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详情

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有了解的MM进来说说

1813976谈天说地

新京报7月31日报道卫生部拟给乙肝宝宝以正常待遇,要求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不过该条文需经16天公示期的考验。
卫生部政法司昨日发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于8月15日截止。
全文地址:http://news.163.com/09/0731/02/5FH4NJE50001124J.html

没有在妈网看到关于这个新管理办法的贴,所以自己来发一个。
我没有乙肝,但我认识的朋友中有乙肝大三阳的,有乙肝小三阳的,还有病毒携带者,一直以来,并没有感觉和她们相处时会有什么不同,朋友也没有向我隐瞒她们有这方面的问题,她们也会比较注意吃饭时会分餐。同时她们也做了母亲,所以从这些朋友身上我也知道了,其实只要注意的话,乙肝并不可怕,是可以正常的生活的。
可是也听做医生的朋友说过,乙肝患者要经常去复查,还要注意休养,不能太累之类的,说不然是有可能转为具有传染性的那一种(抱歉,我不是太清楚太具体的名称与情况,不太会说)

发这个贴的目的,完全没有歧视乙肝病人的意思,更不想引来骂战。
只是看到8月15号就截止征求意见了,而幼儿园是我们宝宝每天在那时间最长的地方。我现在有些困惑,希望能在万能的妈网得到解答。

1/看到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我的理解是,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正常,这样的是不是不具有传染性?那怎样的情况下会变成具有传染性呢?

2/到底乙肝同台吃饭会不会有传染性[/b]---我在网上查到的一种说法是不传染,但又有一种说法是有机会传染,我看得无所适从,希望能有懂这方面的医生妈妈给予解答,在这里把网上说的会传染的理论摘录一下:
“乙肝传染途径十:就餐传播
    但是,在临床上发现,有一部分乙肝病人感染的原因确实与就餐有关。有的是与乙肝患者共餐后发生的,更多的是在不卫生的饭店或马路餐桌就餐后发生的。研究表明,当就餐者中有乙肝病毒携带者时,采用传统就餐方式的乙肝感染率为42%,而分餐制的乙肝感染率为17%,这也说明了乙肝是可能从消化道传染的。当和乙肝病人或病毒携带者一起共餐的时候,如果你的口腔被鱼刺刺伤、被牙齿咬破、肠道黏膜被粗糙的食物划伤,或患有口腔溃疡、牙龈出血、胃肠溃疡等疾病,就给了乙肝病毒可乘之机:通过破损的黏膜进入人体血液,而导致感染。其实,这也是血液传播的一种形式。
    当与乙肝病人或携带者就餐时,如果你能够保证你的消化系统黏膜是完整的,没有破损,一般是不会感染乙肝的。”

3/是不是有抗体,就一定不会被传染?

4/还有一点就是,之前听说过一种说法说出生的时候注射乙肝疫苗后,终生免疫,但其实我女儿出生的时候注射了,后来的针也打了,最后却发现还是没有抗体,后来又多加了一针,才验出有抗体。这种情况我不知道还能不能算是终生免疫,还是说跟我一样,有效期只是几年。

