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专栏-劳动纠纷及维权】由annypeng主持,欢迎JMS提问
32746207谈天说地
下面来介绍以下annypeng:
妈网ID:annypeng
从业时间:11年
从业行业:曾在酒店、贸易公司及制造行业
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熟悉的模块: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都非常熟悉。
姐妹们有啥问题就来发问吧
2009/06/15
精选回帖
annypeng80楼
你好!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个人观点:你现在处在哺乳期,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前提下公司不可以变更你的工作岗位,降职属于变更工作岗位的一种。你可以与公司的人资部门协商这个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劳动仲裁。
2009/06/24回复
全部回帖
cailey沙发
近期公司体检,发现一员工有三大阳,因为公司是直接从事对客及会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根据相关的卫生条例规定,其具一定的传染性,不能从事该岗,如果公司劝退该员工,需要给付医疗期吗?
2009/06/23回复
宝贝小王子板凳
我也来请教一下,呵呵
公司行政人事部近段时间缺人,又想把我给调过去兼两份工,还没有工资加,(早几个月前已经想要调我过去了,领导千方百计的把我留了下来),人事部昨天才通知我,我说我考虑一下,其实已经不想在这家公司做了,但是还有年假和补休都没有休,所以今天回来就写了假单准备休假,然后说等我休完假回来给答复,NND,人事竟然说时间太久了,不能给我那么长的时间考虑(其实也不久,加上周末才11天,但是公司早做出这个决定已经是两个星期前的事,竟然在别人离开前一个星期才告诉我),我说那要我兼两份工不加工资是不可能的,而且我也不想呆在行政人事部,他们也知道该怎么做了。请问如果公司逼着我在休假前给答复我就偏不给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对我做出什么事情吗?谢谢。
很啰嗦,请耐心看啊,呵呵。
休假回来后还有问题会要咨询的,现在还看不到后面的情况是怎么样。
公司行政人事部近段时间缺人,又想把我给调过去兼两份工,还没有工资加,(早几个月前已经想要调我过去了,领导千方百计的把我留了下来),人事部昨天才通知我,我说我考虑一下,其实已经不想在这家公司做了,但是还有年假和补休都没有休,所以今天回来就写了假单准备休假,然后说等我休完假回来给答复,NND,人事竟然说时间太久了,不能给我那么长的时间考虑(其实也不久,加上周末才11天,但是公司早做出这个决定已经是两个星期前的事,竟然在别人离开前一个星期才告诉我),我说那要我兼两份工不加工资是不可能的,而且我也不想呆在行政人事部,他们也知道该怎么做了。请问如果公司逼着我在休假前给答复我就偏不给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对我做出什么事情吗?谢谢。
很啰嗦,请耐心看啊,呵呵。
休假回来后还有问题会要咨询的,现在还看不到后面的情况是怎么样。
2009/06/23回复
annypeng4楼
cailey:
近期公司体检,发现一员工有三大阳,因为公司是直接从事对客及会与食品直接接触的,根据相关的卫生条例规定,其具一定的传染性,不能从事该岗,如果公司劝退该员工,需要给付医疗期吗?
查看原文你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其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1、食品行业。2、饮水行业。3、整容、美发、公共浴室行业。4、保育、教育行业。
个人观点: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 本帖最后由 annypeng 于 2009-6-24 09:59 编辑 ]
个人观点: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 本帖最后由 annypeng 于 2009-6-24 09:59 编辑 ]
2009/06/24回复
firefly:美女你是怎么查得到自己的生育津贴是多少钱的?我也有拿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该拿多少。公司给我多少我就拿多少了。麻烦说说怎么在网上可以查到?谢谢
2009/06/24回复
annypeng:我是2007年11月公司下文做了业务副店长的到现在为止已经一年八个月了。我生完孩子休完产假是20092月15日回到公司上班的。在6月7日号上人资面谈后。就说我的管理能力不行。再6月18号下了文降我为主任了。我在公司的表现自问是非常得人心且绝无管理能力上的任何问题。我怀孕期间没有请过一天的假。其他同事怎么加班我就怎么加班从无特殊化过。现在我打算不做了。这样的事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自己权益吗?
