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也请教过:假设永泰路那套房是某人2年多前利用自己合法资金100万做首付购买的本人家庭第二套房,当初买入价200万出头,装修后现在卖出355万,盈利近100万。然后他准备用现在卖房后持有的资金再买一套自己认为笋的老破小学位房,准备装修后过几年再卖赚钱。
请问他这种行为是不是炒房?是不是违法违规?是不是要打击处理?能不能报警或者投诉举报他?
附:
二、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最近偶然在朋友圈看到一套永泰路的房源,感觉很熟悉,一咨询,原来就是当初看中那套的楼下。今天说已经卖了,370多万。
2017年6月,七楼74方同户型,未装修,290万。
2019年1月,六楼74方同户型,新装修,378万。
感觉房价没怎么涨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