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上班了,跟公司申请提前一小时下班,公司老总说没有这个规定,拿公司的工资,肯定就得跟其他人一样上班,各位MM,你们公司是怎样安排的呢!有这一个小时吗?谢谢各位MM的关心,最后结果是每天提前半小时走[ 本帖最后由 shaorliu 于 2010-3-24 08:23 编辑 ]
[quote]原帖由 kaitlynwill 于 2010-3-6 13:23 发表 不是啦,劳动法是没有这样规定的啊,是一些福利比较好的公司自己规定的,我有个朋友就现在是哺乳期,找遍了劳动法都找不到这样的规定啊! [/qu2008年的劳动法同 女职工保护法
你现在休完产假,就应该享受一辈子一次的福利,一个小时的哺乳假是国家赋予给你的权利,如果公司都开口同你讲等你孩子一周岁就与你解除咯,不如就直接同距争取到底啦.无需吞声忍气了!另外一点,还是很重要的,到你的哺乳假结束时,如果你的合同未到期就同你解除,公司系要给赔偿给你的,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按一年补偿.
kaitlynwill:不是啦,劳动法是没有这样规定的啊,是一些福利比较好的公司自己规定的,我有个朋友就现在是哺乳期,找遍了劳动法都找不到这样的规定啊!查看原文有的 !《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三十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往返途中的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夜班劳动或加班加点工作,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有毒有害劳动。
这是国家规定给哺乳期的我们的。如果你们公司不给你的话,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反正哺乳期是不能炒你的,也不能更改你目前的岗位和待遇。我们公司的计生还提醒我说,每天可以提前一个小时下班的。可以晚点上班也可以提前下班的。只要合计在一个小时之内就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