2009/06/24回复
annypeng辛苦啦!!!麻烦回答回答我的问题
2009/06/24回复
annypeng8楼
wenwenfufu:
annypeng:我是2007年11月公司下文做了业务副店长的到现在为止已经一年八个月了。我生完孩子休完产假是20092月15日回到公司上班的。在6月7日号上人资面谈后。就说我的管理能力不行。再6月18号下了文降我为主任了。我在公司的表现自问是非常得人心且绝无管理能力上的任何问题。我怀孕期间没有请过一天的假。其他同事怎么加班我就怎么加班从无特殊化过。现在我打算不做了。这样的事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自己权益吗?
查看原文你好!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个人观点:你现在处在哺乳期,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前提下公司不可以变更你的工作岗位,降职属于变更工作岗位的一种。你可以与公司的人资部门协商这个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劳动仲裁。
《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个人观点:你现在处在哺乳期,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前提下公司不可以变更你的工作岗位,降职属于变更工作岗位的一种。你可以与公司的人资部门协商这个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劳动仲裁。
2009/06/24回复
cailey10楼
annypeng:
你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其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工作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的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1、食品行业。2、饮水行业。3、整容、美发、公共浴室行业。4、保育、教育行业。个人观点: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本帖最后由 annypeng 于 2009-6-24 09:59 编辑 ]
查看原文谢谢你的回答,如果单位给了医疗期后,仍没有好转,可否提前终止合同?
2009/06/25回复
狗宝宝1911楼
突然想起问一问,公司今年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社保都买齐了,唯独住房公积金没有买。毕竟每个员工都在公司做了有3年以上(按最迟入职的同事计算),最长的同事是干了9年,大家都已经默许了公司不帮我们买住房公积金一事。社保又按最低的买(1472元)。在2008年7月前公司原名是A,后来注销了A公司,2008年8月重新开了B公司,员工的劳务关系就从A公司转入B公司。
1. 如果突然有同事唔做想要取回甘多年的住房公积金还有社保没有按实际工资购买的部分的话,又是点样计?
2. 有买社保是不是就等同于与这间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如果有同事在这间公司(A+B)做了10年了,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或都是在后期B公司做了10年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
3. 以前公司是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的,甘样如果有同事是做了10年了,可吾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就算公司以后都是以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若公司到了后期要解雇该位员工,除补给该员工10个月工资外,还有什么要补发?前提下该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年或以上。
首先谢谢啦~~
1. 如果突然有同事唔做想要取回甘多年的住房公积金还有社保没有按实际工资购买的部分的话,又是点样计?
2. 有买社保是不是就等同于与这间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如果有同事在这间公司(A+B)做了10年了,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或都是在后期B公司做了10年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
3. 以前公司是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的,甘样如果有同事是做了10年了,可吾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就算公司以后都是以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若公司到了后期要解雇该位员工,除补给该员工10个月工资外,还有什么要补发?前提下该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年或以上。
首先谢谢啦~~
2009/06/25回复
wenwenfufu12楼
谢谢
2009/06/28回复
家明妈咪13楼
kawyi:
annypeng,你好,我女儿刚四个月,公司在我第一天上班的时候对我提出让我自动离职公司赔偿两个月工资给我,如果不肯就让我调岗(和原来的工作根本两回事),我知道公司在逼我走,我想问,如果本人不同意调岗,公司可以强制性调吗?谢谢
查看原文根据《劳动合同法》,调岗必须是同等职位或高于原来职位才可以实行调岗,否则员工提出辞职,公司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而且你还在哺乳期,公司是不能与你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2009/07/01回复
jpy0414楼
你好,LZ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工作的单位没有和他签合同而且超时工作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没有休假,现在我爸爸病了住院了,我可不可以到劳动局告这间公司呢??理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作时间超八小时,如果我这样告这间公司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请解答谢谢
2009/07/01回复
爱笑的皓皓15楼
我也来请教:
我有一亲戚,单位与其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从09年2月至09年8月为试用期,但昨天公司通知他被解雇了.没有什么正当理由,我研读了一下劳动法,像他这种情况,除非公司证明他的劳动能力不符合公司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根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这样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我们可以争取什么样的权利呢?谢谢!
