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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跟我没一毛钱关系

19491117房产楼市

在上周的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观点:婚前买房可能属个人!

《解释三》对此规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就不明白了,那么我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现在房子是他父母出首付买的,我们现在正在还贷款,假如我们现在离婚,我只算个租了人家房子的主儿?这几年交的房贷就是租金?


[ 本帖最后由 风越越 于 2011-1-29 10:43 编辑 ]
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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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要降。我对“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解读
   

      为什么要出这个条文呢?

  1. 房价要降。举例说明,假如我在我结婚前买了一套200万的房子,贷款140万,假设这个房子是投资用的,按照旧的《婚姻法》,结婚后这个房子属于我和我老婆共有,我结婚之后,房价突然降了,这个房子就值140万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我不供了,供了也没啥意义了,那么此时银行会收回这套房子进行拍卖,假设银行拍卖了140万。那么银行只能拿走70万?为什么,因为有一半是我老婆的,我老婆和银行没有借贷关系,银行不可能拿走这70万,所以银行会亏。也就是说夫妻共有财产不能用于赔偿单方所欠的债务,除非经过另一方授权允许,夫妻之间没有连带赔偿责任,请参考民法通则。但出了这个条文,银行就不会亏了,可以全部拿走。投资房都是空置房,大家想吧,国家不会无缘无故在你的婚姻里作文章的。

  2. 要加息。加息也会导致断供,140万的贷款,加一次利息,就要多供400多块,加五次就2000快了,也会导致断供,出现上述情况。

  结论,这是为了照顾国有银行出来的条款,这是政府为了房价下跌前做的铺垫。
2010/11/23回复
现在还是草案,没有正式下来吧?
应该还存事实在执行期前和执行期后的处理方法。
(只是个人疑问)
2010/11/23回复
如果真的大家都没有二心就随便吧,现在还有人恨不得自己名下一套房都没有,还可以多买
2010/11/23回复
23楼太牛了,这样都解读的出来
2010/11/23回复
liyifan:
这得看你们的感情了婚前的约定了如果当年他有承诺是你们以后永远的家,也作为迎娶你的一个承诺那加上名字要求也不是那么过分吧为他生儿育女,想和他白头到老,也没做什么错事除非他有2心,否则有什么道理不给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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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版,LZ老公也可以说,除非有2心,否则有什么道理一定要加呢?
2010/11/23回复
zhuzai128:
婚姻法修改??本来不就如此么[ 本帖最后由 zhuzai128 于 2010-12-12 13: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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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也记得本来就是如此啊。
2010/11/23回复
我的公积金:
房价要降。我对“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解读          为什么要出这个条文呢?  1. 房价要降。举例说明,假如我在我结婚前买了一套200万的房子,贷款140万,假设这个房子是投资用的,按照旧的《婚姻法》,结婚后这个房子属于我和我老婆共有,我结婚之后,房价突然降了,这个房子就值140万了,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我不供了,供了也没啥意义了,那么此时银行会收回这套房子进行拍卖,假设银行拍卖了140万。那么银行只能拿走70万?为什么,因为有一半是我老婆的,我老婆和银行没有借贷关系,银行不可能拿走这70万,所以银行会亏。也就是说夫妻共有财产不能用于赔偿单方所欠的债务,除非经过另一方授权允许,夫妻之间没有连带赔偿责任,请参考民法通则。但出了这个条文,银行就不会亏了,可以全部拿走。投资房都是空置房,大家想吧,国家不会无缘无故在你的婚姻里作文章的。  2. 要加息。加息也会导致断供,140万的贷款,加一次利息,就要多供400多块,加五次就2000快了,也会导致断供,出现上述情况。  结论,这是为了照顾国有银行出来的条款,这是政府为了房价下跌前做的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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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J同学的典型思维---------YY式解读

  事实恰恰是GJJ同学所不愿承认的:因为房价猛升,房子值钱,所以现实的案例中夫妻双方在房子的归属问题上争持较大,所以才出现这样的条款。这从楼主和众多妈妈的回贴就可以看出,她们认为这样的条款,作为女性吃亏了。
如果这个房子带来的不是金钱而是债务,楼主和众多妈妈至于如此激烈地回应吗?没准私下偷乐呢。

这样你都能解读出房价要降,我真的劝你有空去看看医生了(绝对无讽刺的意思)
2010/11/23回复
mfishmfish9楼
或者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修改让以结婚买房为理由的所谓刚需要慎重考虑,如果是一方出首付买的房,出资方及TA的家人就要慎重考虑是否写上另一方的名字了

