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能帮忙解读一下这份文件吗。这是属于政府要求的三旧改造,还是属于单位行为。我粗略算了一下,生活区有大概有600户住户左右。主要是生活区的位置正对着街道,是这一片的香馍馍。
疑问一:
房改房当时计算面积可是没有公摊面积。如果同意回迁是否会计算面积补偿进去呢?
疑问二:
像我这样家里有老人的,老人家是肯定不乐意改造的呢。这种企业行为有没有不同意改造的人数占比多少层就算少数服从多数了呢?
疑问三:
公公极不同意回迁楼,说回迁楼质量差神马的。那是否能选回较好的商品房呢。
疑问四:
如果改造,安置期间的安置房肯定不舒服还能想象到很远上班生活不方便,这样肯定是要租房的。一般会赔偿多少租金呢?
疑问五:
集团出了个“馊主意”,积极签署改造生活组意见的将奖励800块现金。这算套吗?
请mm们都来帮我出谋划策一下,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可怜可怜偶这个快没房子住的家伙吧。。。

我会来给大家连载各种和集团专家们的pk滴!
回迁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