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浅版主
85815803投诉建议与站务咨询
这是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所载,另有新华网网页可供参考:
[email=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01/11/content_4037596.htm]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01/11/content_4037596.htm[/email]
2009/09/07
全部回帖

红杏不出墙:
版主请留步,鉴于版主对本版某些帖子的大刀阔斧地或删或移,相信版主对于应删应移的帖子一定是有章可循的,在这里我想请版主解释一下以下版规(出自妈网版规(上)http://www.gzmama.com/thread-274454-1-1.html:为维护广州妈妈网的文明和秩序,营造一个文明友好的交流氛围。希望网友们理性参与讨论,请勿发表本版版规禁止的内容信息,在讨论过程请使用文明用语。凡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管理员及版主有权将其ID禁言或取消帐号,不作另行通知:1、发帖子或回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属未经证实的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带有地域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内容的;带有淫秽、黄 色、**、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内容的;带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查看原文刚刚想就这个回帖发言的,无奈领导叫我干活了。
红姑搬出版规定,是不是想说浅版犯了这条错误,应该封id、删帖、更严重的可以删ID?
8
but,封了可以再解封。删了可以再申请。对吗?
红姑搬出版规定,是不是想说浅版犯了这条错误,应该封id、删帖、更严重的可以删ID?

but,封了可以再解封。删了可以再申请。对吗?

2009/09/07回复

红杏不出墙:
来龙我也不想说了,答应过9,从此封口。但去脉我想预测,浅版主〈昨天〉的帖子,她的确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修正,但这种修正的力度如何,是否与她所作的行为导致的影响成正比呢?我看未必,因为妈网版规里已有明文规定。再说得直白点,根据妈网版规,〈昨天〉的作者浅水·千张纸的ID,已经不适合再在MW发言甚至不适合再在MW存在了。
查看原文只修正作秀的那部分 却对别人的伤害不道歉不修正 行百步那这修正也无意义 更兼有作秀嫌疑
2009/09/07回复
:
黄诃妈妈是指的通常,不是说她认为。
2009/09/07回复

城信:
刚刚想就这个回帖发言的,无奈领导叫我干活了。红姑搬出版规定,是不是想说浅版犯了这条错误,应该封id、删帖、更严重的可以删ID?
8 but,封了可以再解封。删了可以再申请。对吗?
查看原文

对,完全同意,但起码这个程序她得走,以表示悔改和对妈网乃至国家法律法规的尊重。
2009/09/07回复

红杏不出墙:
这个帖子里的一些回帖,才令我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对人不对事。”
查看原文就像有些粉丝,哪怕偶像做错了 也要违背着自己的心 替偶像辩护
这是出于对偶像的爱 还是怕承认自己心心念念供着的偶像也是个也会犯错的人呢
这是出于对偶像的爱 还是怕承认自己心心念念供着的偶像也是个也会犯错的人呢
2009/09/07回复

小妖的花:
就像有些粉丝,哪怕偶像做错了 也要违背着自己的心 替偶像辩护这是出于对偶像的爱 还是怕承认自己心心念念供着的偶像也是个也会犯错的人呢
查看原文你说到我的疼了,虽说我不是你所说的这样的一个人!
2009/09/07回复

艳阳高照:
澄清一下,浅版主自己删了自己的贴,不是删的我的贴。如果一定要说天葬和删帖之间的关联的话,我想起码有以下两个共通点:1、关于规则。能不能拍摄天葬能不能在互联网公开相关图片国家有制度,怎么管理网站怎么执行版务MW有制度,既然是制度,就别逾越,既然逾越,就当改正。2、关于朋友。在被删帖里摆朋友上台最终引发朋友间的对质,在天葬贴里搬上来的同样是朋友照的照片,从照片上看,她的朋友一定既是驴友也是色友,驴友跟色友都有自己的底线,出于好奇出于对摄影器材性能的追求和验证,违规拍摄的事其实屡禁不止屡见不鲜,但放到公网上公开传播的则少之又少,我不知道浅版主是知会了她的朋友她要把天葬的图放到公网上并且得到了确认后干的还是又一次的自把自为摆朋友上台,至于妈网被删帖里的有关朋友的,鉴于这个话题可能伤到在座或在站的其他人,就不展开了吧。
查看原文你这样的冗长的阐述着实累人,我来帮你概括一下吧:
1.滥用职权。
2.累街坊。
1.滥用职权。
2.累街坊。
2009/09/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