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理财版的版主,在这金秋季节,亲自送给大家一份礼物,让大家十分钟学会投资,学会理财。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并祝大家学习愉快!今天来,是因为无意发现许多知名财经网站都有转载我这篇文章,知识,如果有用,我不介意它传播得更远,如果大家将来在其他地方看到本文时,只要有一丝记起我,那就够了!谢谢大家![ 本帖最后由 羽珊妈妈 于 2009-7-13 02:29 编辑 ]
新号第一贴《对话》,希望能对大家看清当前的金融危机有帮助,同时传授10万元以下收入家庭理财秘笈。http://www.gzmama.com/thread-1149119-1-1.html(对话)http://www.gzmama.com/thread-1149119-1-1.html (文章最后几页有关于10万元以下家庭如何理财的实例分析)[ 本帖最后由 浅水.千张纸 于 2010-1-6 11:13 编辑 ]
羽珊妈妈:请记住: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即为中国税收上的居民。假如有一个跨国自然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在英国和中国各6个月,则按英国税法规定,他是英国居民,而按照中国税法,不构成中国居民,从而不属于中国居民税收管辖权的行使范围。所以,有条件的赶快去弄一个它国居民身份,然后这个国家呆呆,那个国家呆呆,就只需要承担部分的纳税义务甚至可以逃避纳税义务。[ 本帖最后由 羽珊妈妈 于 2008-9-23 13:45 编辑 ]查看原文请问一下一个纳税年度是几耐啊?一年吗?如果我在中国呆上十个月,在外国呆上两个月,这样我还算是中国税收上的居民吗?是不是小于一年就不算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