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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43岁嫁到英国--我的英伦日记

43340237谈天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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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秘鲁的签证终于到了,历时近一个月。那个签证是我护照上最漂亮的签证,样子极像是邮戳,淡绿色方方的两个印,如果每个国家的签证都像那样的话,我会像集邮一样去收藏。

因为要去那里,我被朋友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去那里?那里有什么?一如我要去柬埔寨,他们想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去那些那些听上去熟悉,却不会有人想去度假的地点。

没有为什么,只是那个地方是我今生想去的不多的几个地方之一。

他的一个朋友好奇地问我:你们选度假的地方,是不是把地图放在眼前,蒙上眼睛,随便点到哪个算哪个?我大笑,可见得在别人看来,选这样的地方度假,非夷所思!

最近突然对历史感了兴趣,现在想起来可能这也是老了的标志之一,因为年轻时是决不会把宝贵的阅读时间放在那上面的。

一年多前,随我一起到这里的十三箱物件,其中的三箱是书,那些买了一直想看却一直没机会看的书,王小波、余华、南怀瑾是我最爱的三个作家,我可以一遍遍地读,读到那些字渗入我的灵魂,心慢慢地平静下来。这就是作家的力量。

对历史十分有兴趣起源于《香料的历史》,关于香料我只是使用它们,但我从来没有想过它们的前世今生,每晚入睡前翻几页,一个多月后我看完了,单线的历史纵深感,突然启发了我,于是,我还想知道世界的前世今世,接着,买了《全球通史》。

读了几章,我才知道人类的前世是这样走过来的。如果《香料的历史》是一把犁,翻耕出很深的一道可供播种的道,那《全球通史》就是三维立体地让你看人类的历史。它给我这么宽的视野,宽到平的地球。

最近上网想买书,看到甚嚣尘上的《明朝那些事儿》居然出到了第六本,两个多月前,在机场转机,实在无事,于是想看看炒得半天高的那本书,随便买了其中一本,几小时内全部看完,现在想,几乎都想不起来里面讲的哪跟哪。想到有人夸它说,历史原来可以写得这么好看,我不禁抚而,是的,好看是好看,看完了什么都没有,这是历史小说吗?那是垃圾!

我十万分地好奇,作者写到现在的份上,是不是他姓什么都忘了?因为那些个故事里的造句都格式化了,用来用去就那几个词。

我也十万分地好奇,出到第六书,可见得是有市场,谁会一直看不厌?

如果历史要写得好看,《全球通史》 是其中一本,我相信看过它的人,决不会再去买《明朝那些事儿》来填补自己的历史知识。

想去秘鲁是因为马丘皮丘,我想亲手触摸历史,感觉历史,秘鲁就是一个可以让你触摸历史的地方。

我想背着行囊走在几千前人类走过的山道,坐火车寻找那个消失的黄金国,在阳光灿烂的午后,呼吸那一块创造了历史的土地的气息,这是就是为什么去秘鲁。除此之外,秘鲁没有什么。

用我的余生,跟我爱的那个人一起去看世界,是我其中的一个梦。

每个人的人生所以不同,因为他们想要的东西太不一样。我想要的东西最贵,因为用钱也买不到。因为贵,所以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代价,而我的每一天都在付这个代价,现在我不知道是不是值得,但我相信,将来我会知道,一定会。
2010/11/30回复
(四十三)
今天晚上,属于我的书架终于站了起来,一大一小两个,当书箱里所有的书都进了书架后,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发呆,我知道那些不只是书,那是我的朋友,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异国,只有它们一直跟我在一起,直到今天,我才给它们一个舒适的家,慢慢地眼睛红了,我知道这间房子,我会在以后呆最多的时间。

环顾四周,对自己说,我还需要一盏台灯,还要什么?没有了,对我来讲,一个沙发,坐在书中,白天有阳光,夜晚有台灯,没人打扰,人生足矣!

