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房子跟我没一毛钱关系
19517117房产楼市
《解释三》对此规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就不明白了,那么我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现在房子是他父母出首付买的,我们现在正在还贷款,假如我们现在离婚,我只算个租了人家房子的主儿?这几年交的房贷就是租金?
[ 本帖最后由 风越越 于 2011-1-29 10:43 编辑 ]
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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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2010/11/24回复
广州丫丫妈妈:
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查看原文
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以前超过五年婚龄,房子算共有,算婚后财产。父母首付的话,分割财产时可能会扣除一部分后再分割。无论房产证是一个人还是2个人。
如果新草案的话,具体还要看司法解释!
如果新草案的话,具体还要看司法解释!
2010/11/24回复
kob:
不要随便说人有病,说你不文明吧算欺负你,不过说你斯文扫地就不过分了。lz没有说他现在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只不过说这个法律可能导致的情况。而我说的是另外一种情况。既然婚前首付的房子算个人的,那么婚后家庭也没有一套房子,那么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那个人理应可以按照首套去买一套房子。计在家庭财产下。至少按照目前的草案,可以去这样理解。
查看原文没必要拐着弯骂人
我就是觉得在这个话题上还能往购房优惠政策上扯就是有病
本来就是一个涉及妇女切身权益保障的问题
居然还能联想到离婚再买套可以所谓优惠政策的问题
真是被房产调控政策搞到上脑上身了
总要从一切利空中看到利好
.
人家在担心夫妻共住的婚房个人权益都不见得有保障
还会考虑真也好假也罢离婚能买多套用尽所谓购房那点优惠政策么?
中国法律和政策之间打架矛盾的事情不是第一次
很显然现在的司法解释根本没有和所谓现在的房产调控政策发生关联.
政策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行政指令,有它的时效性和强制性
"认房认贷"从年头解释到年尾,个人房产和家庭房产,一次一个说法,步步收紧
不是以法规的形式而是以政策措施的形式临时追加
上面我也提过了,现在在贷款买房的时候把个人名下房产当家庭房产而婚姻法解释却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本身就是矛盾的.
但婚姻法则是个长效机制,关乎妇女的切身权益
在这个话题里说离婚购房有优惠和在MW发贴说买房包二奶还赚钱一样让人恶心
虽然说的是经济现象但却是对女性和婚姻的侮辱.
[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10-11-24 18:49 编辑 ]
我就是觉得在这个话题上还能往购房优惠政策上扯就是有病
本来就是一个涉及妇女切身权益保障的问题
居然还能联想到离婚再买套可以所谓优惠政策的问题
真是被房产调控政策搞到上脑上身了
总要从一切利空中看到利好
.
人家在担心夫妻共住的婚房个人权益都不见得有保障
还会考虑真也好假也罢离婚能买多套用尽所谓购房那点优惠政策么?
中国法律和政策之间打架矛盾的事情不是第一次
很显然现在的司法解释根本没有和所谓现在的房产调控政策发生关联.
政策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行政指令,有它的时效性和强制性
"认房认贷"从年头解释到年尾,个人房产和家庭房产,一次一个说法,步步收紧
不是以法规的形式而是以政策措施的形式临时追加
上面我也提过了,现在在贷款买房的时候把个人名下房产当家庭房产而婚姻法解释却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本身就是矛盾的.
但婚姻法则是个长效机制,关乎妇女的切身权益
在这个话题里说离婚购房有优惠和在MW发贴说买房包二奶还赚钱一样让人恶心
虽然说的是经济现象但却是对女性和婚姻的侮辱.
[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10-11-24 18:49 编辑 ]
2010/11/24回复
广州丫丫妈妈:
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查看原文
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以前是有这一条的,所以不少真想过日子的夫妻,开始结婚准备婚房的时候,大多男方买屋,女方装修,落谁名下也不太在意的.
但是事到如今,有这样明确解释,让不少婚龄不短的夫妻措手不及.
而很多当年婚前的承诺,资金的筹措,都被时间淹没,事情也回不到从前了.
但是事到如今,有这样明确解释,让不少婚龄不短的夫妻措手不及.
