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只要劳动地点变更就视为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不同意,就可以当提前结束劳动合约按照劳动法给你按年资补偿,就是N倍去年平均工资。如果你做了6年零3个月,就该赔偿你6.5个月工资(是去年全年税前平均工资,含你去年年终奖的)。
就算你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要存在事实用工,例如工作往来的文件,有上司或同事签字的文件,照片,邮件等等,都可以证明的。
去劳动仲裁咨询下吧,一般他们都是站在劳动者一方的。
跪哭求助!!公司搬到萝岗我工作六年不随迁被解雇
10082136谈天说地
11月人事通知如不去萝岗上班,就提前一月通知我准备解雇我,并认为我不服从公司安排,言下之意我感觉赔偿不会有多少。
我不承认不服从公司安排,首先我2010年曾服从公司安排调整进入该部门,我入职的时候是另外一个部门的,我已经被调岗一次无怨言。其次,我今年3月表达不随迁,5月跟公司签新一年的合同,至今未到期,这样到底算不算无故解雇员工?
现在年底解雇,奖金肯定不必指望了,以前每年至少1w多的奖金。我现在应该要求多少的合理赔偿?我需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
备注:我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代表处,跟我签合同的是个人事代理机构,老板开很多家公司,我在这里6年,已经换了3家公司签合同了。
真的很感谢大家给的意见,我的派遣合同没有写地址,是完全没有提到地址,并不是空着没填。但是合同要求服从岗位调整,不知道这里是否包含工作地点的调整。
我当然不是要全公司迁就我,我的本意是想调整到原址其他部门的,既然公司提出解雇,我才考虑保护自己,主张合理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精神,我是被派遣到A公司的,A公司在天河,他现在要我去B公司,而且地址也变更了,如果不赔偿就太没天理了。
2013/11/14
全部回帖
暖暖的包:
公司在天河CBD, 我2008年6月入职10月转正。今年6月公司我所在的部门独立成立一间公司,部门员工全部搬迁萝岗。我因上班要5个小时不同意搬迁,今年3月份新公司未成立前已经写邮件向公司表明不愿意随迁,恳请公司解决,只要留在原址办公,服从公司其他安排。公司一直无回应,无论书面或者口头,中途人事几番劝说我过去萝岗,我都拒绝,并且留在原址其他部门继续原来的工作,公司也有请新人逐渐交接我的工作,但一直对我无任何回应和安排。我是备孕年龄,公司不会想留我我是预计到的。11月人事通知如不去萝岗上班,就提前一月通知我准备解雇我,并认为我不服从公司安排,言下之意我感觉赔偿不会有多少。我不承认不服从公司安排,首先我2010年曾服从公司安排调整进入该部门,我入职的时候是另外一个部门的,我已经被调岗一次无怨言。其次,我今年3月表达不随迁,5月跟公司签新一年的合同,至今未到期,这样到底算不算无故解雇员工?现在年底解雇,奖金肯定不必指望了,以前每年至少1w多的奖金。我现在应该要求多少的合理赔偿?我需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备注:我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代表处,跟我签合同的是个人事代理机构,老板开很多家公司,我在这里6年,已经换了3家公司签合同了。真的很感谢大家给的意见,我的派遣合同没有写地址,是完全没有提到地址,并不是空着没填。但是合同要求服从岗位调整,不知道这里是否包含工作地点的调整。我当然不是要全公司迁就我,我的本意是想调整到原址其他部门的,既然公司提出解雇,我才考虑保护自己,主张合理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精神,我是被派遣到A公司的,A公司在天河,他现在要我去B公司,而且地址也变更了,如果不赔偿就太没天理了。
查看原文2013/11/15回复
这个真的是不懂啊,哎既然早就已经感觉到公司要请人代替你,完全要提早考虑自己找工作啊,处于尴尬的年龄真是悲催
2013/11/15回复
签订合同里面必须要注明工作地点,如果公司需要搬迁或者调岗,必须得到员工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可申请赔 ...
