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付首期又如何,剩下的钱要是女方家全搞掂的话,不加男方的名是合理的,但尾数又要一齐供,不加名又不合理。
其次,除非你做婚前公证,要不婚后,都属共有财产
问问,女方出首付,和男方一起还贷,男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过分吗??
32744226房产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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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_qiqi22楼
不过分啊,应该的啊。男方有还贷的啊。
2013/06/18回复
yvonne022023楼
应该加上名~~女家屋企虽宽裕,但这也是人家父母的血汗钱啊!按比例划分咯,例如女家出三成首期,之后男女一齐供的,咁米女占65%,男占35%咯(供的70就对半分%)~~做埋公正,日后唔洗烦。咁的男嫁不嫁也罢啦!!
2013/06/18回复
aiaixia200326楼
有一个姐妹,近来买房了。不过烦恼也来了。
女方家里比较宽裕,男方就经济差点,目前还没有能力买房给首付 ...
2013/06/18回复
yingqiuchen27楼
是啊,觉得是应该加男方的名字,毕竟一起供的,我和LG就是,他付的首付,现在一起供房子.
2013/06/18回复
bbs2008091128楼
可以写上男方名字啊,毕竟他也一起供房。如果真的担心的话,非得分很清楚,那就共同占有份额一个多一个少咯 ...
2013/06/18回复
胖胖熊婴幼儿摄影会馆29楼
有一个姐妹,近来买房了。不过烦恼也来了。
女方家里比较宽裕,男方就经济差点,目前还没有能力买房给首付 ...
2013/06/18回复
可爱的cindy30楼
说白了,中国人还是缺乏契约意识,中国还是一个宗族社会、人情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契约社会。有感情时,一谈到这些就被认为是不是将来想要离婚。等到将来有一天真的过不下去要离婚了,又会因当初的轻率而闹得情份全无,宛如仇人。其实是何苦呢。我的意见是:一,由女方父母全部买下,给女儿女婿住,房屋所有权归女方父母;二是以借款的方式确定首期的性质,由女儿女婿向女方父母出借条,房产证写女儿女婿名字;三是仍然由女方父母出首期,女儿女婿供按揭,按各方出资比例确定各方所拥有房屋的比例,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这样处理应该比较公平、合理。
2013/06/18回复
xiaobaomumu31楼
有一个姐妹,近来买房了。不过烦恼也来了。
女方家里比较宽裕,男方就经济差点,目前还没有能力买房给首付 ...
2013/06/18回复
小小先32楼
有一个姐妹,近来买房了。不过烦恼也来了。
女方家里比较宽裕,男方就经济差点,目前还没有能力买房给首付 ...
2013/06/18回复