说到书,英国人很爱读书,地铁,咖啡馆,路边的长椅,任何地方,放眼望去读书的英国人到处都是。英国人之于书,就像中国人的手机,几乎有包的人,一定有书。

书的功能在这个时候,大都是需要等候的时候,我特别喜欢看到他们静静地坐着捧着一本书。可能是纸质的不同,书的份量大都很轻。可国内的书大都是铜版纸,看上去是精美了,但重得不行,如果从方便携带的角度来讲,实在不是个好主意。

在国内,通常所见的情形是,只要是等候,你必能听到有人大声地打手机,暄闹的样子,十个门面都能听到,他们总是想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的生意。

纸对我来讲有种特殊的亲切感,在我工作的酒店,客人留下书的机率很高,现在午间休息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坐在办公室,一边喝着什么,一边翻看那些客人留下的书,那真是什么书都有,竟然还有填字游戏的书,很厚的样子,翻到里面,有认认真真的字迹,很像是学生做作业。

有人说英国人喜欢填字游戏,那是真的,好象这是他们文化的一部分。可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这种做作业似的游戏,乐趣倒底在哪?无论是头脑还是身心都没法放松,如果你玩这个。

在这里,书是除了交通之外,第二贵的东西,一本书没个5磅是买不到的,以目前的比价,差不多等于人民币五十块。当然通常的价格是个8到10磅。通常我在国内买五本书加上运费也就二百不到,到这里也就能买二本书。

走进书店,什么都有,苏童英文版的小说也在架上,我不知道谁会看他的小说,因为苏童的小说没中国的文化背景是看不懂的。比如小脚女人,比如大红灯笼高高挂,不知道中国几千年的文化背景,西方人怎么搞得懂中国女人为什么要搞成小脚?搞不懂当然也就看不懂。

这里的书店还可以订书,有次我买不到一本学习用书,结果在几周后,书店就通知提货了。
在这里,便宜的也有,那是报纸和杂志。一份报纸和一本杂志的费用也就一磅到两磅,都是铜版纸印的那种。这很让我意外,因为在我看来,报纸便宜还好说,杂志为什么便宜?

如果你坐火车,你通常还可以取到免费的报纸,那份报纸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因为门类多,除了新闻,你还可以读到书,电影,健康,体育等等,是份综合类的报纸。用我们老师的话讲,这份报纸比《太阳报》更严肃也更专业,那就是<METRO> .
2010/11/30回复
(四十四)
因为要去秘鲁,所以必须去伦敦秘鲁大使馆签证。到这里一年多来,我从来没有去过伦敦,事实上也不是很急切地想去。

在我的记忆中,伦敦就是电影《魂断兰桥》中的伦敦,弥漫着雾气,费文丽走在那座著名的伦敦桥上,镜头是慢镜头,还有那支忧伤的《友谊地久天长》相伴。伦敦也是《三十九级台阶》里的伦敦,一口高高的大钟在议会大厦的顶上。好象再没别的了,所以伦敦对我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旅行的机票和酒店已订,去签证就成了必须要完成的任务,那天一大早到了伦敦,天气奇冷,坐在街角的一小咖啡馆里,半天也暖不过来,胃感觉有些疼痛,心绪很坏。

秘鲁使馆在伦敦的SLOANE大街,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全世界富人都住在这里的西区。九点不到,走在冷清的街道上,一个个建筑晃过,没有感觉,看上去很新,也没什么特点,甚至还不如格拉斯哥城里的建筑,没有历史感。因为太早,使馆没有开门,所以就在SLOANE大街附近转。

转着转着,我注意到店面的招牌,PRADA,BOSS,ARMANI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似乎不同寻常,我知道当那些一流品牌比肩而立的时候,那是富人区的标志。终天发生的一件小事,印证了我的那种感觉。

因为我先生丢了他的老花镜,所以想找个BOOTS另买一付。走过一间正在开门的店,有个衣着很绅士的男人正在收拾,他听了只是微笑地说:对不起,这条街上是不会有BOOTS的。

我很笨,再接着问:那这附近哪儿有?他再微笑:恐怕这附近的街都不会有。然后他特意地抬头看一看自己的店名,我跟着他的眼光扫上去:GUCCI。

我微笑,我懂了。对自己说,真笨!GUCCI怎么可以跟BOOTS在同一条街上?

对一只钱包就要卖到一百多磅的顶级店来讲,跟一付老花镜只卖20磅的BOOTS在同一条街上,那简单是对它的污辱。

再看地图,发现白金汉宫就在几条街以远的地方,我突然意识到,我站着的这个地方,就是伦敦西区。

于是,内心大失所望。问自己:你期望什么?