2013/11/15回复
暖暖的包:
公司在天河CBD, 我2008年6月入职10月转正。今年6月公司我所在的部门独立成立一间公司,部门员工全部搬迁萝岗。我因上班要5个小时不同意搬迁,今年3月份新公司未成立前已经写邮件向公司表明不愿意随迁,恳请公司解决,只要留在原址办公,服从公司其他安排。公司一直无回应,无论书面或者口头,中途人事几番劝说我过去萝岗,我都拒绝,并且留在原址其他部门继续原来的工作,公司也有请新人逐渐交接我的工作,但一直对我无任何回应和安排。我是备孕年龄,公司不会想留我我是预计到的。11月人事通知如不去萝岗上班,就提前一月通知我准备解雇我,并认为我不服从公司安排,言下之意我感觉赔偿不会有多少。我不承认不服从公司安排,首先我2010年曾服从公司安排调整进入该部门,我入职的时候是另外一个部门的,我已经被调岗一次无怨言。其次,我今年3月表达不随迁,5月跟公司签新一年的合同,至今未到期,这样到底算不算无故解雇员工?现在年底解雇,奖金肯定不必指望了,以前每年至少1w多的奖金。我现在应该要求多少的合理赔偿?我需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备注:我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代表处,跟我签合同的是个人事代理机构,老板开很多家公司,我在这里6年,已经换了3家公司签合同了。真的很感谢大家给的意见,我的派遣合同没有写地址,是完全没有提到地址,并不是空着没填。但是合同要求服从岗位调整,不知道这里是否包含工作地点的调整。我当然不是要全公司迁就我,我的本意是想调整到原址其他部门的,既然公司提出解雇,我才考虑保护自己,主张合理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精神,我是被派遣到A公司的,A公司在天河,他现在要我去B公司,而且地址也变更了,如果不赔偿就太没天理了。
查看原文换位思考,公司也是有难处的,如果只要有1个人不愿意随迁而且被同意了,其他人怎么办,他们肯定也不想随迁啊 ,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无法执行下去。
不要说私人企业了,就是国有企业也是一样的。有些工作会被外派或者外调其他省的,不愿去的只能就地解聘或者免职。
不要说私人企业了,就是国有企业也是一样的。有些工作会被外派或者外调其他省的,不愿去的只能就地解聘或者免职。
2013/11/15回复
我们公司很狡猾,员工签好两份都收走,一份都不留给员工,我们入职这么久都没见过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不过 ...
2013/11/15回复
283妈妈:
根据劳动法,只要劳动地点变更就视为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不同意,就可以当提前结束劳动合约按照劳动法给你按年资补偿,就是N倍去年平均工资。如果你做了6年零3个月,就该赔偿你6.5个月工资(是去年全年税前平均工资,含你去年年终奖的)。就算你没有劳动合同原件,只要存在事实用工,例如工作往来的文件,有上司或同事签字的文件,照片,邮件等等,都可以证明的。去劳动仲裁咨询下吧,一般他们都是站在劳动者一方的。
查看原文根据我上仲裁庭的经验,邮件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但整个Case中问题重点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工作地点的变更。如果合同上已经注明工作地点是广州各区,就不能要求公司作出赔偿。
我举个例子,广州有几百间7-11。我如果是一名店员,我可以因为将我从珠江新城的7-11调去荔湾路的7-11,说工作地点变更,然后要经济补偿么?你能想到工作地点变更可以有补偿,难道企业就不会想到工作地点变更有补偿?所以现时大部份企业都会写明工作地点是广州。我们企业更是例举广州各个行政区域。
我举个例子,广州有几百间7-11。我如果是一名店员,我可以因为将我从珠江新城的7-11调去荔湾路的7-11,说工作地点变更,然后要经济补偿么?你能想到工作地点变更可以有补偿,难道企业就不会想到工作地点变更有补偿?所以现时大部份企业都会写明工作地点是广州。我们企业更是例举广州各个行政区域。
