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再解释清楚一点,是想看是否有人会被斩首的热闹。
不是悬赏杀人,目的不是杀人,是想看杀还是不杀的过程。
杀不杀都没关系。
有请浅版主
85568803投诉建议与站务咨询
这是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所载,另有新华网网页可供参考:
[email=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01/11/content_4037596.htm]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01/11/content_4037596.htm[/email]
2009/09/07
全部回帖

dandanyuan:
那就再解释清楚一点,是想看是否有人会被斩首的热闹。不是悬赏杀人,目的不是杀人,是想看杀还是不杀的过程。杀不杀都没关系。
查看原文那我这帖给你的热闹感受不值MB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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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准备几个人血馒头届时应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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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准备几个人血馒头届时应景?

2009/09/11回复

dandanyuan:
值是值,但在我没悬赏以前你就已经开了,那就没必要浪费我的米米了,我可不乱花钱。
查看原文鲜有的自我表扬不充分,哪止是不乱花钱啊,你那是有的蹭坚决不放过,蹭少了都会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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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1回复

dandanyuan:
哈哈,我也很想知道。
查看原文保持沉默之---
1、欣喜若狂偷摸摸狂笑ing,原来各位MM时刻心系老汉,连举了例都少不了他的戏份,其重要程度已然到了无鸡不成宴的巅峰咯。
OR2、没控制住情绪气的把用来偷窥的望远镜给摔了,一边顿足懊恼一边假装没看见不吱声,同时又置办了一个新的继续那啥,这半晌说不定在觊觎那500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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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欣喜若狂偷摸摸狂笑ing,原来各位MM时刻心系老汉,连举了例都少不了他的戏份,其重要程度已然到了无鸡不成宴的巅峰咯。
OR2、没控制住情绪气的把用来偷窥的望远镜给摔了,一边顿足懊恼一边假装没看见不吱声,同时又置办了一个新的继续那啥,这半晌说不定在觊觎那5000MB。




2009/09/11回复

第二章 帖子管理
一、管理员及版主有权对下列帖子或回帖进行直接删除,不作另行通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我们的版规在某人的帖子里似乎不起任何作用?且不论是有心或是过失,但,那个帖子的确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了,妈网选择继续鸵鸟?难道偷了东西被人发现放回去就等于没有偷?在这里应该对这种行为作出相应且应该的处理,而浅版的一贯作风,用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掩饰自己的疲于应对,当其做无可做,说无可说的时候,就开始高姿态了,高啊,实在是高
对了,别拿马甲说事,人家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不多说了,我也要高姿态,高姿态啊,要淑女,要淑女啊。
一、管理员及版主有权对下列帖子或回帖进行直接删除,不作另行通知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我们的版规在某人的帖子里似乎不起任何作用?且不论是有心或是过失,但,那个帖子的确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了,妈网选择继续鸵鸟?难道偷了东西被人发现放回去就等于没有偷?在这里应该对这种行为作出相应且应该的处理,而浅版的一贯作风,用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掩饰自己的疲于应对,当其做无可做,说无可说的时候,就开始高姿态了,高啊,实在是高

对了,别拿马甲说事,人家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不多说了,我也要高姿态,高姿态啊,要淑女,要淑女啊。

2009/09/11回复

古道西风瘦马:
第二章 帖子管理一、管理员及版主有权对下列帖子或回帖进行直接删除,不作另行通知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我们的版规在某人的帖子里似乎不起任何作用?且不论是有心或是过失,但,那个帖子的确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了,妈网选择继续鸵鸟?难道偷了东西被人发现放回去就等于没有偷?在这里应该对这种行为作出相应且应该的处理,而浅版的一贯作风,用高高在上的姿态来掩饰自己的疲于应对,当其做无可做,说无可说的时候,就开始高姿态了,高啊,实在是高
对了,别拿马甲说事,人家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不多说了,我也要高姿态,高姿态啊,要淑女,要淑女啊。
查看原文

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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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回复

泛泛而言,马甲也是ID,是ID就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应该多关注TA的观点是否正确,而不是关注这个观点是马甲还是真身所提,就跟应该关注的是那只蛋而不是下蛋的鸡一样。
具体到争议过程的观点表达,用马甲去发言常容易受到攻击或质疑,因为置身争议更容易让人产生不安全感,而这不安全感会令有关各位格外敏感,因为大家不知道这马甲是被批评者的拥趸或好友实在看不过眼却又碍于情面换身装束来说真话表达异议,还是对被批评者这个人本身没有好感而利用争议蓄意搞事做违心的指责,而这些怀疑,经常会弱化马甲所持的观点,尽管其观点可能既是发自肺腑又可能确凿无误。而如果其观点是显而易见的不正确,遭到攻击的力度可能会比持同样观点的真身要大的多。
具体到争议过程的观点表达,用马甲去发言常容易受到攻击或质疑,因为置身争议更容易让人产生不安全感,而这不安全感会令有关各位格外敏感,因为大家不知道这马甲是被批评者的拥趸或好友实在看不过眼却又碍于情面换身装束来说真话表达异议,还是对被批评者这个人本身没有好感而利用争议蓄意搞事做违心的指责,而这些怀疑,经常会弱化马甲所持的观点,尽管其观点可能既是发自肺腑又可能确凿无误。而如果其观点是显而易见的不正确,遭到攻击的力度可能会比持同样观点的真身要大的多。
2009/09/12回复

原帖由 爱上陌上桑 于 2009-9-12 14:16 发表 [url=http://www.gzmama.com/redirect.php?赞同艳阳的观点 所以 有的时候不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
我可不可以问问,陌上桑MM上述回帖是泛泛而指,还是在说我?如果是说我,拜托讲清楚你的证据或你臆想的逻辑关系,我很有兴趣知道这里哪个ID令你产生是我马甲的怀疑,这对于那个无论是别人的马甲或者别人的真身的ID的清白也同样重要。
如果你再能阐述阐述谁的脚更该好好藏起来以防被自己的石头砸到的话,那位MM恐怕还会非常感激你呢。
2009/09/12回复

艳阳高照:
我可不可以问问,陌上桑MM上述回帖是泛泛而指,还是在说我?如果是说我,拜托讲清楚你的证据或你臆想的逻辑关系,我很有兴趣知道这里哪个ID令你产生是我马甲的怀疑,这对于那个无论是别人的马甲或者别人的真身的ID的清白也同样重要。如果你再能阐述阐述谁的脚更该好好藏起来以防被自己的石头砸到的话,那位MM恐怕还会非常感激你呢。
查看原文你太敏感了 为何你就看不到我前面说的话呢?我不是说赞同你的意见吗?而且我所说的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并不是指你 所以不要对号入座 我说的另有其人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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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回复

爱上陌上桑:
你太敏感了 为何你就看不到我前面说的话呢?我不是说赞同你的意见吗?而且我所说的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并不是指你 所以不要对号入座 我说的另有其人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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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
其实对于我跟对于他人有什么不同吗?因为马甲是一定跟人相关的事,某人/某人马甲,因此泛指没什么意义,如果仅在心里去判断,有可能也是冤枉了马甲或者真身的。何不说出来论证一下呢?
2009/09/12回复

艳阳高照:
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好像还真有点道理。
陌上桑MM跟马甲互动的不错,值得学习。
查看原文



2009/09/14回复

艳阳高照:
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好像还真有点道理。
陌上桑MM跟马甲互动的不错,值得学习。
查看原文

不过 艳阳 通常人们是说 物以类聚 人以群居的~~~~~~~ 下次要注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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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