[ 本帖最后由 mfish 于 2010-11-24 12:14 编辑 ]
2010/11/24回复
liyifanliyifan10楼
宝贝的爸爸:
李版,LZ老公也可以说,除非有2心,否则有什么道理一定要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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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女人缺乏安全感呀。
若老公有2心,摆到跟前就是没保障,老婆沦为租客,还要是高房价下的贵租客。
2010/11/24回复
liyifanliyifan11楼
若大家都没2心加了也没损失。对女人多份保障。
在婚姻里女人伤害更大,最好的青春在做了妈妈后加速折旧。
失婚女人和离异男人无论是就业还是再婚谁的风险大?
特别是有了孩子后,男人们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么?
还真当你的老婆是你的生意合伙人呀?用完就撇,一拍两散算账分家产。
2010/11/24回复
mzllkmzllk12楼
楼主既然有参与供楼,那房子应该有你份才对
2010/11/24回复
liyifanliyifan13楼
房子不属于你,LG可以按贷款比例买断你的"妻龄",让你下岗走人。
2010/11/24回复
kobkob14楼
风越越:
在上周的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观点:婚前买房可能属个人!《解释三》对此规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我就不明白了,那么我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现在房子是他父母出首付买的,我们现在正在还贷款,假如我们现在离婚,我只算个租了人家房子的主儿?这几年交的房贷就是租金?[ 本帖最后由 风越越 于 2011-1-29 10: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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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会不离婚就买多一套房!呵呵
2010/11/24回复
liyifanliyifan15楼
有病,到离婚那步了,买多套有意义么?
在认定家庭财产的时候,可是把婚前名下财产当你家庭的
离婚的时候乍就变成个人的呢?
2010/11/24回复
kobkob16楼
不要随便说人有病,说你不文明吧算欺负你,不过说你斯文扫地就不过分了。

lz没有说他现在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只不过说这个法律可能导致的情况。

而我说的是另外一种情况。既然婚前首付的房子算个人的,那么婚后家庭也没有一套房子,那么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那个人理应可以按照首套去买一套房子。计在家庭财产下。

至少按照目前的草案,可以去这样理解。
2010/11/24回复
liyifan:
若大家都没2心加了也没损失。对女人多份保障。在婚姻里女人伤害更大,最好的青春在做了妈妈后加速折旧。失婚女人和离异男人无论是就业还是再婚谁的风险大?特别是有了孩子后,男人们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么?还真当你的老婆是你的生意合伙人呀?用完就撇,一拍两散算账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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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出了我的心声,可是男人都是自私的多,这个不记得在哪里看到了,不过结合身边例子来看,确实是,他会为自己想很多,换位思考就不会了
2010/11/24回复
   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
2010/11/24回复
kobkob19楼
广州丫丫妈妈:
   听人说过这事,不过也有人说这种情况下,就是比如婚前一方父母付的首期然后小夫妻俩一起供的房,已还完借贷款,且结婚超过五年的,这时候离婚的话,父母付的首期相当于是赠与,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的,只是比例可能不同,不知道是否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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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超过五年婚龄,房子算共有,算婚后财产。父母首付的话,分割财产时可能会扣除一部分后再分割。无论房产证是一个人还是2个人。

如果新草案的话,具体还要看司法解释!
2010/11/24回复
liyifanliyifan20楼
kob:
不要随便说人有病,说你不文明吧算欺负你,不过说你斯文扫地就不过分了。lz没有说他现在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只不过说这个法律可能导致的情况。而我说的是另外一种情况。既然婚前首付的房子算个人的,那么婚后家庭也没有一套房子,那么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那个人理应可以按照首套去买一套房子。计在家庭财产下。至少按照目前的草案,可以去这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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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拐着弯骂人

我就是觉得在这个话题上还能往购房优惠政策上扯就是有病

本来就是一个涉及妇女切身权益保障的问题
居然还能联想到离婚再买套可以所谓优惠政策的问题
真是被房产调控政策搞到上脑上身了
总要从一切利空中看到利好
.
人家在担心夫妻共住的婚房个人权益都不见得有保障
还会考虑真也好假也罢离婚能买多套用尽所谓购房那点优惠政策么?

中国法律和政策之间打架矛盾的事情不是第一次
很显然现在的司法解释根本没有和所谓现在的房产调控政策发生关联.
政策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行政指令,有它的时效性和强制性
"认房认贷"从年头解释到年尾,个人房产和家庭房产,一次一个说法,步步收紧
不是以法规的形式而是以政策措施的形式临时追加
上面我也提过了,现在在贷款买房的时候把个人名下房产当家庭房产而婚姻法解释却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本身就是矛盾的.

但婚姻法则是个长效机制,关乎妇女的切身权益

在这个话题里说离婚购房有优惠和在MW发贴说买房包二奶还赚钱一样让人恶心
虽然说的是经济现象但却是对女性和婚姻的侮辱.

[ 本帖最后由 liyifan 于 2010-11-24 18:49 编辑 ]
2010/11/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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