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只不过去换件衣服而已
35305231房产楼市
呵呵,我只不过出去换件俗称“马甲”,实为“盔甲”的衣服,才一天功夫,就来了这么多客人啦。
多谢捧场哦。
等我把衣服换好后,我还会经常来看大家的。
呵呵
3
[ 本帖最后由 shuoba 于 2010-7-30 21:45 编辑 ]
2010/07/04
精选回帖
callasliang273楼
呵呵,我隻是從鄭先生這個ID在MW或著說在房版大部分的貼子回貼得出對這個人的感觀而已。作為一個圍觀者的感覺。不涉及到你們的爭論,及管理員的處理。我並不認為公積金一定就是對的。俺記得鄭先生說過他是想做一番事業的人,所以才會發出那樣的感慨……隻是一個非常個人的感覺,或許也有MM會有我這種感覺的。那些也許是他潛在的客戶呢。 如果鄭先生不喜歡,短我。我刪除。哎,如果你非要扯出這個話題來,那也沒辦法。不過,對這兩個話題,俺不作評論。俺當看戲一般看……
2010/07/3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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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oba:
本来想接着写“危险的复兴之路——重回汉唐盛世的”,想了一下不适合在这个板里发表,就此打住,不写了。 古人云:文章合为时而作。 古人识字率低,不像今天,教育的普及率已相当的高,加上网络时代,拿起笔来(现在主要是键盘)发表自己对于社会和其他问题的看法已经非常容易。时代在科技进步的引领下,走到了一个新的起点。我们可以论战,可以灌水甚至泼水,问题是,掩盖利益的文字的表述始终如过街老鼠,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才行,否则有正义感的路人是一定要抬起脚来,一脚跺下,把你踩个稀巴烂。这就是网络时代的绿林生活,人们生活在网络里,如同古人行走江湖,靠的是一个“义”字。不是江湖中人就不讲法律,触犯法律的江湖人士,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江湖中人更多地是在法律和道义的边界处行走。在江湖中行走的时候,那是一定要把“义”字摆中间,而“利”字是必需要放两边的,这样在江湖上才能行的远。只顾利益,罔顾道义的江湖中人最终下场只能是退出江湖——归隐或自杀,当然此种人等少有会自杀的,呵呵。 除了虚拟社区外,现实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唐骏就是典型,没有违法,法律管不了他,但是违背道义,道义是善良的人们的“潜规则”,不遵守的,就别想混下去,更别想骗到所有人——尽管唐骏有这样的念头。 以上只是引子,言归正传。子曰:饮食男女,食色性也。 俗语:衣食住行这些本能和基本的需求在21世纪前十年的中国从未被如此高度地受到人们的关注,人们谈论最多的是房事,其次就是性事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性事也逐渐由关起门来到走向街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发廊,这个理发美发的地方,它的主营业务发生改变了。而真正专做理发生意的地方只有五星级酒店的发廊和天桥上的那个木凳子的老板了。至于街头巷尾充斥的发廊就成了闪着霓虹灯和转着圈的灯柱映照下的让人想入非非的从事“不正规按摩“的场所了。最近这方面的报道就有很多,“天上人间”和全国各地的涉黄场所被查封;东莞和湖北相继有性从业人员和性消费人员被拉到街上游行示众等等。 如同房事中,有任志强和牛刀,潘石屹和谢国忠。性事中,也时有牛人出没,早前有安妮宝贝,后有木子美,最近的有马尧海、一枝独秀,安妮宝贝只是写了几本小说,而后面三位才是真的用身体肉搏的“三剑客”。木子美是个编辑,“肉搏”并写下“日记”可以说是为了体验生活,把自己负责的那个版面写的更加吸引人。马尧海是个教授,有正经职业,只是坎坷的婚姻经历让自己的性偏好发生改变。倒是“一枝独秀”的行为让我瞠目,原来只是为了失去饭碗后的生计而从事着看似性解放,实则牟利的勾当。 由于南京的马尧海教授的乱X事件,原先不太有人留意的“一枝独秀”今年一下子浮出水面,甚至还有盖过风头之势。