我有一亲戚,单位与其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从09年2月至09年8月为试用期,但昨天公司通知他被解雇了.没有什么正当理由,我研读了一下劳动法,像他这种情况,除非公司证明他的劳动能力不符合公司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根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这样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我们可以争取什么样的权利呢?谢谢!
2009/07/02回复
家明妈咪16楼
爱笑的皓皓:
我也来请教:我有一亲戚,单位与其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从09年2月至09年8月为试用期,但昨天公司通知他被解雇了.没有什么正当理由,我研读了一下劳动法,像他这种情况,除非公司证明他的劳动能力不符合公司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根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这样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我们可以争取什么样的权利呢?谢谢!
查看原文的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公司必须证明员工不适合,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你亲戚是签三年的劳动合同,包含三年吗?如果不包含,试用期不能那么长,从上面看来,你必须明确一下合同期,如果是不含三年,那试用期只能是两个月,与公司约定的6个月不合法,那相当于目前已是在合同期内,可以争取的权利:(1)一个月的提前通知金;(2)半个月的补偿金;不过建议你与公司协调,毕竟仲裁是件浪费人力物力的事情。
2009/07/03回复
家明妈咪17楼
jpy04:
你好,LZ我想问一下,我爸爸工作的单位没有和他签合同而且超时工作一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没有休假,现在我爸爸病了住院了,我可不可以到劳动局告这间公司呢??理由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工作时间超八小时,如果我这样告这间公司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请解答谢谢
查看原文不签定劳动合同就已经可以告他了,超时工作需要举证,不知道你与公司什么时候开始签的合同,所以无法算得你可以得到的补偿,如果没签合同,估计也没买社保,现在你爸爸病了,在医药费上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的。
2009/07/03回复
jpy0418楼
谢谢你的解答
具体的情况是我爸爸才在那间公司工作了二个月就病倒了,原因有一半是公司无理的要求上夜班十二小时所至的,而且是没有签定任何的合同之类,我去公司问了一下也是没有任何的赔偿方面,现在只可以以不签劳动合同和超时工作来告发这间公司了,而证据方面就比较吃亏,有胸卡作为证据,但是胸卡是涂改过的,可能没有什么说服力了,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可以再解答一下我吗???谢谢
具体的情况是我爸爸才在那间公司工作了二个月就病倒了,原因有一半是公司无理的要求上夜班十二小时所至的,而且是没有签定任何的合同之类,我去公司问了一下也是没有任何的赔偿方面,现在只可以以不签劳动合同和超时工作来告发这间公司了,而证据方面就比较吃亏,有胸卡作为证据,但是胸卡是涂改过的,可能没有什么说服力了,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可以再解答一下我吗???谢谢
2009/07/03回复
爱笑的皓皓19楼
爱笑的皓皓:
我也来请教:我有一亲戚,单位与其签定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从09年2月至09年8月为试用期,但昨天公司通知他被解雇了.没有什么正当理由,我研读了一下劳动法,像他这种情况,除非公司证明他的劳动能力不符合公司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根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就这样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我们可以争取什么样的权利呢?谢谢!
查看原文谢谢MM详细的解答,亲戚前几天去了公司,找了工会和HR,公司领导经调查,本来准备将亲戚调至另外一个工作地点的。亲戚也同意,但后来,他们原上班地点的领班不同意,跟他说“你在这里干一个月吧,干完这个月你还得走人”,像这种情况,怎么样处理比较好呢
2009/07/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