我想看到古老的伦敦,我想看到JACK跟我描绘的那种美丽狭窄的小街,我想看到绅士淑女般的伦敦男女,我看到了吗?没有。

这就是我于伦敦的第一印象,似乎完全不是印象中的那个样子。于是,对自己说,伦敦于我没吸引力。

路上跟他说,伦敦如果就是这个样子的?我不想再来了!他笑,也有很不错的地方,只是它太大,所以你不可能一次看完。

也许。但,我想一个城市的第一印象很重要,更何况我正是走到了核心区域,可什么感觉也没有。

当你走进一座城市,你可以从很多细节感觉它,那细节也许就是一个微笑,也许只是衣着的品味,也许只是一个简单的对话,你会有自己的评判,喜欢或者不喜欢。

我不喜欢跟那个英国男人的对话,尤其是他的那个向上的眼神让我想起一些别的什么,比如那一部分爱显摆的中国人。他没有直接说出他的心思,但我读懂了他的心思。他的言外之意是有GUCCI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下里巴人的BOOTS店。

这是伦敦的男人,一个男人。但有的时候,一个男人可以代表一座城市的气味,当然有的时候也不尽然。我希望这一次我的感觉不准。

离开伦敦,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还真想再来。
2010/11/30回复
(四十五)
好多次很想写写英国女人的包,因为这点跟中国女人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之一是她们的包没几个看上去是漂亮的,至少在格拉斯哥这个英国的第三大城市。不说的话,你会觉得那些东西来自中国的地摊,质地松垮,样式复杂,体积很大。但我知道那些包的价格起码都在三十磅以上。我完全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会喜欢这种款式的包?

在我看来,喜欢这种包的人品味很低,可你能说全城的女人品味都低吗?特别是当她们选择同一款的包时,不能!这是个谜。

其次,她们总喜欢在包里放进体积庞大的东西。走在街上,背一个以上的包是极为正常的.
有趣的是,这个还没写完,有天晚上DAWN和ELAINE在我家玩,突然DAWN对她说,你的包比我的大一倍,我可不可以看看你装了什么?

这时,在座的还有四个男人,因为这个提问,房间里一下静了,我心想这样的提问很直接,我倒想看看西方女人之间怎么相处的。年纪大了一大轮的ELAINE果然沉得住气,她微笑地说:你看吧。

那是个不大的包,也就一般的小提包大小。说它大,是因为DAWN的包小她的一半。于是DAWN就当着众人的面一件件地把包里的东西翻将出来,一把梳子,两个小一些的包,钥匙,香水,一些看上去很复杂的小物件。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种体积的手提包还要套装两个小包?估计有一个包里是口红之类的什物。

DAWN一边取东西一边说,这么多东西!EIAINE说,平时我上班背的包比这个大几倍,边说边比划,我看似乎是帆布包的体积。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感觉尴尬,这么多男人在场,天知道里面会翻出什么来,比如卫生巾之类的。还好,没有什么让人奇怪的东西。

DAWN的男友插话说,我看女人总背这么大的包,我也不知道她们放了什么。

然后,DAWN把自己包里的东西取出来,钥匙,香水,信用卡,梳子,还有什么我忘记了,这算是我见过的当地女人背的最小的包了。

我的同事每次上班,通常都有两个以上的包,我也好奇,不知道那里面都有什么。

她们换工作服前,总是往自己身上一通猛喷,那气势似乎买这个不要钱的,每次喷过后,一阵让人窒息的香袭来,几乎让我晕过去。所以每次她们准备喷前,我都站在尽可能远的地方。大多数女人用的是同一个牌子:SURE,它的普及程度不亚于“海飞丝”在中国。

有趣的是有一天,在电视里看到一个节目就是关于这个话题:女人的包里装了什么?我一下来了兴趣。节目随机采访了街上的几个女人,征得她们的同意,倒出了包里的所有物件,我发现有两样东西中国女人永远也不会放进去的:大罐的喷雾剂,大梳子。

似乎她们随时都需要那个喷雾剂,看上去的体积差不多有空气清新剂这么大,所以一般的小包如果放了一个,其他基本没空间了。那东西主要是用来除味的,让我不解的是,带着它难不成在厕所里往自己身上喷?你不可能在大街上喷吧?在公众场合能喷哪?