最初的人们关注的是“乱X”是否违法的问题,这是个法律问题,就像过去和今天的房版里人们的多空论战一样,仅限于学术争论。而自从“一枝独秀”浮出水面后,我个人觉得,背后似乎不一般。果然,逐渐地,我知道了,原来“一枝独秀”就是那个因为乱X而被组织开除的女警,还有就是夫妻俩还开了一个网站,会员最多时有7万人,靠会员收费来牟利。如此一来,我终于明白:“一枝独秀”写下那么多赤裸裸描写自己和多少个男人上床的博客,仅仅是为了牟利。这样一来,让我原先以为这个人仅仅是有特别的性偏好而支持乱X合法化的动机原来是如此不堪一击。 在一支独秀们的眼里,希望出现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当然是人人都乱x。这样对她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当然是有啦。更多的人成为她的会员,他就可以像收税一样的收人头费啊。 其实,说白了,男女之间就那么点事,结了婚的男人女人在这方面,其实也并不在乎什么,现代人也并不都是保守人士。人们不愿意大张旗鼓地公开谈论那种事的原因,并不是完全由于保守,除了传统思想的影响外,许多人,尤其是女人们就是怕谈论多了或作多了这种事,男人会在这方面花钱,另外最主要的是还会导致家庭矛盾甚至破裂。 反倒是一枝独秀多虑了,惟恐人家是保守的,然后她就有义务来帮你解放一下。于是觉得自己一定是先锋,承担着解放全人类的义务,然后把自己那点子破事写成博客放到自己的网站吸引人来交会费成为会员。性X也好,乱X也好,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或者互相认可也没关系,不影响到别人,谁也不会管你关起门来在做什么?马教授错就错在扰民了,本来社会上这种玩法的也不止老马一个,没见别人有啥问题,就老马出事了。 相比老马,“一枝独秀”玩的就没这么单纯了,因为有利益在里面,有直接的利益,所以“一枝独秀”的言论当不得真,而且应该被鄙视。 回到房版,大家谈论买房卖房、看空看多的事情,就像谈论性事一样,很正常,有人买房,还有人买很多次房,有人买房后大赚了,就像得到high一样,都没关系,大家都做这种事,无关紧要,况且还经常有版主发起一个“团购”,就像来个聚会,都是正常的。问题是,ZDY在这里支起个发廊,自己既当老板又做小姐地招呼买卖。还有一群“一枝独秀”式的人在这里写下那么多文字,鼓吹赶紧要做什么事,要不然就怎么样了。请问,仅仅是关起门来谁都会做的事,为什么要满大街地喊,按你说的那种乱X才是最好的?投资也好,买房也罢,如果你写文章就是为了扰乱别人正常的投资行为,并从中赚取一些小费,那就只能证明你干的就是“一枝独秀”的活。发廊希望男人们交易,所以那里的小姐总是搔首弄姿地摆弄着。“一枝独秀”开收费博客,为了招到会员就赤裸裸地写着那些个苟且之事。还有就是,那些呜啊鬼叫的还真不一定就是有几套房的人,这些人仅仅是为了收取小费的。现实情况是,猫在这里潜水的很多MM说不定还真是炒房专家呢,不过人家不愿意说出来而已。就像一枝独秀的床上功夫说不定远不如她招来的会员强一个道理。请注意,正常的饮食男女,衣食住行,谁都需要。就像买房卖房一样,谁家有钱了不想买房?谁看到自己的房子升值了不开心?就像夫妻生活一样,生活好了,也会去海边甚至国外度一次假,享受一下二人世界,还用你写文字来煽情?像“一枝独秀”那样不断地写些文字夸大自己的乱X和快感只为了赚点小费的做法,就应该被路人踏上一脚了。正规的发廊也没关系,做正经生意,也是为了谋生,不在被谴责的行列。3 [ 本帖最后由 shuoba 于 2010-7-29 12:36 编辑 ]
查看原文果然是高人,GJJ你应该向LZ学习了!
2010/07/28回复
shuoba楼8楼
http://www.stats.gov.cn/tjfx/grgd/t20100308_402625391.htm
这是专业人士,也是体制内的人士的分析观点,
意味着什么?
体制外的人,普通老百姓还是“外行看热闹”吧。
不要以为我在用别人的名头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关于中国房地产,
本人都会尽可能地用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解读。
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这是专业人士,也是体制内的人士的分析观点,
意味着什么?
