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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我是不是小偷大家看着办

932871343谈天说地

看到网上关于我的帖子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是很害怕,我就很快的删了我男朋友的照片,就算大家觉得我犯了很大的错,都不关非本人的事。任何决定还是取决于自己。
关于事情的真相是,我没有偷公司的财务的东西,请不要这样说我。我之前不敢出来说话,我怕没人相信我,毕竟我虽是经常上妈网,但是也很少说话、发帖子,所以认识我的人应该没有,所有我怕没人会帮我说话,攻击我的人会很多,所以我选择沉默,逃避,让大家骂。但我见到有一位美妈说,89年女孩,出来为自己的做法说句话。证明自己的清白。我犹豫了很久,就写了此帖子。

事情的经过或许大家都了解了。不知道大家听的是什么版本。我在此也说一下,但我决对不说谎。事情是这样的2 9 号下午,突然给老板娘叫我、老板、一员工、老板娘一起去开会。我也不太清楚太什么会,就这样跟这去啦,去的路费是自己出的,所以我也不属于代表公司,而是一个充数的角色吧。
到达开会现场各自签到拿了一袋关于华三公司产品介绍,里面还有号码牌,也有调查问卷,老板娘他们坐了些会就走了。走之前就把他们填好的问卷和号码牌交给我,说我在这里开会也行,不开坐一会走也行,反正就由得我。要是开到最后就看拿问卷可以换几个包包不。我看那里环境也不错,而且感觉华三挺有发展前程的,就比较感兴趣听着。听了一会,因为自己不是行内人士听不懂,觉得好无聊而且那里的空调蛮冷的。想着就准备走,但又不好意思走,想等它中场休息的时候就走吧。后来发现它有问答有奖跟抽奖,就没走继续坐在那里算认真也不算认真的听着,因为我想拿奖品,从来都没中过奖品啊。其实每次有抽奖的事情,我都会等着,希望抽到。经过三个多钟的会议,到达最后环节的时候,最大的奖竟然是我自己中了。当时好激动,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中奖,觉得好幸运。后来就是会议结束啦,那着问卷去领包包,我拿了我自己的换了,记得还要帮老板娘换,我又拿了一张去,结果隔壁有个人说,你中了大奖还换那么多个包包。我就只换了2个包包就不敢换了。抱着2个包包跟 ipad走了,那时候已经差不多6点了,而且老板娘也有说,我可以回公司也可以不回。在走地路上还有人认识我是中奖那个,还叫我请他们吃饭。这些都是我的人证,证明我是中奖的而不是我偷的。至于我为什么关机,我想这个问题老板娘应该也好清楚吧。在我拿奖品回家的路上,老板娘就马上打电话给我了,当时我还在喜悦中,也在车上。我就告诉她,我中奖了。她问,我在那里。我就告诉她我在车上。由于车上有些嘈,她说,明天回来公司再说。我已经感觉到老板娘想占了我的奖品了。我回到家附近就打电话给老板娘跟她说,我明天会把2个包包拿回去公司。老板娘就说,你留一个吧。我就跟她说,我想要ipad,ipad是我等了很久才中奖的。她就说,你明天拿会公司再说吧。拿回去还有剩吗?所以晚上我就问了一些**,只中奖的奖品属于谁,很多人都说是个人。而我个人在想要我交回第一次中奖的奖品肯定很不甘心,而且让我交回去公司也不会好到那里去,就算我交回去,我也不想在那里上班啦。本来就是我的东西还要逼我交回去。于是我决定不要干啦,交回去自己在那里干也不开心,不交回去在那里看肯定死得好惨。反正怎么都不能在那上班的啦。所以我就不去,也怕他们打电话来逼我,所以就关闭了一些通信工具。这就是事实的真相。至于其他的,见仁见智吧。
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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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cmissc沙发
看到网上关于我的帖子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是很害怕,我就很快的删了我男朋友的照片,就算大家觉得我犯了很 ...
其实无论是谁中的,都要把事情交代清楚,你说是你中的,你可以吧她们填的表带回去给她证明只是你的中了,可是你一走了之,也太没交代了
2012/05/31回复
小玥亮小玥亮板凳
老板娘想的不够周到,应该提前说明中了奖要归公司的,这样就没纠纷了。上班时间老板派去参加,这奖品真难说该归谁,但如果不是自己的号码中的那就绝对没份。试过有次同学聚会,酒店搞抽奖,我中了几百元的一支酒,和酒店商量折算成钱抵餐费了。还有一次邮政搞活动,给领导邀请信,领导叫我去,去到每个到场的都有一套茶具,拿回公司用,最后还有抽奖,我提前走了,如果坐到最后真中奖了,现在想想,肯定是要拿回去向领导汇报的。
2012/05/31回复
飘莲飘莲4楼
ssnrw:
