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调越涨,哎
广州新国八条细则已上报 两房家庭或可卖一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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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卖一买一,比强制性不允许买第三套还利于房价下跌。
允许卖一买一,有些人就会有卖房的动力,这样的话市场上二手房源会多起来,这样有利于抑制房价上涨。
看看去年下半年就知道,出台限购后,很多两套房的业主惜售,担心卖了买不回来,导致二手房源骤减,价格蹦升。
允许卖一买一,有些人就会有卖房的动力,这样的话市场上二手房源会多起来,这样有利于抑制房价上涨。
看看去年下半年就知道,出台限购后,很多两套房的业主惜售,担心卖了买不回来,导致二手房源骤减,价格蹦升。
2011/02/10回复
很久没怎么关心购房政策了,但最近想改善住房,一下子觉得两眼一嘛黑。赶紧请教请教。我现在有一套房子,想买一套大点的,然后再卖掉现在住的,疑问:1、我第一套用的是公积金贷款,现在已经申请提前还清,第二套是否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使用,一个人可以最高贷多少?利率是否也乘系数啦?2、我现有住房未满5年,全额税是什么意思,是否就是按目前交易价征收?3、如果我卖掉现有住房,税费是否可以退还部分?3、如果我先卖掉现有住房,然后再买,是不是就不算第二套住房了?多谢赐教!
2011/02/10回复
mandy108:
GJJ,见到你真开心。听说房价会跌,你预估会跌多少呢?

查看原文

广州制定的年度房价调控目标将参考GDP增长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率来决定
正常还是8000左右
正常还是8000左右
2011/02/10回复
c_c:
允许卖一买一,比强制性不允许买第三套还利于房价下跌。允许卖一买一,有些人就会有卖房的动力,这样的话市场上二手房源会多起来,这样有利于抑制房价上涨。看看去年下半年就知道,出台限购后,很多两套房的业主惜售,担心卖了买不回来,导致二手房源骤减,价格蹦升。
查看原文去年的限购政策
不管你有几套 即使不卖 都还可以新购一套
下来即使卖了手头一套
也还是只能新购一套
与惜售无关
不管你有几套 即使不卖 都还可以新购一套
下来即使卖了手头一套
也还是只能新购一套
与惜售无关
2011/02/10回复
bingqing3:
1.为了多收税,增加财政收入--国家收益2 算第2套或者3套房贷,增加还款利息--银行受益
查看原文银行收益在于利率的提高,尤其是刚开始供款的房奴们,剪羊毛而已。
2011/02/10回复
桃儿200902:
很久没怎么关心购房政策了,但最近想改善住房,一下子觉得两眼一嘛黑。赶紧请教请教。我现在有一套房子,想买一套大点的,然后再卖掉现在住的,疑问:1、我第一套用的是公积金贷款,现在已经申请提前还清,第二套是否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使用,一个人可以最高贷多少?利率是否也乘系数啦?2、我现有住房未满5年,全额税是什么意思,是否就是按目前交易价征收?3、如果我卖掉现有住房,税费是否可以退还部分?3、如果我先卖掉现有住房,然后再买,是不是就不算第二套住房了?多谢赐教!
查看原文很久没怎么关心购房政策了,但最近想改善住房,一下子觉得两眼一嘛黑。赶紧请教请教。我现在有一套房子,想买一套大点的,然后再卖掉现在住的,疑问:
1、我第一套用的是公积金贷款,现在已经申请提前还清,第二套是否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使用,一个人可以最高贷多少?利率是否也乘系数啦?
按目前的政策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一个人可以最高贷50万
2、我现有住房未满5年,全额税是什么意思,是否就是按目前交易价征收?
按目前交易价全额征收
3、如果我卖掉现有住房,税费是否可以退还部分?
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最迟2011年9月30日)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但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4、如果我先卖掉现有住房,然后再买,是不是就不算第二套住房了?多谢赐教!
现在的公积金政策不按第二套看待但不排除此次与国八条细则一起出台新政策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0 19:29 编辑 ]
1、我第一套用的是公积金贷款,现在已经申请提前还清,第二套是否还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使用,一个人可以最高贷多少?利率是否也乘系数啦?
按目前的政策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一个人可以最高贷50万
2、我现有住房未满5年,全额税是什么意思,是否就是按目前交易价征收?
按目前交易价全额征收
3、如果我卖掉现有住房,税费是否可以退还部分?
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最迟2011年9月30日)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但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4、如果我先卖掉现有住房,然后再买,是不是就不算第二套住房了?多谢赐教!
现在的公积金政策不按第二套看待但不排除此次与国八条细则一起出台新政策
[ 本帖最后由 我的公积金 于 2011-2-10 19:29 编辑 ]
2011/02/10回复
确切是
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最迟2011年9月30日)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但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间(含9月30日),已经出售住房且尚未购置住房,并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内(最迟2011年9月30日)重新购房的,仍可享受退还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但从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2011/02/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