再一个就是梳子,火车快到站的时候,一个英国女人取出包里的梳子,往自己头上一通梳也是很正常的。

每次看到此景,我都会设想,可能出站有个男人在等她,她需要让自己仪态万方。但没有镜子怎么知道自己的模样?也许天长日久,早就知道怎么梳,往哪个方向梳,可以让自己看上去美?这样的自问自答,最后的结果就是想到要笑。

因为有这两个物件,她们需要体积足够大的包。

有一次我竟然看到一个女人拎了四个各种样式的小包,但情形决不是出差用的。走在她的身后,我就想,要是我,就用一个蛇皮袋算了。

更有趣的是,走进店里,你也很少发现有那种小型的手提包卖,更谈不上精巧两个字。

在这里一年多,她们包的款式看不到一点改变的迹象,包的设计师看到此景,我想连死的愿望都会有。

不是吗?因为对英国女人来讲,包只是一个装东西的袋子,体积大小比款式重要。
2010/11/30回复
(四十六)
我的人生享受有一部分来自厨房,这要感谢我的母亲,感谢她,不是因为她教了这部分而是她完全不会厨艺。打小,父亲不在,我就得负责做全家的菜。

这种训练可以追溯到我八岁。那时,我刚从上海的外婆家回到自己家,然后就挂着钥匙,每天下学就要开炉子,做全家人的饭,那时我的医生双亲每天都在“文化大革命”的水深火热中,不是开会就是值班。

因为这项家务还发生了现在想起来要流泪的惨剧。一天,还没有桌面高的我,因为端一碗蛋花汤,反倒在自己的胸前,烫伤得厉害被送去急救。回想文革时的我,在家实在很像工厂里的童工,而在这之前,我的记忆里没有我的双亲记忆,更不要说关于厨房。

八岁前我的记忆里只有外婆,每天早上她牵着我的手去复兴公园,在那里会她的朋友,打拳直到快中午,然后回家,我坐在起居室有充足阳光的桌子上,玩自己的玩具,直到吃中饭,然后万分不情愿地被她押着上床午睡,然后是晚饭。

我从来没想过饭菜从哪来,更不关心被中国人称为食为天的那部分。我的保姆姓高,我叫她高婆婆。有天她拿着我的小手,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对大人说,“她命好,你看她有八个纹路,八路骑白马。”小时的我,因为对马极有好感,所以有很深的记忆。她不知道,自己照顾的这个小女孩,长大后命运坎坷,不但没有白马骑,而极像是一个背包客,什么都要自力更生。

自力更生的另一面,就是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其中一项就是厨艺。

今天我做了一道完全来自杂志上的做菜配方,一道西式菜:土豆炖猪肉。那完全不是中式的土豆炖猪肉。

学着做西式菜也是迫不得已,因为超市可做中式菜的配料实在稀少,于是萌生了就地取材的想法。但之前完全看不懂任何杂志的配方介绍,而且西方人最好笑的是,他们的配方原料是讲究份量的,那份量还要用秤来计量的。这在我看来,这实在太可笑,所以我觉得自学做西式菜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可是,时间过了一年多,前几天我从酒店客人留下的几份杂志里,意外地发现了一份生活类杂志,介绍很多菜的配方,那天傍晚趴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极有兴趣地发现了很多可能一试的菜式。

于是,周日去超市买了原料。先生很奇怪,他看到那些之前从来没出现在采购单上的东西,比如香叶,比如果脯。他问,你需要这个?我笑。

周一,我休息。在准备原料前我心里没底。这一天,外面漫天大雪,居称是英国二十年来最大的一次降雪。我对自己说:如果做坏了,只好到外面去吃。可这种天气,让他筋疲力尽地回家,再告诉他没菜吃,他一定心情极坏。

然后深呼吸,对自己说:好了,只许做好,不能失败。

可是,到了动手前,发现坏了,该死的配方上有两件事没说清楚:一是炒猪肉要不要放调味料?二是除了猪肉,还有洋葱,苹果,果脯,土豆这些要不要加水和调料?

没水和调料,味道从何而来?会不会焦?

这时真想给自己一巴掌,你真会挑战自己,怎么就没看清就敢干?

