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HR特意为最近新颁布的医保新政——必须要定“一大一小”医院为我们上课,顺带说明了一下,新的产假政策。很悲催啊,连第一胎都取消了独生假35天,晚育假15天,足足少了50天。很悲催啊~~~~6年前,我生第一胎的时候,产假90天,独生35天,晚育15天,剖腹产30天,我37周开始休息,到宝宝5个月后才上班。现在少了50天,即系话好多妈妈在宝宝3-4个月的时候就要上班。新政策下少50天,不如不实施。
我查了一下,发现产假还分种1、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2、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4、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小wing啊:不是的,只要是按规定享受产假,那么工资还是能领到的。今年实施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这么一条:“第十六条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所以,对于员工,其实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单位还是要发放工资。但对于单位,他们能从社保那里领回来的社保待遇少了,也就是说,单位要自己掏钱包支付晚育假、独生子女假的工资费用了。查看原文这样私人公司更不愿请女员工了。
lgyan83:我公司HR说,没有了独生35,晚育15。我公司一直按国家政策走,不会欺骗我们这些女员工吧。查看原文只能说你们公司的HR理解错了,这个是针对政策内二胎的假期。我们公司的员工第一胎刚去办了独生子女证,就是为了多35天的假。
之前休了独生子女假的,津贴是社保扣回去?怎么扣的了哟~~比如说之前我不符合政策二胎。。所以我休了。。但是现在国家让我生(多悲惨。。),我生了,也是符合政策。。没听说要把之前的津贴啊。。假啊。。追回来。。这不合理的~~LZ的HR真的。。。。。。。还是那句,要么自己研读政策不行,要么是老板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