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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是两个“三分之二”可以去申请加装,但能不能过还得看消防和公示期间有没有受影响住户反对,一户反对都不能过,真那么好装早装完了,高层住户喜欢恶意误读两个三分之二。
查看原文我小区计划装电梯半年多了。建电梯款已筹款两个多月。现在因为1-3楼电梯的方案问题而:协商不成。一至二楼是商铺,三楼有个平台(即从3楼,好象一楼那重新装一台电梯),我家是:301房有:两个房间,但两间睡房都要相隔:一米左右,各要:安装一台电梯。因为一楼是违建商铺,每月有租金收,小区完全符合:在大楼外墙加建电梯。选择在外墙加建电梯是:最优方案。但401房是:前任小区经理,以权谋私,一定把:1至3楼电梯,在一个楼梯旁边,直接打穿楼梯底。打穿楼梯:严重损害旧楼的主体结构,消防安全和大楼结构安全。因为电梯只是离睡房的床头一米远,有很大噪声。我们希望可以改方案,但因为小区很多是跟401房是老街坊。他们还默认:这不道德的方案。对只要有:电梯用就可以。用不知情的街坊一起来:压迫我们一户。跟他们到居委会协商,他们不同意协商,一定要:起诉我们。写天河区信访,石牌街道也说:他们是没有权力部门,他们不愿协商,也只有打官司了。广州现在还是公平,公正社会吗?在利益面前,人都是自私的。只是觉得寒心和无助。盼有人支招和提出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