抬头看看钟,四点差一刻。没时间想了,站起来:管他妈的,我就照它说的,没说的,照自做。

切肉,切洋葱,土豆,苹果,一层层上去,进烤箱。

三十分钟过去了,没任何动静,也没味道,心里忐忑不安,但只有听天由命了。一个小时后,一种很香的气味溢在房间里,坐在浴盆里闻到这个,很开心,感觉心里有底了。

洗完澡,开了烤箱,尝味道,有点香,但味道过甜,于是,取出果脯,加了调料并作了一点小小的改变,加上一点小辣椒,觉得在这种厚雪的天气里,有一点小辣会味道很好。

这一晚,我们吃得很开心,猪肉很糯,洋葱,土豆,苹果片很入味道,有点香,有点甜,有点咸,汁很浓。因为有点小辣,吃得很热。他说真好吃,我笑,我说,我用了那个配方但我没用秤,只是跟自己的感觉做的,我讨厌用秤,中国人做菜不用那个。

厨房做菜对我来讲,是种享受。早上起床,有时早餐我喜欢多花点时间,煎蛋,烤番茄,煎面包,然后加热牛奶,如果他在,就做双份,平时他都不吃这么复杂,他认为太多卡路里,可看我吃得香,也忍不住来一份。

现在,他如果值班,我就做自己最喜欢吃的黑木耳炖排骨,有时是海带炖羊肉。然后,加上黄油面包。

这些看上去很不起眼的东西,是我在国内时最爱吃的,他怕吃那个,于是,我就自己吃。豆豆说,有的时候,你的胃不舒服,你就要用中国人的方式来养。怎么可以让它舒服,怎么整。她对的,这个之前是军医的朋友,她教了我一招,这招果然很灵,每次吃下这些, 胃是如此的舒服,有些感觉就会回来。

有次炖完肉,下楼扔垃圾,整个楼道都很香。

之前,FRED曾经教我做磨菇汤,我做得如此成功,之后就成了我请客的招牌汤,没有一个人不喜欢的。

有次跟母亲讲起在家做的这些西式菜,她说什么时候做给我们吃,我跟她说,那不可能,因为母亲家里没烤箱,这很让我伤心,因为这些菜没可能带回家让我的亲人享受,甚至在中国的家里,我也没安烤箱。

就像一把刀,一面锋利无比,稍不留神血流满地,但刀背却厚重钝实。当你因为要负责全家人的吃会很累,你决不会想到有一天,当你远离家人十万八千里,那些厨艺可以帮你找到回家的感觉。

年过四十,我才知道这些,不知道是不是太晚?

[ 本帖最后由 yoyo_chow 于 2010-11-30 12:59 编辑 ]
2010/11/30回复
(四十七)
自从我在网上发了这个日记以来,几乎每天都会收到朋友的来信,有封信很特别地提到了我的女儿,认为我放弃跟女儿一起生活,对她的成长不利。情真意切的信,我读了好几遍,她说得很对。

问自己:这件当时你认为做对的事,现在想是不是还对?似乎还是无解。

选择何其难?选择留她在身边,她就居无定所,还要跟我起早摸黑地折腾;选择放弃,她就没有母亲在身边时时可以关照,特别是在她需要的时候。

有一个情节我想,直到我离开这个世界都会记得,而每每想起,总是泪流满面。有次回家看女儿,那里她还只有11岁的样子,那天进她的小房间,床很乱,于是随手就叠一下被子。松枕头的时候,突然看到枕下有好多照片。

那是她四、五岁时,跟她在动物园里玩的照片,那时的她头发是自从出生后就留的胎发,一溜柔软的参差不齐地停在额上。我笑着,她嘟着小嘴。还有我和她父亲的结婚照,别的一些我的照片。

那一刻我的手停住了,眼泪一下涌了出来,我的11岁的女儿就是这样度过她的每一个夜晚。她以这样的方式想念她的母亲,在枕下母亲的照片,可以让她幼小的心灵得到片刻的安慰。
那天我回租来的房子后,哭了一个晚上,那是种抓心的、撕裂的痛。我十分冲动地很想跟她的父亲说:我们复婚吧。

但是,再想,然后呢?然后这个孩子还是生活在没有爱的家庭里,我的每一天,还要担心我的丈夫会不会去会那个女人。而她的每一天,要面对的是另一种担心,那就是她的父母亲,会不会再离婚?

