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遇到了, 目前交易到最后一步过户,本来约来周三,昨天去的, 我是买方,卖家现在让我补签承诺公积金到款期限或是公积金不放款,自筹不齐就将房退还卖方,按买卖合同违约方赔偿。说起来这个交易太多心酸,之前一再的忍让配合,好不容易走到过户这一步,但我也有底线,我按照约定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所以不想再忍,再次请中介约了周五,周五卖家不过户,就直接申请仲裁,没有什么好商量的,真的,大不了我不买了,时间成本,资金成本,我都不计较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契约精神,严格按照合同法律办事,如果所有人都随心所欲,想如何就如何,那要法律做什么,那要合同有什么用呢,全部回到原始社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