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悲催啊,连第一胎都取消了独生假35天,晚育假15天,足足少了50天。很悲催啊~~~~
6年前,我生第一胎的时候,产假90天,独生35天,晚育15天,剖腹产30天,我37周开始休息,到宝宝5个月后才上班。现在少了50天,即系话好多妈妈在宝宝3-4个月的时候就要上班。新政策下少50天,不如不实施。

43609149怀孕妈妈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所以,对于员工,其实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单位还是要发放工资。但对于单位,他们能从社保那里领回来的社保待遇少了,也就是说,单位要自己掏钱包支付晚育假、独生子女假的工资费用了。
产假并没有少的,原本晚育和独生子女假期就不在医保条例里,它属于计划生育的奖励政策,在《广东省人口与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