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件的真实原因及过程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有咩理由承诺退?这符合逻辑吗?符合处理事件的流程吗?凭两个电话,而且是刻意隐瞒事件原因的电话,我就要即时退货退款?不如你来卖,我即刻来买。
不如你拿拿声开店啦,尽快造福快递和中国人民。相信你一定生意兴隆,因为货一坏,收件人的家人一两个电话(特别说明:当事人,也就是LZ,从未以任何渠道和任何方式与我直接沟通过)(还是两个只讲货损,只字不提前因的电话),就可以不问理由,不查原因,当即无条件承诺退货退款,相信全中国人民等紧你做店主呀。
看看你写的是什么?前面责骂我,跟住又道歉,接住又发威,一时一样,电视剧编剧吗?觉得剧情起伏才吸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