[ 本帖最后由 乐瑶妈 于 2009-8-2 14:00 编辑 ]
2009/08/02
全部回帖
不不籽不不籽沙发
乐瑶妈:
小学不会在一起吃饭的吧?小学中午是回家吃的吧?至少我家女儿小学肯定是回家吃午饭和晚饭的。
查看原文
小学中学阶段是建立友谊的重要时期,哥俩好,一根冰棒几个人轮流舔家长都无法知道
怎么办呢?
2009/08/06回复
不不籽:
小学中学阶段是建立友谊的重要时期,哥俩好,一根冰棒几个人轮流舔家长都无法知道怎么办呢?
查看原文
从小就要教育孩子,不要吃别人的东西,这样不卫生。另外一方面,就是每年都会体检一次,发现没有抗体,要及时打针。这样就比较容易防范了。但也没有必要那么担心,上面的医生都说了,主要传播是血液,只要有抗体,吃一两次东西,是不会传染的。
2009/08/07回复
jhl915jhl9154楼
如果...蚊子咬了山羊宝宝后马上再咬其他宝宝后会怎样呢?这种情况很容易发生!5
2009/08/07回复
sxl40:
我是一名肝病医生,看到这个帖子后特地注册来回答的。每年都会看到大量的乙肝学生因为这个找不到工作,挺难受的。其实乙肝只通过血液、性、母婴传播、日常的接触是不会传播乙肝的。包括日本、美国、香港、澳门、甚至是乙肝携带者比例更多的台湾在入职、入学等常规体检中都没有检查乙肝。现在之所以还体检乙肝和部门医院的领导追求乙肝一年10个亿的检测费有很大的关系。支持这个,其实一般的携带者是不会通过唾液感染的,除非是肝炎。小孩子要是由于母亲的垂直感染已经很无辜了,这么小,是不应该被歧视的。乙肝携带者很可怜的,我有个同学,垂直感染成为携带者,毕业后一直很难找工作,找对象,我们都觉得很可怜,这些不是她的错,为什么要这样受歧视呢!!
查看原文
请问肝病医生,肝功能正常能说明携带者传染性在安全范围内么,有没有正式的说法,经血传播途径,多少血液量就会造成感染

医生就更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来对待乙肝,这样才能消除大众的疑虑
2009/08/07回复
sallycp:
请问肝病医生,肝功能正常能说明携带者传染性在安全范围内么,有没有正式的说法,经血传播途径,多少血液量就会造成感染医生就更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来对待乙肝,这样才能消除大众的疑虑
查看原文
首先你说的肝功能正常就在说明携带者在安全范围吗?其实这不是一个问题。携带者和患者他的传染性不存在较大的差异,肝功能只是用来检验是否发病的。换句话说肝功能不正常传染性照样是安全的,因为他的传播途径决定了乙肝病毒不会在平常接触中照成传播,另外经血传播途径多少血液量会感染尚无定论,因为这与个人的免疫力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孩子一旦注射了疫苗这种讨论传播部传播的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已经不传播了。另外有的家长担心孩子注射疫苗不反应。临床上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基本上通过加强针的注射就会产生疫苗了。不必担心。去想太小的概率没有太大意义,大可参照携带者比例高达30%的台湾同样入托入职不体检乙肝的做法。。
2009/08/07回复
携带者比例高达30%的台湾同样入托入职不体检乙肝的做法。。

为什么台湾的比例能高达30%?有这方面的研究材料么
2009/08/07回复
fromdesert34:
首先你说的肝功能正常就在说明携带者在安全范围吗?其实这不是一个问题。携带者和患者他的传染性不存在较大的差异,肝功能只是用来检验是否发病的。换句话说肝功能不正常传染性照样是安全的,因为他的传播途径决定了乙肝病毒不会在平常接触中照成传播,另外经血传播途径多少血液量会感染尚无定论,因为这与个人的免疫力有很大的关系。但是孩子一旦注射了疫苗这种讨论传播部传播的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了,因为已经不传播了。另外有的家长担心孩子注射疫苗不反应。临床上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基本上通过加强针的注射就会产生疫苗了。不必担心。去想太小的概率没有太大意义,大可参照携带者比例高达30%的台湾同样入托入职不体检乙肝的做法。。
查看原文
从这段话我是不是能理解卫生部《草案》中提到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的宝宝能入幼儿园”是一种不严谨的说法
2009/08/07回复
你知道为什么专家说肝功能正常的可以入园以及入职吗?因为肝功能不正常的首先已经有肝炎身体需要接受治疗才不得入园的。这是对携带者身体的保护,并不是因为传染性发生变化,传染性高低与肝功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专家呼吁的是取消两对半而不是肝功能是出于对乙肝携带者和正常人肝脏的保护。这点你可以上网搜索下权威资料得到论证。