2013/11/15回复
暖暖的包:
公司在天河CBD, 我2008年6月入职10月转正。今年6月公司我所在的部门独立成立一间公司,部门员工全部搬迁萝岗。我因上班要5个小时不同意搬迁,今年3月份新公司未成立前已经写邮件向公司表明不愿意随迁,恳请公司解决,只要留在原址办公,服从公司其他安排。公司一直无回应,无论书面或者口头,中途人事几番劝说我过去萝岗,我都拒绝,并且留在原址其他部门继续原来的工作,公司也有请新人逐渐交接我的工作,但一直对我无任何回应和安排。我是备孕年龄,公司不会想留我我是预计到的。11月人事通知如不去萝岗上班,就提前一月通知我准备解雇我,并认为我不服从公司安排,言下之意我感觉赔偿不会有多少。我不承认不服从公司安排,首先我2010年曾服从公司安排调整进入该部门,我入职的时候是另外一个部门的,我已经被调岗一次无怨言。其次,我今年3月表达不随迁,5月跟公司签新一年的合同,至今未到期,这样到底算不算无故解雇员工?现在年底解雇,奖金肯定不必指望了,以前每年至少1w多的奖金。我现在应该要求多少的合理赔偿?我需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备注:我们公司是香港公司的代表处,跟我签合同的是个人事代理机构,老板开很多家公司,我在这里6年,已经换了3家公司签合同了。真的很感谢大家给的意见,我的派遣合同没有写地址,是完全没有提到地址,并不是空着没填。但是合同要求服从岗位调整,不知道这里是否包含工作地点的调整。我当然不是要全公司迁就我,我的本意是想调整到原址其他部门的,既然公司提出解雇,我才考虑保护自己,主张合理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精神,我是被派遣到A公司的,A公司在天河,他现在要我去B公司,而且地址也变更了,如果不赔偿就太没天理了。
查看原文青春无价,没有必要与类似公司耗着。争取主动出击寻找新的机遇。
试想,即使这次让你如愿,你在此家公司还有前途吗?
试想,即使这次让你如愿,你在此家公司还有前途吗?
2013/11/15回复
最怕碰到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找劳务公司来顶替违法用工。很多人一见到与劳务公司的合同,就宁愿不做也不接 ...
2013/11/15回复
真的很感谢大家给的意见,我的派遣合同没有写地址,是完全没有提到地址,并不是空着没填。但是合同要求服从岗位调整,不知道这里是否包含工作地点的调整。
我当然不是要全公司迁就我,我的本意是想调整到原址其他部门的,既然公司提出解雇,我才考虑保护自己,主张合理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精神,我是被派遣到A公司的,A公司在天河,他现在要我去B公司,而且地址也变更了,如果不赔偿就太没天理了。
我当然不是要全公司迁就我,我的本意是想调整到原址其他部门的,既然公司提出解雇,我才考虑保护自己,主张合理赔偿,因为根据合同精神,我是被派遣到A公司的,A公司在天河,他现在要我去B公司,而且地址也变更了,如果不赔偿就太没天理了。
2013/11/15回复
LZ有没有去萝岗上班试试看,我们公司也从天河迁到萝岗,原来看着距离很近,上班时间大概也要4、50分钟,搬到萝岗后看着很远,但坐公司班车,上班时间缩短到25分钟。并且坐班车很舒服,上车有座位,可以睡觉、和同事聊天,感觉比以前好太多了。现在我反而不喜欢在市区上班了。
2013/11/15回复
如楼主一直未收到盖过章的劳动合同,法律上可以不认可你公司与你签过合同,即你可以要求签合同到至今,每月双倍工资赔偿和签定无固定限期合同。具体事项可详细阅读劳动合同法,这对你是有利的。
2013/11/15回复
以下为相关条例,建议你详细阅读,或找一个懂人事的朋友帮你,可以申请仲裁,是可以拿到补偿的,而且金额是双倍。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签了合同,但公司没有返还,没有你收到盖章劳动合同的相关记录,即代表没有签过合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签了合同,但公司没有返还,没有你收到盖章劳动合同的相关记录,即代表没有签过合同。
2013/11/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