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版主,请上座。这是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所载,另有新华网网页可供参考:[email=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01/11/content_4037596.htm]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06-01/11/content_4037596.htm[/email]
月光下的女神:就像有些粉丝,哪怕偶像做错了 也要违背着自己的心 替偶像辩护这是出于对偶像的爱 还是怕承认自己心心念念供着的偶像也是个也会犯错的人呢 小妖这句经典,记下来先 PS:我的偶像不在妈网,自我排除法查看原文你家小妞有成为偶像的潜质 天生小美女
月光下的女神:就像有些粉丝,哪怕偶像做错了 也要违背着自己的心 替偶像辩护这是出于对偶像的爱 还是怕承认自己心心念念供着的偶像也是个也会犯错的人呢 小妖这句经典,记下来先 PS:我的偶像不在妈网,自我排除法查看原文女神和我看问题的角度确实不一样,同一句话,你的重点是在“偶像”二字上,我的重点是在“错误”上。对于什么叫“错误”,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但这些不同的理解,至少都应该有一个共同的底线,就是法律和相关规定。
红杏不出墙:女神和我看问题的角度确实不一样,同一句话,你的重点是在“偶像”二字上,我的重点是在“错误”上。对于什么叫“错误”,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但这些不同的理解,至少都应该有一个共同的底线,就是法律和相关规定。查看原文确实不同有一种错误是明知故犯的,有一种错误叫不知者不罪不同的事情确实需要用不同的角度去理解有一种原谅人的方式叫得饶人处且饶人
浅水.千张纸:刚刚上网,感谢提醒,尊重国家相关部门意见,会把跟天葬有关的那几张照片删除。谢谢大家!查看原文版主既然已经认识到错误了,我等版众幸甚,天下幸甚。但认识错误之余,最好还是接受规定处理吧,一则以后也能服众,二则也不辜负我等版众对版主的爱戴。如果认识错误,但拒绝执行规定,就难免让人联想到监守自盗,滥用职权,严于律人宽于律己这些话了。
melody_ho:版主既然已经认识到错误了,我等版众幸甚,天下幸甚。但认识错误之余,最好还是接受规定处理吧,一则以后也能服众,二则也不辜负我等版众对版主的爱戴。如果认识错误,但拒绝执行规定,就难免让人联想到监守自盗,滥用职权,严于律人宽于律己这些话了。查看原文执行规定啊,要求太高了吧。。。你再去看看这个帖子出来以后浅版在她那个帖子里面的调侃吧。本来看到浅版出面认错我还觉得挺不错的,后来才明白,原来她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反倒是纠结着她这个违规的板油们太不厚道,就是不让人开开心心的灌水。不过是为了MW,不想给MW惹事,所以删了。她还很遗憾不能给大家继续提供这个八卦料了呢。
dandanyuan:执行规定啊,要求太高了吧。。。你再去看看这个帖子出来以后浅版在她那个帖子里面的调侃吧。本来看到浅版出面认错我还觉得挺不错的,后来才明白,原来她没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反倒是纠结着她这个违规的板油们太不厚道,就是不让人开开心心的灌水。不过是为了MW,不想给MW惹事,所以删了。她还很遗憾不能给大家继续提供这个八卦料了呢。查看原文那也挺好的嘛。版主都这样了,不仅违反妈网规定,还在自己当版主的版块发布违法信息,那意味着我们身为版众的,也不用再遵守相关规定了。有版主带头,我们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