大源 发表于 2012-3-21 13:28
建议楼主吓唬一下买家,就说你要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证遗失,重新补办房产证,然后一房多卖了!
到时候你卖了 ...

留位留位
留位留位
2012/03/21回复
我在网上查的 买房的委托公证必须要受托人也到场才能撤消
关于时效  应该写的是过完户为止

而且   我悲催的是

一时忘记把合同放哪里了  
没找到呢  哭............
2012/03/21回复
小小刀:
这种人渣买家,楼主不能轻易放过他们。照你的意思,房产现在还登记在你的名下呗?如果是这样,那就好办多了,登记在你名下就是你的房产,你爱卖就卖,爱租就租,找个朋友跟你们演双簧,假装把这套房子又放盘放出去了,有买家过去看房子,找几个人扮演中介和看房的,浩浩荡荡的就过去,反正房管局去查,房子还在你名下,不怕的。让假扮的看房者给他打电话,假装是咨询房子的产权问题,自己挺想买的,但是去房产局查册登记在你的名下,但是听中介透露说房子已经卖了,所以打电话给他求证一下你就等着他回头求你过户吧楼主别急啊,这样不过户,是他有风险,他应该比你更着急才对到时候你就各种推脱走不开,让他急死去吧,除非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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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可行  高啊  
哪天找人实际操练几遍
2012/03/21回复
留位留位
2012/03/21回复
广州第一穷人:
合同要写好啊,比如在12个月之内必须支付全款并书面确认,超过期限每天收取万分5违约金。或者是在支付全款前,买家不得对房屋进行转让,抵押以及出租,使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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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给她女婿时候也担心她是炒家  一房几卖
我好象记得有约定 是只能办过户,不得转卖吧
哎  公证书不知道放哪里了

要是找不到    能不能去公证处补一份出来呢
2012/03/22回复
明天我刚好去拿房产证  可以先问问挂失房产证
已经决定向她追讨给我带的经济损失了
2012/03/22回复
石仔妈咪:
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的,不需要受托人。另外,公证委托可以做不仅一份,例如你可以和那外地人做公证,也可以给B做公证。简单明了,对方是欺负你不懂法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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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实在气死了

电话过去问她 房子准备什么时间办好啊?
口气不善的答我:没那么快
我:那,您周六日在家么?我们想过去谈一谈赔偿问题
她:什么赔偿?我钱都给你了,赔偿什么啊?
我:是给我了,可,因为您不办过户,占用我了的限购名额,导致我购房时候多支付万多税费,所以,您应该承担赔偿
她:谈什么谈?不谈
我:您不能这样说,周六日在家吧,我们到时再说,您现在不和我谈,将来不要求着找我谈
她:不谈,你也别来,来了也没人在家

挂了我电话

气死了   
2012/03/22回复
redroses:
楼主真系马大哈,这个重要的东西也不见了。如果是公证书不见了,可以到公证处查阅的。具体还是到公证处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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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谢谢哦  
本来打算和平解决的
这个婆娘如此蛮横
真是气人啊
2012/03/22回复
redroses:
楼主,就算你能一房多卖,她起诉你还不是要赔偿?这种情况只适合移民走了,或者以后你名下没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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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打算一房多卖   

所有的行为 都是一个目的

只要求她快去办过户+赔偿我损失
2012/03/22回复
这个合同是指买卖合同还是委托合同呢?
2012/03/22回复
我看了下合同

看到有个第十二条: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百分之十的违约金,买方逾期支付楼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想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的成交价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卖房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百分之十做违约金。

这个算不算呢?
2012/03/22回复
我准备先把手头的资料准备齐   然后找律师
要是合同的违约责任成立  
那从去年6月到现在 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希望能得到支持
2012/03/22回复
上来汇报进度

上周五 我和老公领完新房产证就直接去了公证处,花了120大元,又重新把那份全权委托给调出来,然后问公证员,全权委托我可以取消么? 说:可以的。看到希望了。

然后带着公证书就跑律师事物所找律师咨询   律师说明显是对方违约了  建议先取消委托书    并发出催告函让对方快去过户  在不过户  我们就会挂失房产证   并保留追究对方违约及赔偿的权利         然后请律师帮忙起草并打印了一份   咨询费200大元(我和老公都觉得这个钱花的值得)

然后 下午公证处上班  我们就去把委托书取消了  600大元啊

然后  又把催告函发她   律师已经事先帮我打好--------委托书已经取消了

跟着 我和老公又跑房管局 在下班前15分钟赶到    进行了备案:所做的委托书已经被取消,失效了

弄好等到家了 已经是晚上6点多了   

等待................
2012/03/27回复
周六 快到中午的时候   他们全家 (她老公,她,她女婿)三个人轮着给我打电话  

.....................