于是,哭了一晚上,想了一晚上,还是选择沉默。

但这个情节从此再也抹不去,不能想也不敢想,现在当我写下这段心情的时候,我依然大哭。
这就是我的女儿,一个非常懂事的跟我一样敏感的女儿。她从来没有跟我提起过,她很想我,她想要我回家。每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开心地笑着,问她:你好吗?她总是轻描淡写地说:好的。

那是种特别的默契,我们之间的话题从来不涉及她现在的家,还有那个拆散了这个家的继母,我从来不问,她也从来不提。有朋友跟我说,你应该告诉她,那时发生了什么,不然你女儿会恨你离开了她。可我觉得,一切的是非,当她长大后,她自然会明白,世界上最坏的事,就是有人在你的心里种下仇恨,一旦种子发芽,那战争将永无止境。尽管那战争对我来讲可能一解心头之恨。

我始终相信,人生自有天命,当你掠夺了别人的家庭,你将永远担心自己的家也会被人掠夺,因为你已经做过。

而爱情的消失不只他要负责,我也一定有责任。化学反应没有的原因是没有了催化剂。我唯一可以做的是,从这次失败中获得教训,别无他法。

无数次对自己说:没有能力保护好这个家,为什么要生她?生她,却不能让她幸福地成长,就是我的错。可是,这个错,我再也没有机会改正,也不可能改正。这就是生活的残酷。
2010/11/30回复
(四十八)
昨天是情人节,那天早上跟我的女儿聊天,她问我会做什么?我答:我们订了位子,准备出去吃饭.

她就嗨嗨地笑:哟,你们还真浪漫,你们两个年纪加起来都一百岁了,还这么浪漫!

我也笑,那你的意思是,到这个年纪, 万事OVER才对?

她也笑.

这一个情人节,我收到的礼物是BODYSHOP的产品,而且那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味道.于是,想起两年前曾经在博客上写过的一个东西,我把它附上,朋友们可以看到那时我的心境.我起了一个题目<单身女人的情人节> :

单身女人的情人节情形是会让人充满遐想的,但真实情况却几乎无从知道,因为她们从来都不说。

一个相识了十多年的男性朋友最近猜我的情人节是这样过的:你会发几个短信,你认为要发的:你也会上网跟想聊的特定的人聊几句,然后你会开着车出去兜风很长时间,晚上跟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我笑翻,可见得你身边的男人对你的想象空间是如此之大。而这个朋友自称是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我。

真实的情形是情人节当天,足浴房,一个服务生很认真地问:你今天收了多少花?我大笑:一朵也没有。我不想骗人也骗己。

情人节这天我上班、开会,没有发任何短信,也没有上网聊天,更没有开车出去,我只做了一件事:去了灵隐寺,这座建于公元328年的寺院。然后一个人去了足浴房,在那里放松双脚。因为足浴在宾馆,所以还能吃上饭,看了阳光卫视的一部纪录片,讲的是一个电影明星的异国恋。

然后,听着MP3走回了家。一路看到好多年轻的女孩手捧着鲜花,开心地跟她们身边的男孩走着,我的眼神飘过那些鲜花,我知道自己带着审美的挑剔:一朵大的白玖瑰。。。几支小玖瑰。。。一小束鲜花。。。

想到报上说,很多男人为了情人节送什么,送多少花快要被逼疯,因为女朋友办公室的攀比风愈来愈烈。意识里飘过,如果是我,我会要什么?花儿开了会榭,我应该要个不会凋榭的物件。想着就笑了,因为可见得:心是老了。

但即使年轻二十岁,我也不会想要捧着鲜花走过大街。在我看来,那简直就是侮辱自己和情人的情商。我爱鲜花,但我希望这花可以送到家里,如果送到办公室,我将不会带回家,或许就放在办公室插着。

关于情人节有两条消息很负面:一说,在中国,情人节成了捉奸节,这一天被很多不和的家庭用来侦察对方是否有外遇的日子;二说,情人节成了物欲节,买多贵的礼物,才能证明感情有多深,感情要用钞票来点。

外化的东西永远都是靠不住的,但要命的是,人们只能用外化的东西来证明情感。

当感情要用钱来证明的时候,你的心去了哪里?那把真正的尺,为什么失效了?

后来,18岁的女儿说,她觉得应该告诉我件事,她跟那个男孩子分手了。她说,那个男孩在情人节这天跟另一个女孩在一起。我问:你确定想分手?她点头:因为我现在已经不会因为离开他而难过了。

她才18岁,可她对自己的情感判断是如此的准确,让我十分惊讶。我举着手里的可乐说:来!干杯!
2010/11/30回复
(四十九)
最近想写很多东西,只是没有时间。后来对自己说,时间不是没有,而是懒。哈哈!