[ 本帖最后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8-8 14:06 编辑 ]
2009/08/08回复
台湾的携带者比例为什么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台湾在采取现行不体检乙肝政策现在的乙肝感染率是很低的,感染乙肝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以及母婴遗传的青年。

[ 本帖最后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8-8 13:34 编辑 ]
2009/08/08回复
katze_he:
见到呢个议题真系忍吾住要浮上来讲两句。。。首先讲明我吾岐视乙肝患者,不过我个人觉得乙肝是一种具有强传染力且不能痊愈的对人体是做成永久伤害的疾病,不是LS讲的H1N1,大肠杆菌这么简单。它比艾滋还多一个传播途径:就是唾液。虽然受感染的机率很少,但不代表没有。大人就可以自律,但小朋友不会避忌,在每日亲密接触时难免有碰撞,有磨擦。可能有好吃的,你一口我一口,这就大大提高了受感染的机会了。可能有JM会讲,不是有规定吗?让教育部门出个具体管理细则就行啦,可是细则是S的人是生的,幼儿园的老师可以每分每秒都盯着每个小朋友吗?细则能保证健康的小朋友不受感染吗?其实大可以另外为乙肝小朋友开个幼儿园呀,没必要拿小朋友的健康作赌注。要求幼儿园接收乙肝小朋友原意就为了他们不受岐视,可以拥有快乐的童年。但有无想过,可能会有家长要求自己的小朋友不与他们玩,同自己的小朋友讲:他们有病,会传染的,不要跟他们玩。久而久之就可能受排斥,可能更受别人的岐视,何必呢????、为他们另办幼儿园吧,大家都好!
查看原文
支持你的说法!毕竟乙肝是个比较麻烦的传染病。
2009/08/08回复
我单位每年体检,检出有大三阳的员工(小三阳就不管咯啦),单位就请这位员工马上带薪停职就医三个月,在医院出具传染性病毒得以控制的报告后,员工返单位工作,部门要减轻这位员工的工作量,以确保员工不劳累不辛苦不需要饮酒捱夜,这样控制病情,而且单位不得因歧视大三阳患者而炒员工或者降薪,不得对外公布结果泄露病人的隐私

乜叫歧视啊?我是强抗体,20年前打过一次三针疫苗,到现在都有抗体,所以,我只有做牛做马被人歧视的份儿

我知道自己部门有一个强传染的大三阳,其他同事都不知道,唔知部门有无同事无抗体或者抗体低于10,反正我知,但是我唔可以讲给其他人知,讲出来的人要追究责任咯。这位同事居然唔去三个月就医哦,真是唔理解

[ 本帖最后由 昔我往矣 于 2009-8-8 20:52 编辑 ]
2009/08/08回复
sallycpsallycp13楼
昔我往矣:
我单位每年体检,检出有大三阳的员工(小三阳就不管咯啦),单位就请这位员工马上带薪停职就医三个月,在医院出具传染性病毒得以控制的报告后,员工返单位工作,部门要减轻这位员工的工作量,以确保员工不劳累不辛苦不需要饮酒捱夜,这样控制病情,而且单位不得因歧视大三阳患者而炒员工或者降薪,不得对外公布结果泄露病人的隐私 乜叫歧视啊?我是强抗体,20年前打过一次三针疫苗,到现在都有抗体,所以,我只有做牛做马被人歧视的份儿我知道自己部门有一个强传染的大三阳,其他同事都不知道,唔知部门有无同事无抗体或者抗体低于10,反正我知,但是我唔可以讲给其他人知,讲出来的人要追究责任咯。这位同事居然唔去三个月就医哦,真是唔理解[ 本帖最后由 昔我往矣 于 2009-8-8 20:52 编辑 ]
查看原文
还不是因为专家说的,不用治疗,不会传染,谁知道那些乙肝携带者能不能做到定期检查
2009/08/10回复
sallycp:
还不是因为专家说的,不用治疗,不会传染,谁知道那些乙肝携带者能不能做到定期检查
查看原文
做不做到定期检查和传染有什么关系呢?乙肝患者和携带者传染性上没区别您可以上网查查庄辉院士和菜晧东、刘敬士等他们都是乙肝权威的人士。其中庄辉曾经编写过80年代的全国《乙肝防治手册》就是当时这本书没有很科学的描述乙肝传播途径导致了现在的乙肝歧视。现在庄辉院士已经更正了原来的错误观点了,新版的《乙肝防治手册》也已经更正了。