周日安静的过去了  

周一中午接到她女婿电话,说要到我家谈谈过户的事情,想想那婆娘的嘴脸,实在不想谈,说:定好了过户时间通知我们,其他就不想谈了。最后,还是在下午5点,她女儿女婿到我家,谈过户,约好周二,也就是今天早上去办过户。

周二  上午如约去办过户,非常配合(他们把成交价格报低了一半,要我在合同上签字,我不同意,但没办法啊,孩子就要转学,我拖不起,就录了音,表示按合同税费是买家承担的,那现在你们要报低价格,虽然我们签了名,但相关的后果我们不承担,你们自己承担啊。她说可以。办税的审查人员也说他们,不要做的太离谱 ),然后房管局......直到中午,所有的文件都递上去了,他们的新证3月底出,我心头一块大石头才落地了。

比我自己买房子还累
2012/03/27回复
且告一段落

但 我想这个不是结局

呵呵
2012/03/27回复
税费  不要指望这种人会主动赔给你
就算找她要  都n多理由n多死赖
目前看来她女婿还算正常人 女儿和她妈妈也是一个德行
准备等他们领到新证后
就谈赔偿问题

不赔的话  就法院见

我本来是坚持要先赔了再过户了,后来问过律师了,律师说,还是先过户,再谈赔偿对我们好很多,为什么我就不解释了。也不排除她女儿,女婿 上网看贴不是。

大家耐心等一段时间吧

有结果我会上来汇报的
2012/03/28回复
昨天跑到房管局查了一下  显示已经注销了  也就是说对方已经成功过户了   拿到那张查册的纸   然后跑到我们小区管理处    物业费用也改成对方名字了  这下可以放心打官司了

今天早上  想起我有2个学佛的师兄   他们都是做律师的   还做的比较出名   好象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    都是老有米的那种   一个是山东的   一个是广州的  呵呵  怎么才想起来呢 ?  就电话他们咨询  如果我去起诉这个老女人的话   我的胜算有多大?

得到的回答的  对方明显是炒家,绝对是违约的,我可以同时主张要求他们承担违约金和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我说违约金按合同算10多万啊   师兄说他曾经打过类似的官司  虽然比较少见   我是百分百胜诉的    法院虽然不会支持10多万的违约金(数额太高了)  但判个几万是没问题  另外损失他们也要承担的   

师兄还给了个建议  在起诉同时要求法院冻结她的房产  (因为对方是外地的  怕他们赖着不给钱)这样就可以避免他们卖了房子走人了    不愧是律师啊   

谢过了师兄   就电话老公   让他通过老女人的女婿转话 (感觉她女婿还比较通情理)  这个损失我们是一定要追回的    如果能协商解决   把那万多的税钱赔给我们就算了   如果还一味玩蛮横的   那就法院见   法院见  我们就不单止是主张对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了      连违约金也要同时主张   并申请法院冻结她的房产  

她女婿说和回家和丈母娘说一下   再答复

我打算等到明天再问一下他们   

不行就找师兄帮我打这场官司了   

   
2012/04/11回复
继续跟进

今天中午老公电话联系了老女人的女婿    对方说合同已经失效了  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在地税的时候    按惯例填写了一份报税用的合同   合同写的是32万      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的阳合同    所以       我们与他们最前面签的62万合同就失效了   

老公又约他们周二谈一下

呵呵   果然被我料中了  因为在第一份合同中是写明买家承担税费的   所以我有预料到他们会玩花样   在签字前就开了手机录音    当我看到他们要以28万报税的时候  我呢  是有现场录音证明自己是在不同意的    在不情愿的情况下  为了过户给他才签字的   后来他们才改成32万

听老公这么一说   真是恨的我啊    人性太丑恶啊      

我就上网查了一下     报低税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    因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而且  我可以去举报他们偷税漏税

另外  合同中也有明确写买家不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就是过户,按成交价千分之一/天,支付我违约金,算到今天,也有16万了。打算违约金,赔偿,举报三管齐下。

明天就联系我师兄问下该如何起诉

有谁知道如何举报偷税漏税啊?
2012/04/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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