具体情况如下: 当天是移动公司搞活动,我代表x公司去参加活动。一共是200多号人,其中有抽奖的节目(如当事人不在现场,抽到奖项将弃权),x老总把邀请函交给我,让我去。我幸运的抽中了2等奖(手机一部)。但事后我没有通知公司。直到移动公司打电话,打到x老总电话上,询问手机使用效果如何时。x老总才知道我中奖。但x老总要让我把手机交还给他,而且他还说我的行为和动机有问题。。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应该交还手机??我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你说的属于射幸合同:抽奖,纯粹是凭机遇获得。根据合同法律的基本原理,射幸合同约束其合同主体:是张三与李四的,权利由张三或李四享有,义务由张三或李四承担;是王六与赵七的,就不能是张三或李四享有合同权利或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你的问题要看是你们的老总还是你还是你们单位与移动公司形成了射幸合同的,是谁,就应该由谁来享有该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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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在生活中遇到过这类事都是个人得了,没有谁会要求交出奖品,只会让恭喜他,然后中奖者请大家吃一顿,完结此事,(如果不请,大家都知道他的为人,说几句,对他今后发展不利而已,不会就奖品咬着不放),所以看到公司方的做法很无语
2012/05/31回复
小妃小妃5楼
ヤLaughing、L:
哈哈啊,各个都以为我是老板,我倒想啊。好!暂且不说陈是贼,但是她的所作所为比贼还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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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淡定些。对一个和自己的没有什么利益关系的事件可以就事论事,人身攻击就是你不对了。
2012/05/31回复
飘莲飘莲6楼
ヤLaughing、L:
就差爆人家的住址了,给你台阶下不要不识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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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种你报呀,你有种不要删相片,你有种说得再恶毒一点,你有种最好上门打砸一顿,你以为你是天
2012/05/31回复
飘莲飘莲7楼
ヤLaughing、L:
飘莲注册时间2012-5-26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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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么样,不是为了你这个小人物注册的,你还没这个资格
2012/05/31回复
重阳重阳8楼
雷公工作量太大了,他会咆哮的,一千万以下的小单别找我,有警察呢
警察也咆哮了,顶包案屁股还没擦完呢,没命案别找我
2012/05/31回复
飘莲飘莲9楼
ヤLaughing、L:
可以肯定的是,你肯定是陈金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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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居然无耻到,给我改了姓了,果然无耻之极
2012/05/31回复
还没到定性为骗子、小偷的地步,但是职业道德有问题是无疑的。
2012/05/31回复
不明白楼上那几位那么激动干吗
2012/05/31回复
飘莲飘莲12楼
ヤLaughing、L:
我是气不过一个女人竟然如此下贱不要脸,以至于人人都认为我是老板,当然这里面大部分是陈金妹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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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陈MM有多少马甲?你脸皮太厚了,自己下贱不要脸,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
2012/05/31回复
jswlrjswlr13楼
我是气不过一个女人竟然如此下贱不要脸,以至于人人都认为我是老板,当然这里面大部分是陈金妹的马甲。 ...
哈哈,一个人理屈词穷就开始骂人粗口,骂人马甲,早见怪不怪了
2012/05/31回复
一个不是老板,一个不是陈妹妹
吵的这么热
妈网老板一定喜欢
2012/05/31回复
jswlrjswlr15楼
我是气不过一个女人竟然如此下贱不要脸,以至于人人都认为我是老板,当然这里面大部分是陈金妹的马甲。 ...
前面不是有长老说了吗,拜托换个新鲜点的,老这么个套路,看热闹的都跑光了
2012/05/3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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