[ 本帖最后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8-11 10:46 编辑 ]
2009/08/11回复
贤贤猪:
这个问题真的很有争议性。我也不会歧视乙肝病人,谁也不希望有这种病。但作为母亲,我却是自私的。就是怕小孩子年纪小不懂避忌,如果我女儿的幼儿园接收了这些幼儿,我还是会担心的。
查看原文
   顶,我也是这样想的,如果万一传染了,就害了孩子一辈子。
2009/08/11回复
fionhhhfionhhh16楼
榤屁屁媽媽:
支持小山羊入園,堅決反對混班!
查看原文
支持这个
2009/08/11回复
sallycpsallycp17楼
fromdesert34:
你知道为什么专家说肝功能正常的可以入园以及入职吗?因为肝功能不正常的首先已经有肝炎身体需要接受治疗才不得入园的。这是对携带者身体的保护,并不是因为传染性发生变化,传染性高低与肝功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专家呼吁的是取消两对半而不是肝功能是出于对乙肝携带者和正常人肝脏的保护。这点你可以上网搜索下权威资料得到论证。[ 本帖最后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8-8 14:06 编辑 ]
查看原文
肝功能不正常当然不能入园了,因为这时候病毒特别活跃,已经影响到肝脏功能,因此表象为肝功能不正常。

专家只是说肝功能正常的可以入园,但是没有说为什么

而从你的发言可以看出,肝功能和传染性并没有直接关系,即肝功能是否正常不能等同于传染性高低

那乙肝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以入园有何依据?是否有这方面的临床研究

有没有肝功能正常而已经达到一定传染性的例子呢?
2009/08/11回复
临床上肝功能正常的患者其dna水平和肝功能不正常的dna水平是差不多的,甚至肝功能不正常经过治疗dna小于乙肝携带者的dna水平。“专家只是说肝功能正常的可以入园,但是没有说为什么”我说过是考虑乙肝患者的身体不行所以才不行的不是考虑乙肝患者的传染性的所以肝功能检测才显得重要是为了保护携带者和患者还有正常人的肝脏。。
2009/08/13回复
小肥堆:
   顶,我也是这样想的,如果万一传染了,就害了孩子一辈子。
查看原文
人家只管自己家的入院,哪管别人家的呢,反正受害的不是自己家的孩子.
人家一口咬定,连大三阳也是不传染的,谁说会传染的就说是歧视,然后开骂.
2009/08/13回复
猜你喜欢

我是大三阳妈妈顺产纯母乳

小三阳孕妇能顺产吗?母婴传染乙肝途径有哪些?

乙肝妈妈的怀孕期应注意什么

又一个大三阳妈妈成功的母乳喂养,宝宝有抗体啦!

乙肝二对半结果,正常吗?

【妈网专访】妈妈自述:乙肝妈妈和健康宝宝的生活

热点推荐

万岁豪华寿司船 小朋友很喜欢

继北上深之后 广州也官宣取消豪宅税了

广医三院妇儿医院乱封路 合理吗?

全职宝妈带娃日常 没有盼头没有期待

2024广州孕妈妈交流群 欢迎扫码入群!

2024年装修交流群 杜绝踩坑等你加入

在英雄广场遇到无人驾驶清扫车

怀疑二沙岛的保安和工作人员是混黑社会出来

现在鞋子的质量堪忧

小丸子展,满满的回忆

反中乱港分子黄之锋被判囚56个月

材料进场&砌墙批荡,细节要注意!

广州白云区、黄埔区等7个区“买房送户口”

查看更多热点 >

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