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萝岗怎么会要5个小时,我们公司班车早晨7点半从天河城出发,走中山大道、科韵路、云溪路到科学城,一般不超过40分钟。
跪哭求助!!公司搬到萝岗我工作六年不随迁被解雇
10067136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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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很狡猾,员工签好两份都收走,一份都不留给员工,我们入职这么久都没见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不过 ...
2013/11/15回复
这位妈妈,我认为按照你所说,你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所以即使你现在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但是你实际的工作地点6年来一直是在天河。且你现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在此期间你的工作地点是在天河。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用人单位要求变更你的工作地点,必须与你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记住不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自己提出你就上当了。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与你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你也可以利用一下这条规定。
第四,你换了若干个劳务派遣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要去查查这几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看看是不是关联公司。如果是,你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从你入职的时候开始计算。
不过,法律虽有规定,但是实际处理时也存在一定的分歧。那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用工管理的权利,对调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只要是在合理、正常范围内,且未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调整的,一般劳动仲裁机构是认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用工管理权利的。所以你的工作地点从天河到萝岗,有可能被视为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用工管理的权利。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所以即使你现在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但是你实际的工作地点6年来一直是在天河。且你现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在此期间你的工作地点是在天河。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用人单位要求变更你的工作地点,必须与你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记住不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自己提出你就上当了。
第三,劳务派遣公司与你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你也可以利用一下这条规定。
第四,你换了若干个劳务派遣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要去查查这几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关系,看看是不是关联公司。如果是,你的经济补偿金可以从你入职的时候开始计算。
不过,法律虽有规定,但是实际处理时也存在一定的分歧。那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用工管理的权利,对调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只要是在合理、正常范围内,且未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调整的,一般劳动仲裁机构是认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用工管理权利的。所以你的工作地点从天河到萝岗,有可能被视为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行使用工管理的权利。
2013/11/15回复
这位妈妈,刚又看了下你的邮件,如果劳动合同已签”服从公司对工作的调整”,如果有这条那么你基本难以获得补偿了。除非公司把你从广州调到外市或外省。在广州市范围内的,很难被认可了。
2013/11/15回复
纠正下“在广州市范围内,会被视为是对工作的正常调整。”
2013/11/15回复
5个小时确实很长。不去公司应该要赔钱的吧。
2013/11/15回复
有班车的话还是可以试着跟过去的
2013/11/15回复
回复 guoguo2009618 的帖子
萝岗也是广州市啊
现在对于调整工作地点,在同一个城市的行政区域内,都会视为合理调整的
楼主还是去萝岗上班吧
如果你不肯去萝岗,那么你公司肯定会当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你一分钱拿不到。
你想留在原公司办公,但决定权是在公司,公司大把理由不留你,只需要说没有合适的岗位就可以了,这个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法官也干涉不了
萝岗也是广州市啊
现在对于调整工作地点,在同一个城市的行政区域内,都会视为合理调整的
楼主还是去萝岗上班吧
如果你不肯去萝岗,那么你公司肯定会当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你一分钱拿不到。
你想留在原公司办公,但决定权是在公司,公司大把理由不留你,只需要说没有合适的岗位就可以了,这个属于公司内部的管理,法官也干涉不了
2013/11/15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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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MM狠对,如果没把握拿到N+1的赔偿,也不差那几个月熬一下,先拿了年终奖再说。。或者到时你也习惯了萝岗上班~
我们公司也搬到萝岗了,一开始大家都很多怨言,公司配了班车接驳和饭堂解决吃饭问题,大家慢慢都习惯了
这边停车又不用钱,每个月比公司旧址省700元停车费,各大快递和电商都能送货到这。我自己倒很喜欢这里。。嘿嘿。。除了冬天比市区冷很多~~
我们公司也搬到萝岗了,一开始大家都很多怨言,公司配了班车接驳和饭堂解决吃饭问题,大家慢慢都习惯了
这边停车又不用钱,每个月比公司旧址省700元停车费,各大快递和电商都能送货到这。我自己倒很喜欢这里。。嘿嘿。。除了冬天比市区冷很多~~
2013/11/15回复
公司在天河CBD, 我2008年6月入职10月转正。今年6月公司我所在的部门独立成立一间公司,部门员工全部搬迁萝 ...
2013/11/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