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现在的做法公平吗?
再说了,谁说一定是无偿续期,政府让交钱续期,就交钱续期好了,交钱续期都不行?
我至少有三个以上的回帖告诉你,交钱我们也认了,你为什么非要咬住我们一定是不给钱续期呢?
我们现在说的是,政府不会无理由无偿收回,而不是老百姓非要无偿使用,请你不要总生活在自己的幻想里面好吗?
我再说一次,要钱续期,给。
给多少?看看经济适用房当中的各项成本减免项里面是否有土地租让金一项,比照缴纳,分期缴纳就可以了
我的公积金:
现在政府至少可以做到形式公平 土地有偿使用 价高者得 没钱买房的租别人买的房 可以对无房者有个暂时的交代: 人家有房的人是交过土地使用金的 以后政府怎么回答无房者的问题: 这些人交的70年土地使用期已经到期了,为何还无偿使用着? 为何给他们无偿使用,而不是给别人无偿使用? 公平否? 请给出一些让无房的老百姓感觉舒服一点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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