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让这种人不能占便宜。
官司可以慢慢打,你不着急的,反正也是买不上了。
你就坚持要履行合同,同时要求冻结房产,业主想卖也卖不了了。
2011年2月业主去赎契后,等到今年的3月底,房产证出来了,一切资料都已经准备好,催业主去办理过户时,业主电话要求加钱,加大概15%,我们当然不同意,业主上周电话告知不卖了,我们气愤但也没办法,按合同业主需赔偿100%的定金,即3W,加上定金3W就是给我们6W,但前2天业主通过中介说,问我们是否愿意接受1W的赔偿金。。。。加3W定金,即退给我们4W,相当无语。。。当然不接受啊!
与业主通电话,约了周末面谈。
内心十分气愤与复杂,浪费了那么长的时间,房价也已经上涨了许多,他们实在不愿意卖我们也没办法,那就按合同赔偿,但现在竟然说赔1W!!!怎么可以这样呢!其实我们还是有诚意想买的,看中个房子也不容易啊!但是业主坐地起价,价太高,我们接受不了!
想咨询下,假设打官司,会有怎么样的结果?我们也不是说一定要赔偿多少,但至少按照合同赔偿才是合理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