前几天收到一个朋友的来信,这个叫KITTY的朋友她有两封信,先看到第二封信的标题“I finally found someone”,我的第一反应是诸如你中奖之类的垃圾邮件,二话没说,删了。可是读到她的第一封信后,一下就笑了,又去把删除的信拣回来,然后链接上那个网络,听到那首叫““I finally found someone”的歌,歌中唱道“I finally found someone, who knocks me off my feet, I finally found someone,who makes me feel complate.”

突然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再次浮上心头,它让我想起我喜欢的另一首歌“ Annie’s song” ,这首由John Denver唱的1974年全美排行第二位的歌,最初听到是那个德国牙医发给我的,在邮件的音乐卡里,因为我的英文名字叫ANNIE.我觉得他想表述他内心的一些感觉。

喜欢它不是因为那是他发给我的,也不是巧合了我的英文名字,而是歌曲里悠扬中带有伤感的曲调以及它的歌词.ANNIE是JOHN DENVER的妻子,这是他写给她的歌.歌词中唱道: you fill up my senses like a night in the forest, like the mountains in the springtime, like a walk in the rain, come fill me again,let me love you…….

每次听这首歌总是流泪, 因为之前我多么渴望可以拥有这样的男人,但我失败了; 后来感觉自己离那个男人是如此的近, 似乎那个人触手可及, 可还是抓不住。现在我真的拥有了,可 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爱一个人不应该这么难的,可是生活就是这样难,每时每刻,你都面对选择题,就像铁轨的叉道,每个叉道扳下去,火车驶向不同的方向,于是,才有了一个人一个命的精准说法。

总听到有人说:我的命运不好,谁谁的命好。真的吗?你不知道你的命运就在你的手里?你板下的每道岔里!

今天丹丹在线上跟我说:有人劝她,现在你的父母和家人都要依靠你,所以你不能离开杭州,离开他们。这些听起来责任大于幸福的词,很是让她感觉沉重,她正面对如果有将来,就要离开杭州的结局,似乎这段话足以让她背上道德在先,或者自己幸福在先的重负。她开始难以选择。

我很不客气地打字给她:我反对把自己的幸福绑到这个上面。你应该有自己的幸福,这样做,你的父母也不会开心的。

在中国,有太多的人生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他们每天回家唯一能想的是:明天别人会怎么说,怎么看?为什么不问你自己的内心,你想做什么?

所以,大多数人活得很累。

自从我的日记在网上发了后,我收到这么多跟我过去境遇如此相似的来信。我想如果几年前我发了这个,是不是从此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剩女组织,比如叫:青瓷。那种美丽不奢华的好东西。

我不是女权组织的成员,我也不敌视男人。在过去多年的采访生涯里,我见到过这么多优秀的男人,他们沉稳优雅,学识过人。但他们从不卖弄也不奢华,这是真正的中国男人!我要向他们致敬,他们让我不绝望。

就在今天,我意外地收到之前有几面之缘的一个朋友的来信,我们只在公众场合见过,说过几句话而已,他说之前他也不知道自己认识我,可能读后猜出了我是谁。这个年轻的同行,我无数次地被他的文字打动,他就是那种不动声色却让你感觉他有力量的中国男人。

可是这样的中国男人太少了!对不对?

太少的原因是生长在有几千年封建文化传统的中国土地上,很多男人在学到知识的同时,也开始忘记了他们来自女人。他们眼里,中国的女人永远都比他们低一等。他们学会了挑三拣四:只要面容姣好的,年轻的,不胖不瘦的,过了三十的不要,结过婚的不要。

我很想问,如果女人也来这一手:帅的,不胖不瘦的,不高不矮的,过了四十的不要,怎么样?我看长江以南,没有几个男人合格。

可为什么女人从来不敢明目张胆地问,反倒被中国男人的这种张狂搞得气短声低?

因为我们的教育里,从来没有这一课。当女人不能尊重自己,谁来尊重你?

每当收到这样的信时,很是心疼,我读懂她们字里行间的无奈,我也是花了很长的时间才认识到:爱自己才有人来爱你。

也有朋友问,可不可以帮她们找到一个老外,让她们离开这个伤心的国度?女人不可问这么笨的问题,对吗?

