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各位家长通过多种渠道统计各小区以往和未来的入学人数。免得明年有的人还拿人数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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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27245家有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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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ganmama181楼
2015/04/20回复
mcmugmm182楼
zizai1234:
反驳两点,第一问十多位家长就得出结论,这严谨吗?第二没有东方家长骂过华港,你不要妄想症,有本事拿截图出来,事后ps就不要拿出来糊弄人了,我们全程有聊天记录的。
查看原文这位开口埋口骂人的街坊,我没说过我严谨,我又不是政府部门,我干嘛那么严谨。我只是说根据我们这样到处问回来的结果,包括我孩子班上的情况,都是骗不了人的,我的非严谨非官方但是有依据的结论是华港孩子在天小的比例就是20%上下,不足以达到“挤爆天小”“一半都是华港的”的状态。若这位街坊你这么在意数字的严谨,不如让JYJ或者学校拿出这个167人数据来源让大家看看够不够严谨好吗?另外,华港不是没有你们骂人的截图,只是觉得没有不要激化矛盾,你如果这么执着追问,请查看你回复的帖子,应该可以见到一些痕迹。哈哈,真好笑。
2015/04/20回复
awei183楼
huaganmama:
为什么不能把东方新世界划出去呢,我说理由,东方开发商把该建学校的地建成了楼,开发商的贪婪就应该他们自己的业主去承担,现在资源紧张是谁造成的,不是教育局,是开发商的原因。就该他们业主就承受。想赶别人走,没门
查看原文天府路小学本来就是新世界的开发商建的,新世界的业主都有份分摊的,其他小区的凭什么说三道四。
2015/04/21回复
awei185楼
huaganmama:
环宇华园和文景阁就是被东方的新楼盘挤出去的,这个大家都是明白的。所以我们要控诉那些卖新楼的,让大家不要买附近的学位房,才能减轻这一地区压力
查看原文请拿出证据,否则就是毁谤。
2015/04/21回复
healthliving186楼
awei:
天府路小学本来就是新世界的开发商建的,新世界的业主都有份分摊的,其他小区的凭什么说三道四。
查看原文呃,怎么证明分摊了?请问什么叫公立学校?KFS的还是ZF的?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XSJ建的,不考虑当时拿地时的配套要求?要不问问ZF或JYJ,敢不敢明目张胆的说某学校是某小区的,必须优先?别拿王校说的协议来说事哦,看看她敢不敢拿出来公示?存不存在都不知道呢。
说真的,把天府路小学说成是XSJ的配套小学,必须优先的,说成是东方的小学的,实在是很无言,什么时候国家公共资产变成某小区或KFS私有了,好歹得有点常识啊。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XSJ建的,不考虑当时拿地时的配套要求?要不问问ZF或JYJ,敢不敢明目张胆的说某学校是某小区的,必须优先?别拿王校说的协议来说事哦,看看她敢不敢拿出来公示?存不存在都不知道呢。
说真的,把天府路小学说成是XSJ的配套小学,必须优先的,说成是东方的小学的,实在是很无言,什么时候国家公共资产变成某小区或KFS私有了,好歹得有点常识啊。
2015/04/21回复
wxdg187楼
awei:
天府路小学本来就是新世界的开发商建的,新世界的业主都有份分摊的,其他小区的凭什么说三道四。
查看原文这个不对,俺刚开始也被忽悠了,后来查了相关规定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这个规定叫《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1996年生效,至今仍然有效,去年推出了一个新法规,现在还在征求意见稿阶段,那个法规正式颁布之后,这个管理办法才正式废除。
这个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第一,关于地,它是这么写的:“市规划局在批出成片开发住宅小区规划方案时,应分列教育设施配套的具体项目、用地面积”,也就是说,天府路小学的地,不是你们东方新世界的公共用地。
第二,关于建设费用,它是这么写的:“第七条 市国土房管局在计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时,按规定算出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须经市计委加具书面核准意见。在市教委或开发地段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发包专用合同》后,由市国土房管局从开发单位应交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中,扣减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并注明资金是市政府对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一次性投资。”,也就是说,建设费用是政府买单的,通过扣减土地出让金的方式。
第三,关于产权,它是这么写的:“第十一条 成片开发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三通一平”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并负责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教学辅助设施、永久供水供电等施工建设。教育设施竣工后其校舍产权及使用权应无偿交给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说,产权是政府的。
那么,地是专用地块,费用是政府出的,开发商的角色不过是个包工头而已,说不定还可以从这个建设项目里赚一笔,最后,产权是政府的,你东方新世界的业主有什么理由要求优先使用权?