而很多当年婚前的承诺,资金的筹措,都被时间淹没,事情也回不到从前了.
2010/11/24回复
婚前财产,结婚7年后归夫妻双方共有。这是以前的婚姻法。
现在这个新草案,跟日本恰好相反。日本是甭管怎么着,都得给女方分财产,男方不但别想占便宜,还得吃点亏才行。因为日本不支持婚后女方上班。
现在这个新草案,跟日本恰好相反。日本是甭管怎么着,都得给女方分财产,男方不但别想占便宜,还得吃点亏才行。因为日本不支持婚后女方上班。
2010/11/24回复
其实我觉得吧 这有什么好论的呢?
不明白.......
事实就不是自己赚的钱给的首期啊
要是心里难过的话 为什么不结婚前自己也赚钱付个首期呢?
结了婚就怎么都是一家人嘛
就算到时候有什么原因 做不成一家人了
不是还要跟你算房产升值的钱嘛
也没亏什么啊
不明白.....一出这个修改案就看很多人觉得自己亏
不明白不明白不明白......
不明白.......
事实就不是自己赚的钱给的首期啊
要是心里难过的话 为什么不结婚前自己也赚钱付个首期呢?
结了婚就怎么都是一家人嘛
就算到时候有什么原因 做不成一家人了
不是还要跟你算房产升值的钱嘛
也没亏什么啊
不明白.....一出这个修改案就看很多人觉得自己亏

不明白不明白不明白......

2010/11/24回复
我结婚前买的房子,首期他父母出了些,装修是我家出的,贷款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当时我不管什么婚姻法,双方都互相信任,都挺平等的。那时候,我家的都没什么其他想法,双方认为写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应该的。既然一起了,所有的东西就都是两个人的名字,不用分婚前婚后。如果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当时也不同意的。女性还是有点自我保护意识好些。
2010/11/24回复
唉,这个规定让我们夫妻有冲动想去卖了现有的房,因为房子是婚前老公买的,07年结的婚,一直在供楼,今年我失业,我可不是高枕无忧,他现在是对我好,但是社会太多变卦了。曾经提过要在房产证加我名,但我们都没有去了解如何加名,总之是矛加盾。
2010/11/25回复
liyifan:
没必要拐着弯骂人我就是觉得在这个话题上还能往购房优惠政策上扯就是有病本来就是一个涉及妇女切身权益保障的问题居然还能联想到离婚再买套可以所谓优惠政策的问题真是被房产调控政策搞到上脑上身了总要从一切利空中看到利好.人家在担心夫妻共住的婚房个人权益都不见得有保障还会考虑真也好假也罢离婚能买多套用尽所谓购房那点优惠政策么?中国法律和政策之间打架矛盾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很显然现在的司法解释根本没有和所谓现在的房产调控政策发生关联.政策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行政指令,有它的时效性和强制性"认房认贷"从年头解释到年尾,个人房产和家庭房产,一次一个说法,步步收紧不是以法规的形式而是以政策措施的形式临时追加上面我也提过了,现在在贷款买房的时候把个人名下房产当家庭房产而婚姻法解释却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本身就是矛盾的.但婚姻法则是个长效机制,关乎妇女的切身权益在这个话题里说离婚购房有优惠和在MW发贴说买房包二奶还赚钱一样让人恶心虽然说的是经济现象但却是对女性和婚姻的侮辱.[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10-11-24 18:49 编辑 ]
查看原文绝对同意这位妈妈的意见,婚姻法是这样解释,但到了银行贷款的时候又变成另一个版本,为什么政府的政策总是自相矛盾????
2010/11/25回复
我就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对这一条不满,现在不是讲男女平等么,为什么到这里就男女不平等了呢。
况且这一条也没有针对女性啊,女性婚前买房和男性婚前买房不一样的嘛,不就是保护了婚前财产嘛,管你是男是女,难道不是这样吗?
为什么总有人盯着别人的婚前财产呢,与其这样那样,不如自己婚前买一套房。总不会一个女孩婚前有房反而嫁不出去了吧,呵呵!
看来,很多人心中的男女平等就是伪平等!
