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哭求助!!公司搬到萝岗我工作六年不随迁被解雇
10069136谈天说地
11月人事通知如不去萝岗上班,就提前一月通知我准备解雇我,并认为我不服从公司安排,言下之意我感觉赔偿不会有多少。
我不承认不服从公司安排,首先我2010年曾服从公司安排调整进入该部门,我入职的时候是另外一个部门的,我已经被调岗一次无怨言。其次,我今年3月表达不随迁,5月跟公司签新一年的合同,至今未到期,这样到底算不算无故解雇员工?
现在年底解雇,奖金肯定不必指望了,以前每年至少1w多的奖金。我现在应该要求多少的合理赔偿?我需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
备注:我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代表处,跟我签合同的是个人事代理机构,老板开很多家公司,我在这里6年,已经换了3家公司签合同了。
真的很感谢大家给的意见,我的派遣合同没有写地址,是完全没有提到地址,并不是空着没填。但是合同要求服从岗位调整,不知道这里是否包含工作地点的调整。
我当然不是要全公司迁就我,我的本意是想调整到原址其他部门的,既然公司提出解雇,我才考虑保护自己,主张合理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精神,我是被派遣到A公司的,A公司在天河,他现在要我去B公司,而且地址也变更了,如果不赔偿就太没天理了。
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