还有太多的朋友来问那个网站,似乎上了那个网站,万事OK,也许我的个例让人产生了太多的误解,我想说,老外也不是个个都是好人,结了婚再离婚也多了去。

重要的是:你准备好了吗?

问自己:你爱自己吗?上一次的失败让自己有多少感悟?准备好再爱一次吗?

如果没有肯定的答案,那就让自己放慢脚步,当时光流逝,心归安宁,你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时,你再出发。

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的真爱,有的人说没有,那只是她没有用心去找,或者说她没有能力找到。回顾你的过去,你会发现,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时,五十岁时,你的寻找目标大不一样。为什么?因为生活教会你走向平和,不再虚荣。

引用那段英文歌词却不翻成中文,不是因为想卖弄,而是歌词很简单,你可以体会词作者那种深情。推荐给所有爱自己的女人,请保持自己的梦想,不要放弃和妥协,你会找到真爱。
2010/11/30回复
(五十)
自从我离开杭州后,经常有人跟我讨论我的将来是什么?这似乎是个有趣的问题,因为我强行脱离了我的生活轨道,于是人们不再能预见十年后,二十年后我会怎样?

因为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因为不确定,讨论就变得很有趣,可以有无限的暇想。

F是我大学时的同学,我们有很多相似又不同的地方,所以相当多的时候,我们的交谈令人兴奋。有时,她说出上句,我可以接出下一句。

有一天她在电话里无比认真地跟我说,最近我总在想你的将来是什么?你应该有什么?我心一动:你觉得呢?“我觉得你应该走那条路,比如你现在在网上写的那个东西,你可以想想。”电话里有我熟悉的语调。我笑,是的,那是我其中的一个梦想。

L是我的孩童时的玩伴,她对我目前的境地十分不屑,她觉得我现在就不应该工作,坐在家里,吃着玩着,因为他的工资养我一个人还是有能力的。她的理论是:你不是去那里闯天下的,你是去做太太的。这就是我的将来吗?听上去很美,但我不喜欢。

当一个女人所有的支点都落在了外力,一旦外力倒塌,一切都成泡影。而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从来都只相信自己。当你依靠的是自己时,你的夜才可以沉沉地睡去。

W是我交往不多,但却是令人尊敬的朋友。一个从政府职员起家,直到身家千万上亿的商人。他认为我的将来应该做自己熟悉的行业,比如进出口节目。

D说,我应该有自己的公司,然后她就可以跟我有生意上的往来,因为再没有比几十年的朋友更可信任的了。

不知道是什么让他们可以预想我的将来会是生意人?

问自己:你的将来是什么?你要什么样的将来?

无语。因为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一定有一条路适合我,只是还看不到路标。

二十岁时,从来没有想过将来;三十岁时只知道每天做完家务沉沉地睡去;离了婚,才发现我的世界原来是如此的脆弱,不得不面对将来。

那时的我,唯一可以想的是丈夫没有了,那起码要对得起自己学的专业,让自己一步步地向前走,可从没想过终极目标。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自己离那个不可企及的正高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我对自己开始有了梦想。

对自己说,梦想不是做梦和想想,环顾四周,无人可靠,然后倒计时,确定每一年我应该完成的任务,完成它们。

从那一年起,我只习惯计划一年,一年内我必须做的最重要的事,一件或者两件,决不多。五年后,我真的实现了三十岁时不敢想的梦。

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实现梦想就靠你每一年的努力,一点点日积月累,有一天会变成高峰。
2010/11/30回复
elvaxiaelvaxia150楼
非常感人。

做个记号,回头再看。

多谢分享。
2010/11/30回复
cxytinacxytina151楼
等续
2010/11/30回复
甘太甘太152楼
留印,不知道还有没有
2010/11/30回复
多谢分享。
2010/11/30回复
顶,很值得推荐。
2010/11/30回复
虽然有种安静的幸福,但我还是接受不了和外国人结婚的事实
2010/11/30回复
5月5月156楼
留影
2010/11/30回复
cxytinacxytina157楼
还是在等看,很感人,也很努力生活的一个女人
2010/11/30回复
好长呀,看了一半了。
2010/11/30回复
留印慢慢看
2010/11/3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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