况且这一条也没有针对女性啊,女性婚前买房和男性婚前买房不一样的嘛,不就是保护了婚前财产嘛,管你是男是女,难道不是这样吗?
为什么总有人盯着别人的婚前财产呢,与其这样那样,不如自己婚前买一套房。总不会一个女孩婚前有房反而嫁不出去了吧,呵呵!
看来,很多人心中的男女平等就是伪平等!
2010/11/25回复
akollhu:
要看你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后,那好办,200元内搞定加个名字。如果是婚前的,那你就甭想了,我之前去办过,要缴纳房子的契税(房子评估价的1.5%),还有公证费用(大概500-1000),还有就是过户之类的手续费(大约300元),要加个名字,没有3-5万,别想了。既然结成夫妻了,多给几万国家?不可能的事,所以,房子还是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查看原文痛苦啊,我正在叫老公加我的名字,但房子是他婚前买的
还有更痛苦的事,和他结婚不久,有一套房比较笋,我独资买下了,他一毛钱没出,现在倒成了婚后财产,办个财产公证有效吗
还有更痛苦的事,和他结婚不久,有一套房比较笋,我独资买下了,他一毛钱没出,现在倒成了婚后财产,办个财产公证有效吗
2010/11/25回复
其中在出这个解释之前,,法院在实操中就是这样决的,产权归产权证上的人所有,虽一方就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享有权利。
有人说女方是全职太太,没有还贷怎么办?没关系,只要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各人所有,就会被认定为婚后共同所有。
有人说女方是全职太太,没有还贷怎么办?没关系,只要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各人所有,就会被认定为婚后共同所有。
2010/11/25回复
如果两个人感情好,LZ不要想这么多,感情好还提加多个名字,到时没事变有事了。
2010/11/25回复
唉,后来再加名字, 费用也不便宜啊。还真比较麻烦。
2010/11/25回复
zhuzai128:
婚姻法修改??本来不就如此么[ 本帖最后由 zhuzai128 于 2010-12-12 13:09 编辑 ]
查看原文是啊!很公平合理。感情好,白头到老,啥问题都没有。如果半路分手,谁付出的部分谁收回,也很公平,应该也没啥问题。
2010/11/25回复
我的公积金:
房价要降。我对“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解读 为什么要出这个条文呢? 1. 房价要降。举例说明,假如我在我结婚前买了一套200万的房子,贷款140万,假设这个房子是投资用的,按照旧的《婚姻法》,结婚后这个房子属于我和我老婆共有,我结婚之后,房价突然降了,这个房子就值140万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我不供了,供了也没啥意义了,那么此时银行会收回这套房子进行拍卖,假设银行拍卖了140万。那么银行只能拿走70万?为什么,因为有一半是我老婆的,我老婆和银行没有借贷关系,银行不可能拿走这70万,所以银行会亏。也就是说夫妻共有财产不能用于赔偿单方所欠的债务,除非经过另一方授权允许,夫妻之间没有连带赔偿责任,请参考民法通则。但出了这个条文,银行就不会亏了,可以全部拿走。投资房都是空置房,大家想吧,国家不会无缘无故在你的婚姻里作文章的。 2. 要加息。加息也会导致断供,140万的贷款,加一次利息,就要多供400多块,加五次就2000快了,也会导致断供,出现上述情况。 结论,这是为了照顾国有银行出来的条款,这是政府为了房价下跌前做的铺垫。
查看原文这你都能得出房价要跌?这个房子如果是负资产的话,何来妻子可以分得70W啊?
你贷款100W买了140W的东西,结婚之后再离婚你老婆就占了其中70W的份额了?你背负100W的债,呃,就立刻负资产30W了。这个逻辑难为你想得出来。结婚再离婚的话,资产分对方一半,债务自己扛。洗钱啊?
你贷款100W买了140W的东西,结婚之后再离婚你老婆就占了其中70W的份额了?你背负100W的债,呃,就立刻负资产30W了。这个逻辑难为你想得出来。结婚再离婚的话,资产分对方一半,债务自己扛。洗钱啊?
2010/11/25回复
8 各有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