体制外的人,普通老百姓还是“外行看热闹”吧。
不要以为我在用别人的名头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关于中国房地产,
本人都会尽可能地用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解读。
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2010/07/29回复
shuoba楼10楼
一个最为浅显的道理,房版里鱼龙混杂,但是一个可能的逻辑是,有利益诉求的某些人可以伪装成买房人,卖房人或者准买房人,准卖房人,而没有利益诉求的人,不可能也没必要这么做。
伪装的人可以故意提出一些问题,比如有人专门问琶洲有无投资价值,珠江新城有无房卖,也有人问什么学位房,还有人在介绍炒房的方法了。
如果背后操刀的,就是中介或相关人士,这就是“一枝独秀”的操作手法,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不是,自然不会乱想。
我的帖子的立意已经非常明白,还有人故意颠倒黑白。
嘿嘿。。。
这世界就是这样:
冒充股神的,往往是卖软件的;
冒充专家的,往往是骗人钱的;
冒充名医的,往往是走江湖的;
冒充置业专家的,其实只为赚个一点佣的;
。。。
还有一些是助手,没本事冒充,只能装托的。
所以很可笑,也可怜。
如题,公积金在明,对手在暗,这是一场不对称的博弈。
谁会赢,谁会输?
不紧要。
因为,人生最大的输赢在于: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只是一点感慨,不代表什么。。。
3
[ 本帖最后由 shuoba 于 2010-7-29 12:38 编辑 ]
伪装的人可以故意提出一些问题,比如有人专门问琶洲有无投资价值,珠江新城有无房卖,也有人问什么学位房,还有人在介绍炒房的方法了。
如果背后操刀的,就是中介或相关人士,这就是“一枝独秀”的操作手法,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不是,自然不会乱想。
我的帖子的立意已经非常明白,还有人故意颠倒黑白。
嘿嘿。。。
这世界就是这样:
冒充股神的,往往是卖软件的;
冒充专家的,往往是骗人钱的;
冒充名医的,往往是走江湖的;
冒充置业专家的,其实只为赚个一点佣的;
。。。
还有一些是助手,没本事冒充,只能装托的。
所以很可笑,也可怜。
如题,公积金在明,对手在暗,这是一场不对称的博弈。
谁会赢,谁会输?
不紧要。
因为,人生最大的输赢在于: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只是一点感慨,不代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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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shuoba 于 2010-7-29 12:38 编辑 ]
2010/07/29回复
shuoba楼12楼
本来是遵照原意用了“群X”,结果被某些精明人士用来挑拨了,呵呵。
我把“群”字全改成“乱”字,总不会再被挑刺儿了吧。
如果还能挑,那真是算你狠了。
不过,咱也来一句“笑看云卷云舒,任他风云起”了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huoba 于 2010-7-29 12:34 编辑 ]
我把“群”字全改成“乱”字,总不会再被挑刺儿了吧。
如果还能挑,那真是算你狠了。
不过,咱也来一句“笑看云卷云舒,任他风云起”了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shuoba 于 2010-7-29 12:34 编辑 ]
2010/07/29回复
shuoba楼13楼
:
其实很简单,
“举头三尺有神明”,
是不是托,
清者自清,
别拉大旗做虎皮,
心证就可以了。
人要是不相信点什么,那就拿他没辙了,
如果不是真实的买房卖房的人,
故意问这些问题,还好意思出来辩解,
那只能说:厉害!
想骗到所有人的“人”,厉害。
但我告诉你,你只是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举头三尺有神明”,
是不是托,
清者自清,
别拉大旗做虎皮,
心证就可以了。
人要是不相信点什么,那就拿他没辙了,
如果不是真实的买房卖房的人,
故意问这些问题,还好意思出来辩解,
那只能说:厉害!
想骗到所有人的“人”,厉害。
但我告诉你,你只是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2010/07/29回复
callasliang16楼
哈,房托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有沒有滲透到MW就不知道了。
托是一個貌似非常有效的營銷手段。被NN多的商家,推廣機構濫用,特別是網上推廣。呵呵,以至與都很難分別真假了。
托是一個貌似非常有效的營銷手段。被NN多的商家,推廣機構濫用,特別是網上推廣。呵呵,以至與都很難分別真假了。
2010/07/2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