我觉得业主们的这个优先使用权的想法,要么是被卖楼的忽悠了,要么就是自己的脑补。
不要拿华港幼儿园说事,当年华港幼儿园可是私立的,政府可没出钱,也没有拿到产权。
这个规定叫《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1996年生效,至今仍然有效,去年推出了一个新法规,现在还在征求意见稿阶段,那个法规正式颁布之后,这个管理办法才正式废除。
这个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第一,关于地,它是这么写的:“市规划局在批出成片开发住宅小区规划方案时,应分列教育设施配套的具体项目、用地面积”,也就是说,天府路小学的地,不是你们东方新世界的公共用地。
第二,关于建设费用,它是这么写的:“第七条 市国土房管局在计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时,按规定算出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须经市计委加具书面核准意见。在市教委或开发地段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发包专用合同》后,由市国土房管局从开发单位应交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中,扣减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并注明资金是市政府对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一次性投资。”,也就是说,建设费用是政府买单的,通过扣减土地出让金的方式。
第三,关于产权,它是这么写的:“第十一条 成片开发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三通一平”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并负责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教学辅助设施、永久供水供电等施工建设。教育设施竣工后其校舍产权及使用权应无偿交给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说,产权是政府的。
那么,地是专用地块,费用是政府出的,开发商的角色不过是个包工头而已,说不定还可以从这个建设项目里赚一笔,最后,产权是政府的,你东方新世界的业主有什么理由要求优先使用权?
我觉得业主们的这个优先使用权的想法,要么是被卖楼的忽悠了,要么就是自己的脑补。
不要拿华港幼儿园说事,当年华港幼儿园可是私立的,政府可没出钱,也没有拿到产权。
2015/04/21回复
huaganmama188楼
所以一碗水端平,实在资源不够,要么公平摇号,要么新生都去翠湖校区,分年级这样大家都默认了
2015/04/21回复
lynnettegao189楼
2015/04/21回复
aa5106190楼
wxdg:
这个不对,俺刚开始也被忽悠了,后来查了相关规定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这个规定叫《广州市成片开发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法》,1996年生效,至今仍然有效,去年推出了一个新法规,现在还在征求意见稿阶段,那个法规正式颁布之后,这个管理办法才正式废除。这个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呢?第一,关于地,它是这么写的:“市规划局在批出成片开发住宅小区规划方案时,应分列教育设施配套的具体项目、用地面积”,也就是说,天府路小学的地,不是你们东方新世界的公共用地。第二,关于建设费用,它是这么写的:“第七条 市国土房管局在计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时,按规定算出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须经市计委加具书面核准意见。在市教委或开发地段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发包专用合同》后,由市国土房管局从开发单位应交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中,扣减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并注明资金是市政府对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一次性投资。”,也就是说,建设费用是政府买单的,通过扣减土地出让金的方式。第三,关于产权,它是这么写的:“第十一条 成片开发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三通一平”的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用地,并负责教育设施配套工程的土建、水电安装、教学辅助设施、永久供水供电等施工建设。教育设施竣工后其校舍产权及使用权应无偿交给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就是说,产权是政府的。那么,地是专用地块,费用是政府出的,开发商的角色不过是个包工头而已,说不定还可以从这个建设项目里赚一笔,最后,产权是政府的,你东方新世界的业主有什么理由要求优先使用权?我觉得业主们的这个优先使用权的想法,要么是被卖楼的忽悠了,要么就是自己的脑补。不要拿华港幼儿园说事,当年华港幼儿园可是私立的,政府可没出钱,也没有拿到产权。
查看原文必须得顶一下,终于有人拿出法律法规说话了,再不是口说无凭,赞
2015/04/21回复
lynnettegao191楼
这个不对,俺刚开始也被忽悠了,后来查了相关规定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这个规定叫《广州市成片 ...
2015/04/21回复
yaoshi12345楼194楼
无无无无无
2015/04/22回复
lzcfromxf195楼
yaoshi12345 发表于 2015-04-22 11:44
看了楼上各位的发言,深感应该和而不同,把两个小区变成老死不相往来之势,合适吗?一句话,翠湖有..
2015/04/22回复
lynnettegao196楼
公立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入学是写在《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1 ...
2015/04/2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